<p align="justify">太多的人,以太拙劣的方式,將自己尚未理解、不想理解或無能理解的事,污名化、貶損化,似乎想像出一個妖魔,就能夠讓日子變得好過;我鄙視這種人,也希望自己永遠不要淪為這種人,這種人,以下賤稱之,還太客氣。</p>
用力的給你鼓掌!!
can't agree you more !!(淚)
最近遇到太多以傷害別人為樂的"那種人"了...
是啊,這些人做的這些事,不但沒有自覺,技巧也很拙劣。
好像做賊的喊抓賊
只會用自己不成熟的標準來斷定別人
以為貶低別人就可以提升自己
多麼可悲。
對於本文只能鼓掌而已
是因為選舉的關係,尚爺這種定義文才變多的嗎?(智缺)
會以傷害別人為樂的人,應該算變態了吧。
一般的狀況,都是誤把想像中的危險當成現實的危
險,除魅,只是想讓自己安心,卻忽略了無塵的烏托
邦其實是很恐怖的。
這…到底在形容什麼樣的人…我…看不懂@@"
似乎想像出一個妖魔,就能夠讓日子變得好過->這句不懂
很簡單,就是與自己理念不合者,就貶損為妖魔思想,這上至政客下至
平民老百姓,都會犯這種錯誤!
以傷害別人為樂,其實是大家都有的通性,只是每個人的程度不同。所
以,薇薇安同學,適當的以眼還眼,也很重要!
做賊的喊抓賊,有時不是可悲,而是技巧高明,尤其在許多愚蠢的受眾
之前,三人成虎、積非成是,沒多久,做賊的那位看起來頗可憐,反而
無關的人被大家打成殘廢,這可是高手才能達到的境界!
這不是定義文,這只是簡短的嘴砲文。
「妖魔」只是一種說法,簡單來說,就是把自己不了解的、厭惡的、無
法接受的各種事情,貼上道德上有害或其他劣等的大標籤,藉此達到排
擠與攻訐的目的。
很贊同你犀利的講法
很多人不但不了解別人.
甚至連內在的自己都不甚了解
但卻一再的用認知與既定想法
去壓迫自己與別人
所以說懂一半的人.有時比全部不懂的人更糟.
我想反同性戀者與種族歧視者也是如此吧
to wooosean:
薇薇安同學是叫我嗎? ^^
前陣子,我也曾覺得有人以傷害別人為樂。
還好現在覺得心情好一點了。
薇薇兒是一樓那位,妳應該是奧莉維亞吧?不要亂舉手歐,乖。
說到反同性戀者,都什麼時代了,還有人認為同性戀是一種可治療的疾
病呢!每次聽到這種論述,都很想送他們輪椅。
懂一半的人,如果剛好是掌權者,那更是糟糕中的糟糕。
是阿~我才是薇薇安~
適當的以眼還眼啊...
要真的可以的話...
我還想把那些人大卸八塊勒!
不過怎樣才叫做"適當"的呢?
很難...
通常我也就在自己的地盤狂吠發洩罷了...
尚爺~
教個幾招吧!
我卑賤醜廢,沒什麼好教的,請自己去讀厚黑學吧!
不不~
敝人我才是卑賤醜廢...
這就來去讀厚黑學...
讀了就會變的頂尖正強(不敢跟您並及"聖上強帥"),
犀利的打嘴砲嗎~
還是跟您討教到了~
請受一拜~
請格主導讀一下厚黑學的重點在哪些地方啊......因為我之前看過,
可是看來看去好多篇幅都是李宗吾在P自己的LP= ='''
哈哈,李宗仁是民國初期當過副總統的將軍吧?假如他精通厚黑學,我
想應該不會鬥輸蔣中正XD
讀了「厚黑學」請透露幾招--
免得小婆在這裡要找本「厚黑學」得花三倍價錢
近日小婆也被某「妖魔鬼怪」纏鬥.傷痕累累……
《潔西卡之鬼計多端》
http://anniechg.blogspot.com/2006/12/20061205.html
好啦,我承認我胡扯,厚黑學也沒有真的看完過,當時翻了卅頁,馬上
決定還給圖書館。
所以說,到底要怎樣以眼還眼?憑良心說,在正常的世界裡,與其研究
怎樣以眼還眼,不如鑽研怎樣不要樹敵…
"不要樹敵"比"以眼還眼"更難吧?
我覺得啦~
我也這麼覺得,"以眼還眼"比較容易。
不過"以眼還眼",不就證明自己與對方無異。
以眼還眼要留意對方的反撲,未必比較容易,因為要算計更多。
不要樹敵基本上講究的是「以和為貴」,非到緊要關頭,盡量不要出
手,只要出手,就必須你死我活,仔細想想,這世界上絕大部分的所謂
委屈,也真的是忍一時風平浪靜。
我曾經聽過不少女人把美女說成妖魔鬼怪喔
而那些女人 還真的不屬於美女之列
所以對這種女人而言,美女是妖魔,男人是被妖魔迷惑的笨蛋,那她們
自己什麼?
笨蛋看不上眼的存在之類的嗎?
以前好像也蠻多男人把美女形容成妖魔鬼怪
美女這種生物
不就是天生麗質+後天保養嘛......
即使真的把美女想像成妖魔鬼怪
如果是在心底也就算了
最莫名其妙是那種想像妖魔鬼怪後硬要別人也認同
不認同就是錯的
就是妖魔鬼怪的信徒
是怎樣?=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