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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圖天國這篇〈戰爭下的正義是否為正義?〉這麼問:

每一次的殺戮都無法被原諒,但是我們就是生在這個殘暴又不公平的世界裡,

口中喊著反戰很簡單,把和平主義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更簡單,

只是這樣難道不是去支持另一種的屠殺嗎?

這提問令我很迷惑,

或許我可以這樣反問:

旁邊的房子失火了,你沒有冒死進去救人,你難道不是支持房裡的人被燒死?

路人的小孩快要淹死了,你沒有跳進河裡救她,你難道不是支持小孩淹死?

四川大地震死了一堆人,你沒有捐款給災民,你難道不是支持災民受苦?

如果以上的答案都是否定的,

為什麼「反戰」可以跟「支持屠殺」連在一起?

或許有人會說「自己不救火、跳水救人、捐款」跟「反對他人這麼做」是不同的,

然而我同樣可以反對他人做這樣的事,

理由?可能是火勢大到進去了必死、我知道此人不會游泳,或者四川根本不缺錢之類的,

總之絕對不會只有「我支持人被燒死、小孩淹死、災民受苦」這種理由,

同樣的,道德雖然是很重要的反戰理由,但那不是唯一的理由,

另一個重要的理由是「戰爭通常是最無效的手段」,

就以美國這幾十年來參與的戰爭——很多還沒有宣戰!——來說好了,

越戰,韓戰、兩伊、黎巴嫩、索馬利亞、阿富汗,

你想得到的絕大部分美國參與的戰事,耗掉金錢與人命都很難視為值得,

就算只看911後的反恐戰爭,也是可悲至極的政治大戲,

死了一堆中東平民,殘害了一堆美國境內的移民,美國人自己的自由也丟了不少,

再加上前後花了幾兆的美金,

你要說,戰爭是唯一的解決方案、沒有其他更有效的處理方式?鬼才相信,

這已經不是道德上兩難的問題,

而是完全不去思考更和平有效的手段、而執拗地燒鈔票與亂殺人的問題!

切記,以上並不是說「人家對你開打、你只能挨打、不准還手」,

而是說「要還手、也要以最有效的方式還手」,

以及「不要沒事去打人,免得別人找機會對你潑硫酸」,

戰爭通常是最無效的手段,就像暴力很少是解決事情的方法,

詭異的是,在日常生活的領域,很少人會隨便將暴力視為非用不可的手段,

當主體變成政府或國家、而暴力放大成了戰爭,

好像標準就完全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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