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高利貸,大家絕對會直接聯想到:
一、高到不合理的利息。
二、牽扯到財物破壞甚至危害性命的暴力討債方式。
所以對大部分人來說,「高利貸=邪惡」幾乎算是既定的常識,
然而,瓦特布拉克在本篇特別指出:
一、高利貸的本質不過是「貸款給需要的人,進而收取利息」。
二、只要高利貸業者沒有強迫別人來借款,其行為不應與其他商人有所區隔。
當然,以上並不能為高利貸業者的暴力討債方式開脫,
然而這裡可以問的是:為什麼高利貸業者需要透過暴力討債、而銀行卻不用?
答案是,銀行可透過法院強迫借款人還款,然而高利貸業者卻不能這麼幹,
該有的經濟常識:絕大部分受到管制的產業,都會產生黑市與黑道介入的問題,
要成立銀行談何容易,不是所有人都能隨便跳下來開銀行的,
而許多人想借款去銀行也沒用,因為其無法滿足銀行開出的借款條件,
借款的需求誰來滿足?當然是躲在黑暗中的地下錢莊,也就是高利貸業者,
你以為高利貸業者這樣算牟取暴利嗎?
話不是這樣講的,不被法律承認的高利貸業者沒有法院可強迫借款人還款,
這不但讓其風險提升,還連帶得雇用亦會提升風險的黑道進行討債,
風險提升的結果,自然就是利息增加,銀行也是依同樣的邏輯在制訂利息,
也因此,除非政府降低甚至消除成立銀行或提供貸款服務的門檻,
否則,總有人的借款需求無法合法地被滿足,黑市永遠會存在,黑道永遠會介入。
而回到高利貸的本質來說,「貸款給需要的人」這件事本身並沒有錯,
需要譴責的應該是暴力討債本身,解決的根源更不能忽略政府的禁制與無效管理,
因此,我們應該給高利貸業者應有的尊重——只要他們沒涉及暴力的話,
畢竟,在無涉侵害、自由選擇的前提下,高利貸業者同樣可以本著良心做生意。
參考:《百辯經濟學》P.l81-188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