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學者重複而不怕丟臉地出來發表白癡至極的言論,我們有理由相信:
一、她真的是白癡;二、她想從政;三、以上皆是。
……臨床實驗也發現憂鬱症的病人每日持續運動三個月後,百憂解的藥量可以減少。
……看到政府終於要蓋游泳池,讓偏鄉和山區的孩子也可以學游泳時,真是非常高興。
這種「個別而言某某行為有效,所以政府應該花錢來倡導某某行為」的言論,
出自文盲也罷了,洪蘭幹教授那麼多年還敢講這種話,真的非常傷腦筋啊!
不用唸到博士或當過教授,有正常腦袋的人應該都可以試著去問:
一、如果運動能抗憂鬱,那運動是不是最好的抗憂鬱法?
二、如果運動是最好的抗憂鬱法,那游泳是不是運動中最好的選擇?
三、如果游泳是運動中最好的選擇,那是不是非得由政府來倡導游泳不可?
四、如果非得由政府來倡導游泳不可,那是不是非得蓋游泳池不可?
不用唸到博士或當過教授甚至查Google,都會發現以上四個問題的答案都未必為是,
運動是不是最好的抗憂鬱法?端看「最好」或「較好」的定義是什麼,
是以單位時間、單位金錢或者其他標準進行判斷?
就算運動是最好的方式好了,為何不是太極拳或氣功?
洪蘭不是很怕老年人膝蓋受傷嗎?調整過的太極拳或氣功可不傷膝蓋哦,還不限場地!
好啦,我們乾脆承認游泳就是最棒的選擇好了,那為何需要政府插手呢?
真的那麼好,還需要政府推行嗎?什麼時候政府的選擇能力優於平均而言的個人了?
如果游泳真的是那麼棒、那麼吸引人的一件事,應該很有市場性才對吧?
私人企業應該很容易跳出來經營游泳池、然後鼓吹老人跟小孩來游泳並獲利對吧?
沒關係,看在洪蘭的面子上,我們再退一步說:
雖然游泳是最佳的抗憂鬱法,可是企業超級邪惡,人民又超級愚笨,都不願意去游泳,
所以政府應該插手、對全民倡導游泳!那為何不是補助大家去私人游泳池就好?
至於人口不足以撐起游泳池經營的窮鄉僻壤,定期花錢讓他們到外地的游泳池也行啊!
憑什麼要蓋一座使用率超低、又浪費水電資源(不是要節能減碳嗎!)的游泳池啊!
以上如此常識性的問題,洪蘭提都不提,卻莫名地支持著政府的蓋游泳池政策,
如果不是成了白癡(機率很高),顯然就是要討好政府、獲取好處,甚至從政哪!
最後,憑什麼海島國家的孩子就應該會游泳?
有什麼博士來解釋一下,「身為海島國家的孩子」跟「應該會游泳」間的因果關係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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