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繼噗浪與臉書之後,我要不厭其煩地向大家推薦《阿特拉斯聳聳肩》這部小說,
艾茵蘭德在這本融合科幻、商業、政治與懸疑的小說裡,呈現出政府管制的危害,
由於艾茵蘭德本身的極端反共立場,讓書中的「政府」有濃厚的共產黨味道,
然而,從台灣到歐美,所有揮舞著管制大旗的政府,真的跟共產黨有那麼大的差別嗎?
我們習慣上指責共產黨政府以空洞的口號與毫無根據的意識型態領導專政,
同樣的指責不也適用在歐美的大政府主義者與台灣政府(以及其假自由主義走狗)身上?
之所以說上面這些,純粹是下面這幾個新聞都讓我很有感覺,
雖然事件本身各異,但本質上都是「政府無能管好自己、又愛干預市場」的例子,
導致我完全想不出什麼新的對應標題:
明年起兒童節擬放假、婦女節再議;全年假期116天為限,粉領笑:老闆不跳腳才怪
基本工資擬以城鄉分級,身障者適用低標準;勞團批圖利資方用廉價勞工
……有業者認為此舉可增加用人彈性,勞團痛批圖利資方聘用更廉價勞工。
……義大利米蘭法院24日裁定Google三位現任主管侵犯兒童隱私罪名成立,緩刑6個月。
在第一則新聞裡,政府透過宣示節日來展現自己對特定族群或符號的重視,
然而這件事除了會帶給相關組織各種麻煩以外,毫無實質上的意義,
如果搞個節日用來放假就能讓民眾重視什麼,那過去大家一定超級注重兒童跟婦女了,
偏偏事實就不是這樣,
而「婦女佔人口一半」是什麼屁話,那另一半男性是不是也很重要、也該來個「男人節」?
至於第二則新聞,《一課經濟學》第十九章〈最低工資法〉說明得非常清楚,
任何對最低工資的保障,對產值等於或高於最低工資的人毫無影響,
然而卻害到了產值低於最低工資的人,因為在最低工資法的限制下,
需要人力的企業有四種選擇:
一、以高於其產值的薪資雇用他們(只可能發生在景氣好時,而且是為了公關);
二、到其他工資更低的地區尋找物有所值的勞動力;
三、不多雇用任何人,將過多的工作轉嫁到既有的員工身上;
四、走法律漏洞,以見不得光的方式雇用產值低於最低工資的人。
在以上四種情境裡,第一種並不常見,常見的後三種都害到了法律想保護的人。
這時可能有人會想:新聞裡的勞委會不是想透過修法讓管制更有彈性嗎?
表面上是如此,然而「一體適用的管制」與「因地制宜的管制」只是大惡與小惡之別,
而不管法律怎麼訂,就是會存在產值低於最低工資的勞動力,而這些人注定受害,
這還是以政府有本事確實執行其訂定之法律為前提,偏偏我們很清楚這是不可能的,
在政府管不到的地方,被非法雇用的勞動力就是繼續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而再某種理想的情境下,政府真的有本事完全地執行這些法律,結果是什麼?
讓企業更難做事,造成企業的產值降低、工作機會變得更少、害到的人還更多!
至於第三則新聞,雖然發生在國外,但類似的情形也常在台灣看到,
NCC的許多裁決邏輯就跟義大利這票狗官類似——通路/媒體上有犯罪,要由業者負責!
我們都很清楚,要求政府狗官「邏輯一致」是非常奢侈的幻想,
然而我們姑且假定政府狗官「有誠意」想要邏輯一致,如果Google在這件事上真的有罪,
那以後有任何犯罪行為在任何公共空間——馬路、人行道、公園等——發生,
就該有警察或其他公務員受罰甚至入獄,理由?公共空間是你們在管的啊!
你們怎麼可以讓強姦案發生?怎麼能讓小孩亂丟垃圾?怎麼能讓流氓打架鬧事?
我們可是每年繳稅給你們、讓你們「管理」這些空間的耶,結果這麼多爛事發生!
照義大利狗官關Google主管的邏輯,公務員裡一半都要抓去關了啦!
所以,總結了半天,還是(不管哪一國的)政府無能,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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