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認定強姦是錯的時候,
你在乎的並不是強姦的時間、地點、牽涉的數量,
你不會說「強姦在和平時期是錯的,但在戰爭時期就是對的」,
也不會說「為了私慾而強姦是錯的,但如果是為了國家的光榮強姦就是對的」,
你在乎的是「不想性交的人不該被他人以暴力強迫進行性交」,重點是「以暴力強迫」,
而如果你堅守以上的道德判斷,
你將不會接受任何人以文化共識或社會契約之類的理由來混水摸魚,
就算有些文化認為女人被強姦了就該為了貞操嫁給性侵犯,
就算有個國家認為猶太人與波蘭人不夠優秀、活該被集體處決,
你也不會動搖,文化共識與社會契約無關真假或對錯無關--根據共識,地球曾經是平的,
以上談的是強姦,所以大部分人應該沒甚麼意見,
然而如果把強姦換成「政府徵稅推動政策=以暴力強迫部分或所有人繳交財產」,
絕大部分的人都會對此視而不見,文化共識與社會契約再次變成擋箭牌,
不管怎樣指出政府政策的「暴力」與「強迫」本質,
許多人仍不為所動--類似他們的祖先看著女人被強姦、卻只在乎貞操的行徑,
這樣的人,自然看不出政府行為的本質,
不過,如果你追求的是邏輯的一致性,
你應該早就注意到以上的問題,然後輕易看出政府的偽善之舉,
以所謂民主的典範美國來講好了,Obama陣營正在力推新的健保改革,簡稱為ObamaCare,
基本上就是以更嚴的法律與更多的經費讓更多的人買得起健保,
這也意味著更多的雇主被強迫以政府要求的方式提供健保給其員工,
不明就理的人會說,強迫雇主提供健保有甚麼不對?這是增加員工福利呀!
這些人看不到的是,
雇主是活的,其會依據政府的政策進行調整,
當所得稅過高、然而健保費用可以免稅時,雇主可能將健保當成福利給員工用以避稅,
當健保變成強迫的措施時,自然會有雇主將健保的成本自薪資裡扣除,
員工也是活的,每個人的健保需求並不同,
有的人不需要那麼多健保,但希望有較多的薪資,
這樣的人在健保是被強迫的體制下,其選擇就被暴力性地剝奪了,
以上,是很基本的自由放任立場,
很多人看到「自由放任」的表情,跟兩世紀前的人對「種族平等」的態度差不多,
沒關係,那大家就來看Obama陣營幹的事好了,
原本ObamaCare裡規定=強迫所有雇主在提供健保時,必須包括避孕的項目,
姑且不談「避孕」這個項目跟「保險」到底有甚麼關連,
這規定觸怒的是在美國比台灣威風很多的天主教陣營--他們相信避孕是罪惡的,
他們據此主張,ObamaCare強迫天主教組織為其反對的措施支付費用,
此舉侵犯了他們的「宗教自由」,
結果,得罪不起天主教陣營的Obama陣營馬上見風轉舵,開始進行某種調整,
大體上就是不強迫特定天主教組織提供含避孕項目的健保--改強迫其他保險公司,
在此,有趣的不是避孕是罪惡的主張--這主張無疑是愚蠢的,
有趣的是,如果強迫天主教組織為其反對的措施支付費用=侵犯宗教自由,
那強迫任何人為其反對的措施支付費用,難道不是侵犯個人自由?
天主教徒再怎麼多,也不會比所有人多,
而每個人都有自己反對的政府措施--數目通常很多,
以美國人來講,反對海外行動的美國人越來越多,但他們被迫資助毫無正當性的戰爭,
以台灣人來說,許多人對公務人員想有的特權與福利很反感,卻仍被迫為此繳稅,
由此可見,Obama陣營、天主教陣營或所有挺宗教自由卻支持繳稅的人,
這些人等於是在聲稱,宗教自由的價值高於個人自由,
以暴力強迫他人支付的項目如果違背了他的宗教信仰,那就是錯的,
但如果違背的「只是他的意願」,又沒甚麼錯,
也就是說,「以暴力奪取他人持有的財產,在A狀況是對的,在B狀況是錯的」,
愚蠢嗎?並不會,
當大部分人都這麼說的時候,再愚蠢的事也是真理,就像神討厭同性戀也是所謂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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