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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將提及本片劇情與結局,一句總結:對於國家與政治觀念有一定的啟發,值得一看。

本片背景在林肯遇刺之後,號稱為了安定民心、實則為了鞏固政權,

當局立刻逮捕了相關嫌疑犯,包括由Robin Wright飾演的爭議女嫌疑犯,

據了解,策劃刺殺的陰謀份子曾在她開的旅社聚集,

由於她尚在潛逃的兒子Johnny Simmons是主謀,

當局因此將她視為重要的共謀者,並計畫以速審速決的方式將她送上斷頭台,

曾參與南北戰爭的律師James McAvoy則擔任了Robin Wright的律師,

被視為戰爭英雄、前途一片大好的他起初視Robin Wright為該死的叛國者,

更認為以「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或「無罪推定」為由替她服務是他畢生的恥辱,

然而在與檢方交鋒的過程中,

James McAvoy逐漸發現當局為政治利益構陷Robin Wright的痕跡,

當局無所不用其極地威脅利誘相關證人,讓其提供不利於Robin Wright的證詞,

更透過政治力排擠James McAvoy,

那是個沒有指紋、DNA、更沒有人聽過Grissom的世界,

而沒有掌握Robin Wright確實罪證的當局,已經做好了吊死她的決心,

甚至在James McAvoy好不容易說服自由派法官簽署保護令暫緩Robin Wright的行刑後,

總統為了其政治生命,出手否決了保護令,直接送Robin Wright上了斷頭台,

於是,這個從未參與過兒子謀反的倒楣母親,就這樣死了,

James McAvoy離開了法界,成了新聞編輯,

美國也逐漸修正法律、讓民眾的權益更有保障--至少電影是這樣演的!

憑良心講,這部片的娛樂性不算太高,

檢方與辯方的交鋒並不算精彩,描寫政治力介入的部分也不算超乎想像,

我的意思是說,

如果你有長期留意陳水扁貪瀆案的發展,

不難發現當今政治力介入司法比電影裡演的還厲害,更不要說戒嚴時期的刑求與暗殺了,

然而,本片在題材上仍有其特殊性,

畢竟,林肯主導的南北戰爭號稱是為了解放黑奴、為「自由」與「人權」而戰,

從美國到台灣的歷史課本也如此吹捧著林肯的偉大,

可是,片中Robin Wright的自由與人權在哪?

當政府能隨意犧牲一個人的性命,那犧牲十個、百個、上萬個生命又有甚麼好奇怪的?

事實上,這正是林肯幹的事情,

林肯之所以搞南北戰爭,並不是為了解放黑奴,

雖然林肯聲稱反對奴隸制,但其原本寄望靠市場的力量逐漸淘汰奴隸制,

而市場確實有發揮作用--沒有聯邦政府的介入,南方的蓄奴人數早就在減少,

奴隸制度從來就不是個符合經濟理性的制度,

隨著生產力的提升與商業發展的發達,大多數人都會發現奴隸制度的不可行,

包括充滿種族偏見的南方人!

林肯之所以搞南北戰爭,是為了稅收!

南方諸州不滿北方聯邦政府主導的稅制與保護政策,自組南方聯盟、預計脫離聯邦體系,

當時以製造業為主的北方正處在經濟危機中,以農業為主的南方反而較為興旺,

而南方聯盟脫離聯邦體系對北方聯邦政府來說,就是大筆稅收的喪失!

於是,無關自由、無關人權而攸關稅收的戰爭,就這樣開打了!

就像孫中山、兩蔣、李登輝、陳水扁與馬英九各有其神話,

林肯的「功績」也是被推砌出來的神話,

就算退一萬步,假設以上對林肯的批評全為假、假設林肯真的是為了解放黑奴好了!

那麼,以結果論,南北戰爭的死傷高達60萬人以上,這解放手法也太扯了吧!

再怎麼在乎黑奴的福祉,弄出60萬死傷與其他對建設的破壞,

不但不能讓黑奴更幸福,連其他人的幸福也會一起毀掉!

由此,事實已經很清楚,

不管林肯是個為了稅收而殺人的軍頭,還是為了人權與自由「奮戰」的理想主義者,

其都不應該被歌頌、甚至應該被譴責,因為其草菅人命是客觀事實!

如此草菅人命的總統,連同後來的雷根、柯林頓、大小布希與現任的歐巴馬,

以及中國的毛澤東、孫中山與兩蔣,

為什麼還能受到那麼多人的讚美與膜拜?說穿了,就是造神,

以上每人都是榜上有名的「革命家」、「解放者」、「民族的救星」、「自由的燈塔」,

骨子裡則是不折不扣的殺人魔,

殺人魔能被美化,是因為有政府這強大的暴力組織,

以暴力替殺人魔堆砌自由與人權的神話,

在大多數人覺醒以前,暴力組織將繼續存在,神話也將繼續被強力的放送與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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