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來亂的,而是合乎邏輯的主張。
依教育部辭典,亂倫就是破壞人倫道德與社會常規,或親屬間發生不正當性關係,然而甚麼是人倫道德?甚麼是社會常規?甚麼又是不正當的性關係?曾經,奴隸買賣是符合社會常規的,然而種族間的通婚卻是破壞人倫道德的,所謂的曾經也沒有多久,前個世紀,白人與黑人的性交與通婚不但被反對、還會被暴力干預。荒謬的人倫道德或社會常規,不過是迷信與傳統。
再者,反對亂倫的理由,與反對同志的理由,基本上雷同。
反對者說,同志婚姻不該被承認,因為他們生不出小孩≒亂倫不該被接受,因為可能會生出有缺陷的小孩。然而,異性戀也可能不生小孩、或生出有缺陷的小孩,反之,同志或亂倫者都可以領養小孩,輕鬆解決了生不出小孩或可能生出有缺陷的小孩的問題。所以,反對無效。
反對者說,同志婚姻不該被承認,因為神不喜歡≒亂倫不該被接受,因為神不喜歡。然而,神不喜歡的事太多了,不同的神時常不喜歡不同的事情,先前就有人指出,神不喜歡人吃豬血糕,難道豬雪糕應該勒令下架嗎?所以,反對無效。
反對者說,同志婚姻不該被承認,因為同志不會養小孩≒亂倫不該被接受,因為亂倫者不會養小孩。然而,許多異性戀明明就養出了小屁孩,甚至會打小孩、丟小孩或殺小孩,相反地,事實證明同性戀與亂倫者得以妥善地照顧小孩。所以,反對再次無效。
由以上,任何邏輯一致的人,在支持同志婚姻的同時,應該要同時支持亂倫,這才叫一視同仁地尊重他人的選擇。事實是,「亂倫」這詞非常誤導,在同志被否定的年代,同志行為就是亂倫,然而在同志與近親相交被承認的年代,這些行為都不是亂倫,而是合意行為。客觀來說,既然是合意行為,只要沒有傷害他人的生命財產,就是沒甚麼好反對的。
也因此,當智能與情感脆弱的衛道份子將「同志婚姻」以至於「多元成家」連結到「亂倫」進而將此視為某種成功的「攻擊」時,別傻了,這根本是無知而幼稚的拌嘴,說到底,這一切都是個體與個體間的你情我願的互動,沒有高低優劣的問題。認為這之中有道德高低問題的人,讀我的唇--你、他、媽、的、是、笨、蛋。
當然,基於政治現實,若同志婚姻或多元成家與亂倫掛勾了,不但會衍生雜音,也會失去某些溫和保守份子的支持,所以如果有人因此主張,支持同志婚姻或多元成家≠支持亂倫,也是可以理解的。只是,這種主張並不合邏輯,反對亂倫如果成理,拿來反對同志婚姻或多元成家也是成理的,追求邏輯一致性雖然辛苦,但至少論述上的弱點能減到最低。
是說,這件事從頭到尾就不是單純的論述戰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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