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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常跟女生聊到前男友的話題。

是說都沒男生要跟我聊前女友的話題,難道男生都沒這種困擾嗎?

可能我周圍的男生在這方面都跟我很近似:相當的功利主義吧。

我常覺得功利主義被人污名化了,好像以功利主義為原則就是無情或邪惡似的。

其實,如果每個人都能正確地實踐功利主義原則,很多問題都不會發生。

以男女來說好了,之所以要在一起,當然是因為認定對方能帶給自己好處。

這好處到底是心神合一的心靈溝通、還是高潮迭起的體液交流,隨便大家界定。

重點是能正確地界定出好處、並確實獲得好處。

即使是寒冷長夜裡的溫暖擁抱,也是好處,換言之就是利益或效益,隨你用那個字眼。

總之,只要有好處,關係就有意義,這件事在分手後也沒有改變。

分手之後,只要對方能提供的意見、陪伴甚至肉體是合意的,關係也能持續下去。

現在的問題是:為何那麼多人要延續根本愉快不起來、換言之毫無好處的關係呢?

當舊情人從靈到肉都提供不了支援,到底憑什麼要依著那股迷戀或什麼的苦撐下去?

只要快樂,任何關係都有其意義,站在徹底不保護動物的立場,去強姦狗我也不反對。

但一旦不快樂,這關係就有毛病了。

而很多人與舊情人的關係,甚至只存在於網路與電話上,然後搞得自己心神不寧的。

到底是想怎樣呢?舊情人能當朋友當然好,不能的話就趕快丟了呀。

話說昨天《非誠勿擾》裡的舒琪,還真的讓我有夠厭煩。

可能我向來對不珍惜自己的人難以抱持同情吧。

雖然人都會經歷幼稚的階段,但如果經驗那麼多了還無法珍惜自己,那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人可以貧窮,可以脆弱,可以被折磨。

但如果連珍重自己的那最後一絲驕傲都丟棄了,那還是去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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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ose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