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了這個標題,是因為看到了這則「寫戀童癖指南結果被逮捕」的新聞,
受訪的警長說道:「你不能從事或『描述』對兒童有害的關係。」
看到了沒?「描述」本身也是罪過呢,
有看《CSI犯罪現場:邁阿密》的人應該曾注意到何瑞修對戀童癖的痛恨,
抓到「持有兒童猥褻照片」的把柄即可做為威脅是理所當然的常識,
相較於何瑞修脫掉墨鏡歪著頭的帥氣正義姿態,
持有兒童猥褻照片的角色通常不是痴肥顢頇、就是猥褻邪門,
讓人都忘了這些人只是「持有照片」而已,未必有殺人放火,更未必有猥褻兒童,
就像持有虐殺電影的人未必是謀殺犯,
蒐集昆丁塔倫提諾的人也未必會上街把殺人當遊戲,
所以,到底為何要對戀童癖有如此高的敵意?
答案是,這種敵意本身根本沒有任何邏輯與科學的根據,與恐同行為沒什麼不同!
戀童癖如果真的對小孩做了什麼,自然應該嚴加追究,
然而對「文本創作」這件事到底有什麼不對呢?
要說戀童癖指南本身有教人犯罪的嫌疑,
難道兒童心理學就不能拿來犯罪?
還是說Krav Maga教學光碟或大東流合氣柔術教本不能拿來殺人?
直接用Google搜尋Knife Fight System或類似的關鍵字,
不難發現美國有不少人在教持刀格鬥技巧,DVD與現場教學都有得找,
其中多的是針對動脈進行切割的描述,
更不要美國大體上仍是個「人民可合法持槍」的國家,
要談危險性或與暴力的關連性,這些都比戀童文本來個嚴重,
怎麼不見對這些東西的全面禁制呢?——這可是台灣的主流意見,可悲得很!
回到言論自由本身,
之所以相信沒有任何言論需要靠政府管制、言論自由不該有極限,
主要是根據對非侵害原則(Non-Aggression Principle)的信仰,
在此,「侵害」被定義為「率先對他人或其財產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
另也包含「以欺騙對他人造成生命或財產的損失」,
以上「侵害」需要被定義為一般化的罪,然而在此以外,都可回歸各自的偏好,
舉例來說,「通姦」不符合「侵害」的定義、不需要被視為一般化的罪,
對通姦沒意見的人,儘可依自己的偏好換妻或偷吃,
有意見的,則可透過「婚前協定」來制訂罰則,大家各取所需;
依類似的脈絡,「言論」當然不符合「侵害」的定義,
更精確來說,「發表言論」本身不會構成侵害,
大部分人不會單純因為單純的言論而遭受生命或財產上的損失,
所以消極來看,言論既然不構成侵害,就不該受到限制,
而積極來看,「言論」是促進「資訊流通」的要件,
唯有在言論不受限制的前提下,我們才能獲得最多樣化的資訊,
有了以上認識,要為毫無限制的言論自由進行辯護,就顯得簡單得多:
1、對未成年人有害的資訊
有人認為,對未成年人有害的資訊應該被管制,
這種想法很容易獲得家長的認同,然而卻禁不起事實的考驗,
首先,未成年人的資訊蒐集能力是很強的,管制在實務上已經不可行,
而就算管制的技術是存在的,該由誰來決定「何謂有害」反而成為最大的問題,
太多例子顯示有關當局=政府會以此為藉口來打壓異己,
然而政府的盟友無論宣傳怎樣的偏見、迷信甚至暴力都不會被制裁,
所以,與其透過言論管制,
不如家長自己確實負起與未成年人溝通的責任,
並思考怎樣將自己的價值觀有系統地傳達給孩子,這才是根本之道。
2、毀謗或抹黑
簡單來說,管制本身並不能阻擋毀謗與抹黑,
甚至讓政客在毀謗與抹黑他人不受限制之餘、還能壓制不利於己的言論。
3、教唆他人犯罪
許多人認為「教唆他人犯罪的言論應該被遏止」,
宣稱「戀童癖指南的作者應該被逮捕」的人通常也支持類似的主張,
然而,什麼是教唆犯罪呢?
探討如何強暴兒童算嗎?或者如何搶銀行?或者如何顛覆政府?
如果只是探討,怎麼分辨我是為了寫小說、還是為了實際上的犯罪呢?
而武術與槍術說穿了就是探討如何以拳、腳、刀、槍傷人與殺人,這是教唆犯嗎?
還是說暢銷的謀殺犯罪小說都成了教唆犯罪的材料了呢?
稍加思考就會發現「教唆他人犯罪的言論應該被遏止」這主張有多麼不穩固,
而換個角度想,以戀童癖指南為例好了,
如果那本書只是純粹的胡扯、沒有任何參考價值,那顯然不會造成什麼危害,
反之,如果其有足夠的參考價值,那家長不是更應該弄來看?
畢竟,透過瞭解戀童癖誘騙兒童的技巧,不是更能保護子女的安全?
更不要說,包括戀童的絕大部分性侵都是由熟人犯下的,
機率上,來自陌生人的誘騙根本少之又少,
拜託,積極點吧,各位家長!
4、危害公眾安全
常見的例子是「在戲院中大喊失火」,
簡單來說,交給各私有財產的擁有者各自制訂其言論規則即可,
把權力交給政府,只會成為其濫權的工具,
更不要說政府隨時都在散播造成眾人生命與財產損失的錯誤資訊,
散播完了還不會受到懲罰。
5、危害國家安全
這只是政府的藉口罷了,
以美國為例,美國政府就是美國之所以受到恐怖主義威脅的最大元兇,
所謂「以國家安全為前提的機密」大部分不是為了保護美國人民,而是美國政客,
同樣的原理也適用於其他國家,包括我們自己,
請參考〈最大的恐怖組織,就是政府!〉,
類似的文章還有〈以暴力創造暴力,再藉機使用更多的暴力!〉。
大致如以上,
如果有看到特別的「反對無限制的言論自由」的見解,
有時間會繼續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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