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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特布拉克這兩篇論〈毒販〉與〈吸毒者〉的文章,

對瞭解「毒品除罪化」議題的人來說,可謂常識中的常識,

不過,從台灣到美國,「毒品」或「娛樂用藥」都被嚴重的污名化,

且大部分人對毒品問題的認知多停留在不符合現實又無經濟邏輯的政府版本,

故這兩篇文章到了今天仍有一定的可讀性,

兩篇一起看,即可概括瞭解毒品除罪化運動的邏輯脈絡與相關事證。

首先從個人的層次,我們可首先探究的是:吸毒是否為惡?

布拉克與自由意志主義者會說:只要無涉暴力、非關侵害,任何行為都該被尊重,

所以,你有權吃高脂肪食物、喝酒導致酒精中毒、有權切手指或喝農藥自殺,

其他人當然有權吸毒呀!

指稱吸毒有害健康是無意義的,有害健康的活動太多了,而且全部是個人選擇,

指稱吸毒導致人對他人造成傷害也是無意義的,因為酒精也有同樣的效果,

更不要說許多吸毒導致的暴力不是因為吸毒者發瘋、而是因為其需要錢買毒品,

必須提醒的是,有太多例子顯示,高社經地位的人有本事邊吸毒邊過好日子,

其不是擁有較高的收入購買毒品,就是擁有特殊的管道直接取得低價毒品,

也因此大部分為了毒品而搶劫的人都是社會的中下階層,

相較於惰於思考、習於將暴力與罪惡全部怪罪於毒品的衛道份子,

經濟學家或明理之人會提問說:為何中下階層的人必須搶劫才能買毒品?

答案非常單純,因為目前毒品太貴了!

那麼,為什麼貴呢?因為被禁制,如同所有被禁制的商品,

例如,近百年前美國推行禁酒令的時候,讓烈酒視為類似毒品的存在,

無法合法生產烈酒的限制,並不能抹滅人渴望烈酒的事實,

在需求無法被滿足的情況下,黑市出現了,黑道介入了,天價的烈酒暗地流通著,

黑道為了搶地盤,像當今毒販那般四處槍戰,警方貪瀆之事亦頻傳,

而眾所皆知,禁酒令後來撤銷了,如今你去超市也能輕易買到便宜的威士忌,

黑道為了烈酒而火拼的情形幾乎消失了,而這樣的啟示完全可套用在毒品問題上!

因為毒品目前被全面禁止,然而吸毒的需求存在,所以黑市出現、黑道介入,

毒品的價格因而飆高、毒品的品質也難以被檢視,

這對於錢夠多、或有專業管道的人來說不成問題,倒楣的是那些窮困的吸毒者,

需要吸毒、又買不起,結果就是搶劫了!

相反地,毒品除罪化的好處是什麼?就像禁酒令的解除那樣,

當所有人都能合法生產娛樂用藥(都除罪了,不該再稱毒品)的時候,

競爭就形成了,品質必然提升,價格必然降低,

不但既有娛樂用藥能更安全,快感度更高、成癮性更低的藥品也可能被發展出來,

更重要的是,若買藥跟買啤酒同等容易,相關的搶劫案將大幅減低,

而因為價格的降低,黑道將如同退出烈酒市場那樣地退出娛樂用藥市場,

造成大量死傷的街頭火拼也會漸漸消失!

毒販與吸毒者的存在,提醒了我們這樣的事實,

如果你以為布拉克稱其為「英雄」是為了鼓勵你販毒或吸毒,那誤解可就大了!

不需要販毒或吸毒,也能支持毒品除罪化,

就像不需要抽菸,也可以批評法西斯董氏鼓吹侵犯私有財產的惡行,

跟衛道份子的想像不同的是,支持毒品除罪化,不見得是鼓吹自甘墮落,

而是深信「只要沒侵害到別人,自甘墮落應該是個人選擇」,

更有甚者,衛道份子嘴巴上聲稱想幫助吸毒者,

然而卻支持將吸毒者罪犯化、害他們失業,再把他們丟到被稱為監牢的犯罪溫床,

這樣算是幫助他們?比較接近把他們逼到角落、然後轉變成更可怕的罪犯吧!

所以,別在自欺欺人了,真想解決毒品問題,先從除罪化開始吧!

參考:《百辯經濟學》P.73-84

延伸:《大麻、草莓園、色情王國》P.1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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