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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生戀這種疲乏無聊的東西還真是容易炒作的話題:

女師誘國三生,學校內做愛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昨直呼:「這不是師生戀,女老師是性侵害加害者!」

……本案女教師已觸犯《刑法》與未成年人性交罪,最重得處7年以下徒刑。

男學生……難過說:「這都是我的錯,為什麼卻沒人怪我!」「我害了她!我會更痛!」

節錄自:壹蘋果網路

人本在持續反對體罰的立場方面我是相當贊同的,

然而把這女教師上國中生的行為理解成性侵,就是隨波逐流的失智行為了!

腦袋正常的人面對以上議題,應該要有能力將其分解成兩個項目來解讀,

其一是「成年人與未成年人性交」,其二是「施教者與受教者性交」,

就前者來說,「未成年性交絕對不當」根本是保守性觀念與幼兒保護過度的空想,

回顧祖父母那輩,看有多少女孩被迫嫁給不屬意的人、再被他們上!

祖父母們的遭遇往往沒被當代的大人視為性侵案(頂多模糊地說:那時代,就是如此),

這些大人反過來把未成年人當成白癡、連帶將他們自願的性行為直接抹黑為性侵!

試問兩情相願的未成年人上床了,是誰性侵誰?廢話,誰也沒性侵誰!

既然如此,憑什麼成年人與未成年人兩情相願的性交就得是性侵?腦袋壞了啊!

再來,「施教者與受教者性交」,也就是所謂的「權力不對等」狀況,

試問「男生平均而言力氣大於女生」能否代表「戀愛關係中男方必然強姦女方」?

白癡都知道不能做這樣的推論,既然如此,

「老師擁有高於學生的權威」能否代表「師生戀中老師必然迫害學生」?

「經理擁有高於秘書的權威」能否代表「經理與秘書談戀愛必然迫害秘書」?

廢話!當然不行啊!這之間不要說因果不存在,連「相關性」都不見得找得出來!

另外,只要眼睛不是裝飾用的、腦袋不單只是填充頭殼、又瞭解學校與公司實際狀況的,

就應該知道兩情相願的師生戀或辦公室上下屬戀情並不少!不知道的,只是沒門路!

這之中沒有誰要迫害誰!沒有誰要強姦誰!就算感情沒有走到最後,大家仍好聚好散!

畢竟,只要無涉暴力、自由選擇,這其中真的沒什麼好批判的!

當然,我完全同意學校或組織可制訂屬於自己的規範,

更可依據此規範開除談師生戀的老師或搞辦公室戀情的員工,

但要聲稱這些關係「絕對牽涉到迫害」,不但邏輯上站不住腳,現實印證上也通常不符!

不過,對許多人來說,邏輯不重要,現實不重要,

重要的是空想的道德、是情感、是「同理心」,總之不能用理性來說明啦!

抱著這種態度來看待事情,本來就是放棄思考的墮落行徑,

而這些人的墮落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會一路到世界末日啦。

又,如果蘋果這新聞是真的,那可有趣了!有趣在:根本沒人在乎男學生怎麼想!

這些大人口口聲聲說想保護他,卻完全不顧他「自願」與女老師來往的事實,

在將他無能化、物件化(屬於父母的物件)的同時,還繼續對他造成傷害!

你們這些大人,真的愛這孩子?真的關心這孩子?

少臭美了,你們只是熱愛揮舞著道德大旗、踐踏道德觀念不同者罷了,孩子的想法?

通通是屁!不用管!

就像大票支持死刑的鄉民與殺紅眼的白冰冰,邏輯不顧、資料不讀,

鬼扯些無用的感同身受屁話,還進一步聲稱自己多關心治安、多同情受害人!

放屁就是放屁,說穿了只是想抒發自己的復仇慾望罷了,關治安與受害人屁事?

延伸閱讀:〈未成年性交?笨蛋,重點在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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