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長在鄉下或許有其功用,我說或許,純粹是因為我不清楚,然而作為一個都市人,我真的不知道村里長可以幹嘛?不過,對號稱要開源節流的藍營來說,我的疑問,顯然不是問題。

村里長福利案又翻身,綠轟藍綁樁

記者陳詩婷/台北報導

村里長福利案又翻身,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昨天將國民黨立委盧秀燕等所提的「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修正案」排入院會議程,該草案增列村里長健康檢查費、保險費由政府支出,一旦經院會三讀通過,國家每年將增加兩億四千一百八十萬元支出。民進黨立委批評,該案根本就是「綁樁法案」。

依該條文草案說明,政府每年最多補助每名村里長健康檢查費一萬六千元、保險費一萬五千元,以全國七千八百名村里長計算,國家支出每年將增加兩億四千一百八十萬元。

盧秀燕表示,村里長公務繁忙、工作風險又高,以台中市村里長為例,兩百多人當中,就有三人因公殉職,但目前村里長卻僅享有一般勞健保,導致因公殉職者連賠償金都沒有,因此她才提案,增訂得由鄉鎮市區公所編列預算,支應村里長的健康檢查費、保險費。

程委會昨天在朝野高度共識下,所有法案均順利排入院會議程。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提出、明定公益彩券支用社福項目需專款專用的「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國民黨立委陳根德等人提出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則排入下次院會討論事項,應可順利三讀通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汽車所有人、駕駛人在二○○六年六月三十日前十年內,因未繳納交通罰鍰遭吊銷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可在五年內繳清罰鍰後申請核發。

出處:自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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