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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即將論及《蝙蝠:血色情慾》之劇情與結局,不想知道者,敬請速離。

《追風箏的孩子》裡,阿米爾創造了「為了靠流淚致富、結果殺了老婆」的寓言,

哈山聽完不解道:「他聞洋蔥不就得了嗎?」阿米爾於是瞭解了敘事邏輯的重要。

哈山如果能夠活著來台灣看《蝙蝠:血色情慾》,他會覺得阿米爾的故事好得多,

寓言再怎麼有漏洞,至少篇幅短小,寓意本身夠強烈、合理性的薄弱就能被原諒,

然而《蝙蝠:血色情慾》可是超過兩小時的長片,若無酗酒嗑藥很難忽略其問題。

簡單來說,這是神父意外變成吸血鬼然後在通姦、謀殺與嗜血慾望中掙扎的故事;

長年受神學教育又虔誠的他,完全沒有性經驗、總是謙和待人,當然沒有殺過人,

然而變成吸血鬼後,神父不得去偷血為生,隨後又情不自禁地搞上了信徒的老婆,

信徒老婆得知神父為吸血鬼之後,欺騙神父自己被家暴進而誘導他殺害自己老公,

之後,她更獲得神父的血、成為第二個吸血鬼,並沈迷於獵殺與吸血的快感之中,

揪過短暫的放縱,神父終究抵擋不住沈重的罪惡感,只好拉著愛人去曬太陽自殺。

編導的意圖非常清楚:這是個虔誠教徒在神性、人性、獸性與魔性中鬥爭的歷程,

然而本片最大的敗筆在於,有關神父那來自體內壓倒性衝動的描寫實在不夠強烈,

他剛變成吸血鬼時的橋段還好,對於血、性以及暴力的渴望還算有基本的說服力,

然而隨著電影的進行,神父對「身為吸血鬼這件事」顯然已獲得了某種掌握能力,

如果要說有什麼吸血鬼以外的失控的因子,大概是「身為神父的情慾弱智因子」!

因為愛人聲稱被打、就想因此殺她丈夫,這需要變成吸血鬼嗎?混混也常這樣啊!

混混還不用到被愛人被打!愛人被摸一把、甚至只是看一眼,就可以動手砍人了!

難道混混也喝了吸血鬼的血才這麼衝動嗎?各位,不要小看混混啊!小心被吸血!

另外,靠著偷血、騙血或買血來為生的方式,早就在許多吸血鬼文本被反覆玩過,

所以要說吸血鬼有什麼活不下來的問題、這是絕對不成立的,根本沒有利用的點,

照本片的脈絡,最後少數值得玩味的,是做為「人類」或「吸血鬼」的身份認同,

神父依戀於人類的身份與道德,愛人卻毫無適應問題、熱愛著遠超過人類的力量,

相較於神父執著於對人命的尊重,愛人很快地將人類視為食物、對殺人毫無愧疚,

兩人分別受到宗教與大男人主義的禁錮,卻衍生出截然不同的抉擇,還蠻有趣的,

然而有趣之外,神父的抉擇卻幼稚愚蠢到可笑,導致我對結局毫無壯烈感傷之感,

這裡必須特別說明一下神父愛人變成吸血鬼的過程——基本上是一團混亂的結果。

前面提到,愛人欺騙神父自己被丈夫打、進而誘惑神父替自己謀殺丈夫獲得解脫,

神父得知事實真相後整個大暴走,愛人也在情緒失控之下對神父任性地惡言相向,

於是神父生氣了、出手殺了愛人——有沒有!這就是混混行徑!社會版的好題材!

然而把愛人殺了後,神父又後悔了,軟弱得令人驚訝!於是把自己的血給愛人吃,

雖然我不知道人死了要怎麼吸收血液,但總之吸血鬼的血超強,愛人馬上就復活!

很戲劇化吧?只是,神父為什麼不直接帶著愛人遠走高飛就好?不用殺任何人啊!

吸血鬼的運動能力是很恐怖的,帶著愛人趁著晚上跑個幾百公里根本就不成問題,

沒幾天可能就已經從韓國一路跑到中國之類的地方,可以找地方賣泡菜鍋什麼的,

就算不是吸血鬼,一般人拿一點錢、弄輛破車,要在幾天以內遠走高飛也不算難,

怎麼會一出手就把人家丈夫殺了、還蠢到在身體癱瘓的婆婆面前大談殺人之事呢?

更有甚者,身為想對世界有貢獻的神父,明明應該要欣喜於自己的身體能力才對!

想想靠著吸血鬼的本事能打擊多少壞人、幫助多少災難中的人,怎麼不善加利用?

難得有機會做大事,卻只把自己搞上社會版,不就是意志脆弱跟頭殼裡灌水泥嗎?

然而,本片神父的愚蠢行徑,對應到現實中對許多事過度虔誠的傻瓜不也很像嗎?

只是,神父愚蠢歸愚蠢,他至少沒有隨便加害他人,最後更不過是選擇自我了斷,

而我們周圍許多號稱虔誠的人,卻推動著侵害他人的暴力法條,這不是更下等嗎?

話說在《蝙蝠:血色情慾》前,我根本沒看過朴贊旭多少電影,看過的還都很怪,

評價極好的《選擇之親切金子》沒看過,《原罪犯》整部片矯揉做作到令我不耐,

但以上都無法跟《賽柏格之戀》那自溺到失控的劇情相比,徹底浪費生命的作品!

相比之下,可能《蝙蝠:血色情慾》還算好的,即使片中的死人幻象實在很惱人,

要傳達罪惡感或恐懼有更多高明的方式,朴贊旭偏偏選了最三流的方式是想怎樣?

還是說這也算某種韓國電影的風格?是的話我也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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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ose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