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傑的這篇文章非常不錯,指出邱義仁平頭事件隱含的國家濫權的同時,也對民進黨執政時期立場漸失的脈絡提出了概述與批判,值得一看。當然,如果有人能指出這篇文章有什麼重大的錯誤或思考盲點,我也很有興趣。

就算被剃平頭,要有很多事可做/梁文傑

邱義仁被剃成平頭的事,十天前就知道了。但看到他在電視上的模樣,還是忍不住發噱。頭髮短了,人看起來就胖,但倒是變得年輕許多,看不出來已經六十歲的人。如果不是在看守所裏被硬剪的,我會勸他以後乾脆就改這個造型。

這個剪頭髮的事,大概是發生在兩個禮拜以前。某天他在監舍內,獄警把他叫出來帶到理髮室,然後跟他說,你的頭髮太長,我們已經忍你很久了,就叫一個負責理髮的雜役把他頭髮剪了。邱義仁當下以為所有在看守所的人都得這麼辦,所以他也就沒有特別抗議,直到他的律師跟他說同案其他人都沒有剪頭髮時,他才大呼上當。

法務部長王清峰說是經過邱義仁同意才理髮,這是混帳話。王清峰的意思,難道是說只要邱義仁不同意,就可以不理平頭嗎?看守所真的是這樣對待其他人的嗎?《蘋果日報》今天轉述特偵組的說法,說邱義仁自己說:「沒有人強迫我理頭啊!」,這話更混帳。在看守所裏,獄警的話就是命令,哪有你同不同意的問題。更何況這是看守所管理的問題,特偵組檢察官憑什麼講話?又憑什麼在邱義仁還關在裏面的時候,代表他對外發言?

最重要的問題是,看守所不是監獄。根據我國法律,監獄是根據「監獄行刑法」而設立,關的是「處徒刑、拘役之受刑人」;看守所則是根據「羈押法」,留置的是「刑事被告」。刑事被告只是被告,在官司定讞之前,他們和你我一樣都是清白的人。但看守所的管理方式卻和監獄幾乎一模一樣。「羈押法施行細則」和「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對於放封、接見、居住空間大小、甚至幾天洗一次澡,例如「夏季每天沐浴一次,春秋兩季每兩天沐浴一次,冬季每三天以熱水沐浴一次」,都採用同樣的文字。「羈押法施行細則」規定不到的地方,就「準用」「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所以土城看守所也振振有詞,說剪邱義仁頭髮是根據「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六十九條規定,「男性…許留平頭三公分長之髮型」。

這種把被告當成犯人來管的制度,大概除了中國大陸之外,就剩下台灣了。也難怪檢察官總喜歡先把人押進看守所。因為這種對待「犯人」的方法雖然稱不上是「刑求」,但對過慣正常生活的人來說可能比刑求更難過。這種逼供方法雖然不用見血,效果卻可能比見血更有效。法務部說這一切都不是故意的,純粹是因為經費不夠,所以要用監獄的標準對待看守所的被告。因為看守所買不起吹風機,才會要求犯人都剪平頭。但實情應該是,如果看守所能夠讓被告像一般人一樣生活,那麼檢察官押人取供的效果就會大打折扣了。為了保障這種效果,法務部就算有錢,也絕不會花在看守所。

回過頭來,再談談一個比較大的問題。也是我最近屢被質疑的問題。

蔡英文曾把民進黨定性為「有執政經驗的反對黨」,並重用執政時期的政務官為智囊,希望能帶民進黨走出新方向。但從最近一連串爭議事件來看,說民進黨是「有執政包袱的反對黨」,可能比較貼切。

阿扁被上手銬和邱義仁被剃成平頭這兩件事差可比擬。「羈押法」明明規定「被告非有事實足認有暴行、逃亡或自殺之虞者,不得施用戒具束縛其身體」,台灣的警察卻很習慣違法為人上手銬,不銬反而是特殊待遇。這些混帳事當然該罵,但問題是,這些明顯違法和違反人權的行為也已經存在幾十年了,民進黨過去八年執政並沒有關心過。「陳青天」陳定南沒有處理,人權副總統呂秀蓮也沒有注意。現在因為自己同志被關,民進黨人才大夢初醒一般競相指責。縱使講得都對,看在社會眼中也欠缺說服力。

其他類似的例子不在少數:

一、陳雲林來台的群眾事情,意外引發「野草莓學運」要求把集會遊行從准許制改為報備制,這件事民進黨八年來該做沒做;

二、阿扁、陳明文、蘇智芬被押得亳無道理,民進黨和民間司改團體抨擊台灣的羈押制度落後,要模仿日本把押羈時間改為最長二十天,但八年來被檢察官亂羈押的案子不知多少,沒看到有哪個民進黨人出來講過話;

三、公營事業員工的績效獎金規定八年來都沒變過,所以台電、中油、健保局雖然大虧損,員工今年依然能坐領四個月以上年終;

四、其他國家公務員都在減薪,台灣公務員依然坐領兩個月以上的年終加考績獎金,照拿一萬六千元國民旅遊卡。民進黨不敢開罵,因為民進黨沒有引進過公務員薪水隨國民經濟和政府財政狀況調整的改革,而把國民旅遊卡變成公務員永久性專屬消費券的,也正是民進黨;

五、國民黨不顧財政艱困,調降富人遺產稅讓國庫失血兩百億,證交稅減半讓國庫失血三百億,增加稅收的方法卻一樣也不敢提。但民進黨到現在連一句反對都說不出來,因為民進黨執政時也曾贊成過這些主張,也同樣只減稅不增稅。

這些事民進黨過去八年為什麼不做?因為每一件事都牽涉到特殊的利益集團,而由於民進黨是少數執政,對於可能得罪任何票源的事也就儘量避免,因為你一得罪他們,他們就會和國民黨結合。警察當然希望集會遊行由警察局來許可;檢察官當然希望羈押條件越寬越好、羈押時間越長越好;看守所當然希望只要人在我手中就隨我處置;國營事業工會是最有力有錢的工會,當然希望不管虧損與否都要領高額年終;公教人員五十萬,當然希望只加薪不減薪,不管政府財政如何都得舉債發薪水;而富人雖然不多,卻是許多政治人物的財源和衣食父母。

假如民進黨沒有執政過,今天當可抬頭挺胸,痛罵這些利益集團。但現在發生的每一項議題都是一個包袱,都在嘲弄民進黨執政的成績單。現在的民進黨與其去強調執政時做過哪些事,多麼有經驗,不如先反省哪些事沒有做以及當初為什麼沒有做。因為正是這些沒有做的事,才是台灣社會尚待進步的目標,才是民進黨核心價值之所在。

該做的總是要做,執政時沒做不等於以後不必做。自己被剃了平頭,就更要防止別人也被剃平頭。蔡英文已經對過去八年沒有修改集遊法道過歉了,從這一點出發,民進黨還有很多很多要做。

出處:雅虎全民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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