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新聞有報導子宮頸癌防治疫苗的新聞,其實這新聞在CNN早就浮出了,而且開放又保守的老美比我們的顧慮更多。
其實這則新聞本來引不起我的注意,畢竟,有疫苗產生了,就接種啊!雖然一劑的費用要台幣一萬多,但能夠因此將子宮頸癌的發生率降低百分之七十,何樂而不為?這疫苗的產生,毫無疑問地可讓青少年與年輕婦女獲益。
結果該則新聞後來提到一件事:「保守團體擔心的是,讓青少年接種這樣疫苗,可能會讓他們以為:婚前性行為是可以接受的行為。」
真是操、他、娘、的、勒。
這讓我想到,過去曾有人建議在學校內部設立保險套販賣機,以改善青少年性行為所造成的性病與懷孕問題,撇開後續要處理的仍有青少年的索取意願/膽量、正確的使用方式應如何教育等問題,此提議基本上很不錯,結果有關當局毫無意外地拒絕了,拒絕的理由:這樣是變相鼓勵青少年及早從事性行為。
每次想到這件事,都忍不住再罵一句:操、他、娘、的、勒。
有誰還記得小時候的大人怎麼勸誡你不要嘗試禁果的?
一開始,是從「如果懷孕了,小孩子無法對自己負責」說起的,雖然稍微想一下就會發現,即使到廿多歲了,所謂的「對自己負責」的方式也不過是墮胎而已,這種負責方式,有了不起到需要成年才學得會嗎?所以,重點明明是避孕的器材,將這部份封鎖住,只是間接把不幸中獎的小孩推去找密醫而已。
後來,子宮頸癌的知識提升了,所以增加了新的說詞:「太早從事性行為,會增加子宮頸癌的罹患率。」總算,這次的理由像樣點了,可是再仔細想,這群人為何只會用「避免婚前性行為」這個千篇一律的手段來防制危害?沒聽過婚後性生活不協調嗎?禁制婚前性行為的問題其實很多,卻被他們當作寶,我真的參透不了。
現在,出現了頗有效力的子宮頸癌防治疫苗,結果這群腦袋裝屎渣卻還跟我同一物種的人竟然還有話說:「讓青少年接種這樣疫苗,可能會讓他們以為:婚前性行為是可以接受的行為。」
真的操、他、媽、的、勒。
這種人,果然是我一輩子的敵人。
- 10月 19 週四 200609:33
子宮頸癌防治疫苗與婚前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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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是會有人杞人憂天地擔心這個問題
而且這個問題已經食古不化,沒有新花樣
但重要的根本問題卻沒有解決
只好用一個藉口塘塞我們的思想
可惜我們可以用文字和聲音來反擊
發洩吧!!~~
昨天也看到這個相關報導,當然也被很多人問了感想
我覺得倒楣的是在那種人管教之下的孩子與學生,資訊被過濾、思辯被
阻止也罷了,到時還是有可能感染子宮頸癌或未婚懷孕才是最搞笑的!
容忍那種屎豬頭與我們共存,是民主價值的意義與真諦。
不過我還是想跟著罵
e04 w8 su;6 2k7 xo ~
幻阿狼,本站沒有使用馬賽克的慣例,我就替你罵了:幹他娘的勒!
基本上打疫苗跟鼓勵婚前性行為是兩回事,不知為何有人會把這兩件事
綁在一起?老是把性行為認為是見不得人的事,有必要嗎?平心而論,
過早(十六歲之前)發生性行為的確是有害健康,但是性教育不也應該是
灌輸正確知識而非從禁止婚前性行為出發點嗎?宗教因素是非理性的姑
且不論,成熟的男女在缺乏性知識下發生性行為才是最不好的結果,台
灣的性教育觀念應該從基本改變,讓大家都能正視性行為的正當性,而
非只是因為不明原因防堵婚前性行為。
樓上朋友所言甚是,事實上還有一種很可怕的情形。
有的人,會因為感情/宗教/習俗上的理由使人反對婚前性行為,再進
而將一切的資訊與決策導向「應禁止婚前性行為」的結論,引用未婚懷
孕所造成的心理問題與社會問題來做為反對婚前性行為之藉口的,正是
這種人。
在這個妖魔鬼怪常自稱使徒的世界,有時當個敗德者,並不見得有那麼
壞。
會有這種論述的人,大概邏輯跟一般人不一樣吧。
我以為要不要有性行為、是在婚前還是婚後,這些都是個人的行為吧。
教育應該要提供的就是,讓這些未成年男女對性有足夠的認識,讓他們
自己去判斷,這樣就夠了。
難道這些人都忘了小學課本裡面教的:大禹治水的故事嗎?與其防堵不
如疏通的道理,這些人是選擇性失憶嗎?
我只想跟說出這種論述的人講一句話:操你娘的咧!! 外加中指一
枚。
婚前性行為萬歲!
不然結婚後遇到不舉/陽痿/早洩/十秒男有多遺憾啊?誰要賠我?誰
要賠我?
這個,所謂的「一般人」到底是怎樣,我其實不大確定…不過我確定婚
前性行為萬歲啦!
大部份的官喜歡把自己裝成聖人,並且用他們跟不上時代的道德標準約
束其他人,自以為偉大、清高,實際上卻搞不清楚現況,笨蛋說笨話,
版大別生氣囉~
我沒有生氣,我只是喜歡找機會罵人。
我腦中馬上浮現『打破傷風疫苗後會讓人更想去破傷風一下嗎?』這樣
的句子。其他真的沒什麼好講的,就是兩個字,『豬腦』。
把子宮頸癌視為性病,是要多綁幾個女人上火刑架嗎?
推bbow的「多綁幾個女人上火刑架」
中肯
是,很多時候,某些陣營的嘴臉,其實與以前獵女巫的那群人沒啥兩
樣。
那麼,司法判決愛滋之家應該被遷離社區
台長應該也會想罵一下吧
那件事我瞭解不深,初步的感想有:
一、那群人真的很需要大家的幫忙。
二、這社會有很多人對任何有「傳染」兩字的東西都心懷恐懼。
三、這件事應該有更圓滿的解決方式。
我上台北地院查判決書,結果查到一個空的-_-||
所以只能從新聞中找到再現過的資料
至於有沒有扭曲過,我已經盡量找看起來最像客觀引述的一篇報導
了
出自央廣新聞網站:
http://www.rti.org.tw/News/NewsContentHome.aspx?
NewsID=48233&t=1
台北地院 爭議判決 愛滋之家禁入社區
時間: 2006/10/12
撰稿:溫惠美 編輯:溫惠美 新聞引據:廣電媒體 (中國
時報)
前司法院副院長汪道淵兒子汪其桐將自己位在北市再興社區的
房屋,出借給收容愛滋病患和愛滋寶寶的「台灣關愛之家協會」,
引發社區自治管理委員會提出訴訟,台北地方法院11日審結宣判,
台灣關愛之家協會必須遷離現址,全案還可上訴。 成立於2003年的
台灣關愛之家是愛滋感染者及愛滋病人的中途之家,在台北縣市、
高雄市都設有分會,這件判決是第一件社區管委會採訴訟途徑,
「驅逐」愛滋中途之家的案例。 關愛之家去年6月17日搬進北市興
隆路三段的再興社區。社區管委會指控該協會在夜間管理員不在
時,偷偷帶著愛滋病患搬進來,違反住戶規約:遷進須知會管委
會、住戶不得在社區內從事收容或安置傳染病業務規定。再興社區
管委會去年7月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並去函關愛之家協會,要求
函到3月內搬遷,否則提出訴訟。 全案經台北地院審理,關愛之家
協會表示,並不知道有這兩次會議,且決議欠缺法律依據。社區規
約規定住戶不得收容傳染病患,也違反憲法第十條人民有居住及遷
徙之自由。 法官認為,再興社區的住戶規約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通過,並沒有逾越和違反有「住戶憲法」之稱的《公寓大廈管理條
例》規定,憲法保障人民居住和遷徙自由,也應包括對於人民居住
環境品質、安全無虞的要求, 法官認為,依北市衛生局的公函指
出,全台北市愛滋帶原者共1,300多人,關愛之家協會收容23人,
比率不低,再興社區住戶密集,傳染病患和住戶間接觸機會容易增
加,且大量傳染病患集中的治療廢棄物處理,對社區居民衛生健康
與心理造成嚴重威脅,以規約限制並不違反公序良俗,因此判決關
愛之家協會搬遷。 對此,陽明大學愛滋病防治及研究中心主任陳宜
民說,關愛之家案例凸顯台灣對愛滋病的認識完全沒有進步,民眾
對愛滋病依然充滿恐懼,對弱勢團體是很遺憾的事。
別搞笑了
在社會上層的人 許多都是玩妹到玩到不行的
對象也有未滿十八的
就算是叫雞 也有才國一就跑來幫大官服務去
見怪不怪了 哈!
說不定這邊有很多人也知道只是潛水吧~
這社會是很有趣的,涉嫌貪污的人道貌岸然地指責其他人貪污,講求神
聖與純潔的集團建立著性壓迫甚至性侵害的結構,而這些事情只要沒有
倒楣地危害到自己,當戲來看實在太娛樂了。
至於關愛之家的部分,我的想法大概如下。
首先我會想問:關愛之家遷入再興社區的過程,是否有瑕疵?若真如社
區管委會指稱「偷偷遷進」,那關愛之家的做法確實是有待商榷的,更
進一步說,這種局面是可以預期的,如能早些澄清或溝通,應該能解決
一些事情。
不過,接下來要問的是:社區管委會除了去函要求其遷離、提出訴訟之
外,難道就沒有更好的方法嗎?就算關愛之家遷入的過程有疑義,但他
們的處境艱難應該不需太多知識即可理解,難道不能稍微體諒一些,一
同建立可共存的環境?尤其是新聞上居民所害怕的所謂廢棄物的問題,
這都可以透過管理程序來解決。
最後,政府的角色才是最應該被質疑的,這群在社會被大半人歧視、恐
懼、排擠的人,不是最需要政府支持、保護的人嗎?為何會淪落到現在
這種境地呢?
這件事情爆發之後幾天
衛生署馬上答應要給予關愛之家法律還有其他的協助
馬英九市府團隊前往探視,馬英九還擁抱了其中一個愛滋小寶寶
而桃園有一個社區想援引此判例
提訴訟希望把一個智能障礙者的扶助之家遷離出社區
這真是一個媒體要畫面就給他們畫面的社會啊
老天,智能障礙者是礙到誰了?太可怕了…
以後就會出現以下各種社區:
.本社區嚴禁黑人入住
.本社區嚴禁同性戀者入住
.本社區嚴禁xxx入住
...
憲法所規定的族群平等,竟然可以用這種方式開脫阿?
不知道這有沒有違憲。
聽說有一種東西叫做釋憲…不知道能釋出什麼鬼?
釋憲這玩意......
是一群被稱為大法官的人的工作,
這群人大多是些上了年紀的保守份子(其實很想說他們是老古董),
再不然,
就是帶妹去賓館上廁所的涉世未深的小伙子!
到賓館上廁所這點真的經典。
呵呵,關於愛滋之家這件事情,我正好有花了點時間去追這個消息
先看這個 台北市政府新聞稿
發稿單位:新聞處第四科
「台北市長馬英九昨(2)日主持文山區政說明會,里長反映台灣關懷之
家在社區內設置愛滋病收容中心,引起居民恐慌,盼落實中央政策,讓病
患回歸家庭照護,得到完善醫療照顧,也讓社區居民安心。馬市長回應指
出,市府處理此問題必須兼顧專業與社區感受,衛生局每月向社區簡報管
制措施,希望關愛之家收容病患「只出不進」,並儘速覓地集中管理照護
患者。」
甚麼叫做「只出不進」??在目前AIDS還沒有可以治癒的情況下,這句話
翻譯成白話文就是,你們可以死一死,抬出去,但是不要再收新的人進來了
然後這裡有段新聞http:
//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mar/4/today-life1.htm
「馬英九說,台北市如果可以找到遠離社區的地方興建收容中心當然好,
但台北市找不到這樣的地方,從現代化角度來看,社會和醫療設施已經必
須社區化,所以居民必須了解與體諒。」
那時候看到這段,我真的是當場爆走
靠,這種想法跟五十年前日據時代日本政府把全台灣的痲瘋病患都抓起來
關到樂生療養院哪裡不一樣?????
靠,反正眼不見為淨,假裝沒有這件事情,
等到你們這些人死光了,事情也就解決了??
用力的給它兩隻中指!!
然後一切的一切就隨著北高兩市選舉的歡樂氣氛漸漸消聲滅跡…
學校要教的應該是如何正確的避孕~跟正確的性知識~而不是禁止婚
前性行為!!不賣保險套那就是要他們懷孕了再去夾娃娃就好?!~難
道會因為學校不賣保險套~學生就不做愛嗎??
嗯,看完您的文章之後,我才知道選擇無性行為的處女才是對的
尤其文章中的幾句話,更加深讓我決定選擇處女,非處女不可
找不到處女的話,寧可單身也不要嚕~^^
過去影響現在影響未來,要了解一個人首先得了解對方的過去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的確~在這淫亂雜交荒謬的年代裡
婚前性行為扼殺了多少幸福
要了解一個人,首先得了解對方的過去
過去影響現在影響未來
加上痴漢、浪女、反處者猖獗,充斥整個社會
導致人心險惡、是非善惡不分、道德良知低落
因此更需要有處子情節的存在
來抵制這一股淫亂的歪風
這種婚前性行為、性氾濫、一夜性等,是對女性不尊重、賤踏女性的尊
嚴
然而一些女性特別對處女情節這一詞很感冒
因為自己不是了,所以怕被別人指指點點、沒人要
所以只好來美化合理化自己醜陋的過去
並三不五時來打壓、抹黑、評批處女情節者
這真的很不應該,是很幼稚的思想
即使是處女,有些也會如此
因為是在替未來當非處女先作自我辨護
更遭的是,痴漢、浪女也會抹黑處女
說什麼處女怎樣怎樣的,然後再提高自己的升價
自稱是「熟男、熟女」之類的~
也滿多男性特別是偽君子、偽紳士
表面上一副嘴臉不在意處不處女
但其實心態卻是「只要外表、身材符合,能爽就好了,管她處不處」
所以到處騙女性上床,更可悲的事,滿多女性認為沒有處女情節就是成
熟、好男人!
唉,也難怪人心險惡啦
廢文不多打了~
一起來拒絕婚前性行為、打敗惡勢力、打破反處子情節吧^^
http://blog.yam.com/shobu
夭壽,雖然最近忙到快脫肛,但這種留言真的不回一下不行啊!
第一,婚前性行為扼殺了多少幸福?我們大概活在不同的世界吧!因為
我看到多的是婚前守貞婚後還要假裝幸福的可憐人。
第二,婚前性行為、性氾濫、一夜「性」對女性哪裡不尊重?在何處賤
踏女性尊嚴?為何我覺得您這樣的主張才是將女性財產化的踐踏?
第三…沒有第三了,我好像回覆完了。
結論,您還是繼續單身吧。
至於樓上那位無名的朋友,學校當局向來是偽善的大宗,習慣就好。
(學校當局向來是偽善的大宗)
經典經典,深得我心!
至於TT:
您最好終生守貞,這樣不論對處女或非處女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