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不住想說個題外話,先前陳水扁主政之時,無論是立委在媒體上,還是鄉民在網路上,多少都會批評民進黨政府創造了白色恐怖再現、或乾脆命名為綠色恐怖,這種人到底是無恥還是無腦,我真的判斷不了,因為,我怎麼看都覺得,台灣處在有史以來言論最自由的年代,公開批評、辱罵甚至恐嚇總統都沒什麼大問題了,哪來的恐怖?應該溫馨到令人想哭才對吧!

不過,整體氛圍的自由,卻未必適用在各個組織內部,比方說,我不會在公司內部大肆批評公司體制,並非公司明訂不能批評,而是我真的無從得知主管們有多開明,可以確定的是,主管再開明,也不會因為我的批評幫我加薪;主管不開明,很可能會悄悄從其他地方扣我的考績,所以,在公司外叫罵是一回事,在公司內,體內不管有幾隻狼,外表一定要裝作是頭羊。

現在的問題是,雖然學校也是一種組織,可是我們總認為學校不同於一般企業單位——雖然,就我來看,共通點也太多了——特別是代表高等學府的大學,自由與開放往往是包括我的一般人最容易對它產生的期待,可惜事與願違,大學終究是以人組成的組織,跟企業一樣,它可以很官僚、封閉,甚至迂腐到令人噁心,以下東吳預計要做的事情,就是令人噁心的一例。

或許有人要說,事情還沒做,為何要如此用力批評?在我來看,以高等學府的管理團隊來說,光是有這種想法,就很要不得了。

名嘴教授上電視,東吳擬管制

記者蘇永耀、張舜翔、黃以敬台北報導

準閣揆劉兆玄今天在東吳大學召開校長任內最後一次校務會議,將討論是否針對「名嘴教授」上電視評論建立規範,如果提案過關,該校教授只要上電視的次數一個月超過四次,就須先向學校報准,創下國內大學管制教授在媒體曝光的首例。

眉批:要是在一年前,媒體會下什麼標題?白色恐怖綠光乍現?

校長將任閣揆,今天討論提案

也因為校長劉兆玄即將出任閣揆,這項被質疑涉及箝制言論自由的提案,預料將引發相當爭議。

東吳大學有幾位名嘴經常參加政論性節目,且經常批評藍營。例如英文系教授林建隆、政治系主任羅致政、政治系助理教授徐永明;加上卸任新聞局長後將返東吳德文系任教的謝志偉。

東吳去年就傳出劉兆玄曾私下勸說當時還在學校任教的盛治仁教授(目前借調北市府研考會主委),希望適當約束在媒體的曝光,一度引發校內外議論。

眉批:要是在一年前,媒體會下什麼標題?政治力進入校園?

教授言論內容,董事會有意見

徐永明受訪時批評,早在校方運作此案前,人事單位便已透過管道,希望他能約束發言,並指東吳大學的董事會,對於他們在媒體的發言很有意見。徐不滿表示:「這完全是干預學術及言論自由。」另據指出,在民視有主持談話性節目的羅致政,也已在上週辭去主持工作,有意淡出螢光幕。

眉批:你娘的,董事會憑什麼干預教授的言論自由?要干預,也做得漂亮一點吧!

東吳大學人事室主任林政鴻在提案說明:「近來本校有少數專任教師經常參加政論性電視節目,因其發表之言論與社會普遍認知之學者形象不符,校友反應不良。」林政鴻解釋,教授上電視評論時事的現象越來越多,學校行政員工幾乎都有接電話聽民眾抱怨甚或痛罵的經驗,有的電話一通就要罵二、三十分鐘,實在不堪其擾。

眉批:普遍認知之學者形象是什麼鬼?還校友反應不良勒,乾脆把校友反應納入績效評核算了,腦殘。

校方強調,該校董事會在去年六月廿日會議中決議,「有關少數教授超過學術範圍的言論,可能損害校譽,對同學產生不良影響,宜予節制,請校方關注。」該案是落實董事會決議。

眉批:迂腐的董事會做出的迂腐決議才是對同學民主觀念與自主思考的差勁示範。

在具體規範上,建議專任教師經常性參加電視或廣播電台節目,以與其教學或研究專長領域相關者為限,並應事先以書面報請學校核准。所謂經常性,是指每週均有參加或一個月累計參加達四次以上。人事室的提案最後指出「上述建議之規範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將報請董事會納入本校教師聘約」。

眉批:所以企管系教授若對電影很有興趣想上節目,還要經過學校批准就是了,果然夠智障。

一旦通過規範,納入教師聘約

對於這項提案,有的教授認為,教授應以教學工作為主,不能一天到晚上電視。有的教授則認為,教師在下班時間做任何事或發表任何言論,是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權。

眉批:以上台灣教育界的腐臭敗類們一天掌權,台灣的教育就不可能健全,那些愛批評年輕人的論者,不要再鬥年輕人程度不佳了,先把這些教育妖孽鬥垮再說吧!

出處:自由電子報

補上一篇相關評論。

箝制言論自由不可行,東吳應知懸崖勒馬

儘管藍營在民進黨執政八年以來,一再抹黑扁政府箝制新聞自由,但公道自在人心,台灣的新聞自由仍然受到國際社會的肯定。美國「自由之家」日前公布二○○八年世界各國新聞自由度調查報告,○七年台灣新聞自由度排名再度高居亞洲之首,全球排名則躍居第三十二名,較前年提升一名,為歷年評比成績最佳的一次。

反諷的是,即將出任閣揆的東吳校長劉兆玄,其校長任內最後一次校務會議竟是討論一項箝制言論自由的方案。這項草案規定,受聘於東吳大學的教授若一個月上媒體超過四次都要向校方報備請准,而校方會先過濾次數,評估該教授上節目是否影響社會觀感,再根據教授個人的教學評量成績與學術表現審核。最後因與會八十多人有不同意見,會中決定送教評會研議,再送校務會議討論決定。此項草案雖然暫未通過,卻凸顯該校行政管理階層仍存有管制、主導言論自由的濃厚威權心態。而此種反民主自由的思維,或許不是東吳大學的個案,可能普遍存在於社會各個角落。

為何研擬此項限制教授上電視節目的方案?東吳大學主任秘書李貴英解釋,由於該校名嘴型教授上電視評論,常惹惱立場不同的民眾打電話、寫信抗議,校方不堪其擾,更影響校方的募款,因此董事會要求校方討論規範教授上節目次數,方有此項限制規定的研擬,主要是避免有些教授因太常上電視,影響學校教學研究,其中的標準並無藍綠之分。東吳大學的澄清,乍聽之下似乎言之成理,然則,若逐一深入探討,將發現此種辯解實在無法取信於人。

首先,大學教授無論上電子媒體大發議論,或在平面媒體發表文章,皆屬言論、學術自由的範疇,校方既不應該干涉,更無權介入或管制。校方所應關注者,乃是教授的教學品質與學術能力,是否足以擔負起教學的責任。易言之,大學與教授所簽訂的「勞動契約」,應該只限於學術水平與教學能力的要求,不能延伸至教授學者在校外參與公共事務的領域,意圖限縮此種提出公共論述的自由。亦即,擔任教學工作的教授,無論上電視節目的次數多麼頻繁,均不能作為是否適合教學工作的評估標準,適任與否,只能從教學績效加以檢驗。試問,常上電視節目,卻從未耽誤教學工作,與從未參與校外的公共事務討論,但教學績效仍然不彰的教授相比較,到底誰才是適任的教授?答案不問可知。

其次,東吳雖稱此項限制規定的研擬,並無藍綠之分。但究之實際情況,卻發現一種特殊現象,即東吳大學的名嘴教授以親綠色彩為主。該校公開監看結果,發現有教授在一百四十四天內上了一百零三次節目,並引以為必須制定限制規範的依據。此種作法引人非議,因大學監看教授上電視節目,實屬不當舉措,似有對教授進行「審查監視」之嫌。尤要者,此位上了一百多次節目的教授即是知名的本土學者,其他的電視節目常客,亦多持親綠立場。加上該校宣稱常接獲民眾抗議,此種抗議的立論何在?及東吳所稱「負面觀感」的標準何在?識者不難理解。換言之,東吳此項作法具有嚴重的針對性,而且係針對支持本土的學者教授而來,乃是無法否認的事實。

扁政府執政期間的新聞自由,已是國際社會公認的成功故事;宣稱要解救苦難台灣人民的馬蕭才剛以高票當選,其準閣揆擔任校長的東吳大學竟然迫不及待拋出箝制言論自由的血滴子。保障人民的思想言論自由,明載於我國憲法條文之中,東吳大學不能以一紙校務規定,企圖凌駕於憲法之上。總之,此種限縮、箝制言論自由的片面規定,明顯違憲,即使校務會議通過,亦屬無效。因此東吳校方應該知錯能改,懸崖勒馬,方可避免背負破壞言論自由的惡名。

出處:自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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