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每次跟你們見面,
我總是覺得,你們應該過得更快樂的,
更精確地說,你們應該能獲得得以過得更快樂的條件與資源,
你們擁有我天生沒有、後天無法或難以取得的經營才能與業務手腕,
年薪百萬對你們來說,不是能或不能、而是要與不要的問題,
在付出某些代價之後,許多人拿不到的第二個百萬對你們來說都是可能的,
而相較於某些有才能卻與不懂得相處之道的人,你們沒有這個問題、也擁有真正的朋友,
具備以上條件、又沒有遭遇甚麼特別為難的你們,
照理說早已擁有超過平均水準的快樂,然而你們沒有、至少就我的觀點是沒有的,
你們不快樂的來源是很明確的--那是個叫做「家庭責任」的東西,
這樣的責任感讓你們自以為負有許多所謂的義務,
滿足父母的期望、扮演父母心目中的理想兒子、照著千年來的習慣結婚生子,
守護著配偶、滿足她們毫無邏輯可言的需求、在此同時並未從她們身上取得你們想要的,
你們的青春流逝著,你們的金錢消耗著,
支撐著你們的,僅剩下這所謂的家庭責任--佐以被稱為愛情、親情或其他空泛的概念,
然而,這些東西根本不存在,
你們從來就不負有任何的家庭責任--不管賦予你們責任的是父母、配偶或所謂的社會,
你們沒有選擇過父母、無法選擇國家與社會,你們在沒有選擇的情況長大、
這過程中有所選擇的,並不是你們,
而是選擇在特定的時間、地點與情境把你們生下來並養大的父母,
在你們長大以前,對你們人生影響最重大的決定,都輪不到你們做選擇,
直到許多限制--甚至,傷害--已經形成之後,你們才獲得了選擇的資源與權利,
結果,當年沒讓你們選擇的父母,繼續聲稱你們不該自由地選擇,旁人還對此表示肯定!
然而,父母透過自由選擇把你們生下來這件事,並不代表父母擁有你們,
父母過去對你們付出了多少,你們或許需要感謝、或許不需要,
但你們絕對可以理所當然的選擇自己的生活--即使這生活父母不認同、覺得你們不孝,
父母只要如他們聲稱的愛你們、尊重你們,
你們的選擇就算不為他們所認同,也無法傷害他們--他們應該希望你們快樂的,
反之,如果你們的父母根本不在乎你們是否快樂,
你們現在也清楚了--他們所謂的愛根本是自作多情混搭任性的控制,根本不值得肯定,
你們為什麼要在乎不愛你們的父母?
不是的父母、天下有的是,如果所有人都照著父母的意思走,快樂與進步都是不可能的,
以同樣的角度看待你們的配偶,
你們真的不需要自以為對配偶負有甚麼超過常理的責任與義務,
你們打從結婚、把關係套在腐敗無能的政府訂定出來的定型化契約的瞬間,你們就錯了,
你們不自覺地陷入了政府以至於多數無知的人製訂出來的無理規則裡,
你們忘記了、或無法時常想起你們最重要的那個選擇--你們可以放棄、可以離去,
你們以為自己必須照顧自己的配偶,不,你們不需要,
你們最初之所以想要有配偶,是因為相信兩人作伴比獨自過活來得開心,
且眼前的女人比其他可得的女人更好,
所謂的照顧,是互相的、是交換的、是你們與配偶為了快樂的生活而各自付出的代價,
而只要生活不快樂,甚麼照顧、責任、義務都成了剝削的藉口,
阻擋著你們追求更多的金錢、更多的空間、更多的自我以至於更好的伴侶的藉口,
甚至,就算你們有了孩子,就算要考慮孩子的未來,
你們都能透過付出某些代價、安排某些配套措施、進行足夠的溝通,
以此為前提,在追求自己的快樂、與讓孩子順利成長之間取得某種平衡,
看穿這點,你們原本就有的自由將會顯而易見,你們原本就該做的選擇也會浮現在眼前,
不要再被責任的大帽子迷惑了,
不要再聽取其他畢生做了各種錯誤決定的老朽之人純粹基於迷信的指示了,
你們有絕對的條件過得更快樂的,你們應該過得更快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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