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好奇,要是自家未成年的「兒子」有了性關係,有多少父母會堅持控告女方?話說,這個社會的許多人,對性愛有著濃厚的興趣、骨子裡卻又把這些事情想得很骯髒,以致於孩子做了這檔事,感覺好像比吸了毒還嚴重,哪有那麼誇張?這些人真的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婚前甚至婚後有機會與多少人做愛?憑他們這種死板的臭豆腐腦,不要說他們的孩子不想敞開心胸,連他們的朋友都不可能對他們吐露真相。

男女間一旦在兩腿展開接觸、就無法在兩腦間展開交流?這是哪門子的屁話?這也算兩性專家?事實是,如果兩人上了床就無法進行其他交流,那表示這兩人本來就沒什麼好交流的!過去之所以會有交流的假象,不過是關係促成的手段罷了!反之,如果兩人的腦袋夠有料、興趣夠相似,就算上了床,甚至是毫無感情的上床,也不會影響兩人的對話,有親身經歷的、就會瞭解!傳統性教育的說法根本是胡扯!

老是有人說:做愛了可能會懷孕、懷孕了學業就得中斷,所以孩子,不要急著做愛!這什麼鬼話?就算出社會了,懷孕也會造成重大影響,男人會不能出國,女人會不能熬夜工作,難怪老賊總是反對婚前性行為!問題是,婚後隨便懷孕就沒事嗎?已經有兩個孩子了,不小心生出第三個,不會傷腦筋嗎?所以,這從頭到尾都是避孕問題嘛!跟學生不學生、婚前不婚前,一點關係都沒有嘛!老賊們也太廢了吧!

話說回來,就像教武術的不一定要殺過人,教性教育的老賊,也未必真的要有性經驗或豐富的情史。

問題是,這年頭要合法殺人不容易,要合法談戀愛與上床,卻簡單如呼吸,老賊們如果真的熱心於教育,不是應該以增進專業知能的角度身體力行、趕快補談幾場戀愛、找人多做幾次愛,這樣才有本錢跟學生對話、給家長建議?父母也一樣,過去情人如果沒有過什麼情人、愛又沒做過幾次,至少多上網、多看書吧,否則憑那少得可憐的經驗,怎麼對歷練倍於自己又更開放的孩子說嘴?要不要那麼丟人現眼?

撞見孩子超友誼,驗傷不如驗孕

記者徐夏蓮/台中報導

發現未成年的女兒與男友發生性關係,很少有父母忍得下這口氣,但兩性專家黃瑞汝提醒父母,此時帶女兒驗孕比驗傷重要,冷靜下來,與孩子好好溝通比報警更有益!

眉批:驗孕也好,驗傷也好,要不要先搞清楚,現在是什麼狀況?是強暴嗎?是誘拐嗎?有避孕嗎?這些事情不先搞清楚,不管是急著拉人去醫院,還是去警局,都是很白癡的行為!也會讓孩子越走越遠!

黃瑞汝指出,撞見未成年的女兒與男友衣衫不整地躺在床上,馬上報警只會破壞親子關係,父母應該趁女兒穿衣之際,冷靜下來,思考如何以孩子的最大利益為考量原則,不論女兒與男友是兩情相悅還是被誘拐。

眉批:這一段是中肯的,只是,絕大部分的父母都不在乎孩子的最大利益,不管承認與否,他們只在乎自己的利益,畢竟,大多數的孩子,只是父母實踐各自未完的理想或達不到道德的工具與附屬品罷了。

父母管教兒女交異性朋友時,主要應讓孩子知道父母的擔心,擔心他們因為發生性行為懷孕、擔心可能因此中斷學業、中斷生涯規劃,應該清楚地讓孩子知道父母關心他們,如果一時無法溝通,不妨尋求孩子信任的長輩或老師出面溝通。

眉批:所以,平常就應該從事性教育,讓孩子瞭解異性的想法、社會的風氣,進而瞭解避孕與性病防制,資訊越多、判斷越不會出錯,若只是單方面地威嚇與禁止,不是扭曲了孩子,就是把他們推得更遠。

父母應讓孩子知道,男女間一旦在兩腿間展開接觸,就無法在兩腦間展開交流,見面上床成必行公事,無法回頭時,應做好避孕措施。

眉批:事實上,做完愛就可以立刻討論政治,誰說兩腿張開就不能成事?這完全是偏見。上床會不會成為公事,這是兩人互動過程中必須拉扯的問題,一方只要不願意,就應該勇敢說不,然而若兩情相願,又有何不可?做愛真的是好事。什麼叫做無法回頭?現在可不是談自殺,而是做愛這件非常美好的事。

她指出,控告女兒的男友性侵女兒,只會讓女兒覺得讓她在心愛的人面前出糗,怨恨父母傷害自己的最愛,在這種情況下,父母很難不成為女兒的最恨,為了女兒好,提出控告的舉動,只會把女兒更往對方身邊推進。

眉批:胡亂控告男方性侵真的很可笑,人家也是其父母生的,在其他領域很可能極端規矩,只因為跟你的女兒發生關係,就變成犯人了?這種心態的背後意義,就是將女兒視為牛羊般的物品、被他人侵佔了所以要以法律反擊!這種態度,憑什麼談養兒育女?去養條狗比較適合你!反正你說什麼、狗都會聽!

出處:自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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