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討論到讓座,就會吸引一堆可悲又無能的白癡,
叫囂著「等你老了就知道了」之類的屁話,
原來人老了、就擁有指使他人行非其義務之事的權利?好高的道德標準!
無怪乎洪蘭這等爛貨能如此高調謾罵後輩,不過比人家老一輪就自以為高人一等,
可笑的是,要是套用洪蘭或李家同的語氣,
大概又要做出「網路世代素質低落、邏輯錯亂、教育失敗」之類的結論!
不行不行,不能妄下斷論!根本沒有量化指標能證明當代年輕人比以前來得蠢!
洪蘭與李家同就是邏輯錯亂、研究方法死當的代表人物,豈能以他們為榜樣!
而針對可悲又無能的白癡逐一辯駁,莫說浪費生命、連樂趣都沒有,
比方說這位,其舉出的例子已經白癡到我懷疑是來反串的,
在此聲明,我絕對沒有雇用任何人在此假扮白癡、以此創造流量呀!
要是有人白癡到像反串,絕對是他個人的行為!
至於不讓博愛座、強佔公車駕駛座與停車在急診室入口在道德或法律上有何差異?
要是有超過100人聲稱分不出來,我考慮寫一篇文!
而我目前願意對大家的智商保持樂觀!相信大多數人分得出以上的差別!
好了,回到敬老尊賢的話題,長久以來,「敬老尊賢」被當作常識接受著,
老人,與其他所有泛稱「長輩」的存在,都被聲稱值得我們的敬重,
注意,這裡的敬重跟所謂的「尊重」並不同,尊重並不能得出「優劣」的觀念,
然而對老人等的「敬重」卻含有「其地位較崇高、道德較高尚」等意義,
此外,老人又被賦予體力較虛弱的標籤,這也是博愛座支持者放在心中的前提,
只是,有腦的人應懂得質疑:「老人=體力較虛弱=地位較崇高=道德較高尚」是否絕對?
直覺上答案應該是否定的,光是第一個等號就有很大的問題,
不同的組織或法條對老人的界定並不同,世界衛生組織定義65歲以上為老人,
65歲、75歲、85歲、95歲通通可稱為老人,即使其體力狀態差異頗大,
以上還只是以年齡為分界,其中並不考慮個體的差異,
建議住家附近有登山步道的人要是有機會早起,可以往山上走去,
你會發現許多掛著毛巾、帶著水壺的老人在往下走,人家天還沒亮就開始爬山了!
你敢說這些人體力較虛弱?他們可是比絕大部分大學生都有體力的!
當然,其他身體欠安、需要幫助的老人也是很多的,然而老人=虛弱絕對是錯的,
除非我們不斷拉高界定老人的下限,
否則在生活水準提高、醫療科技進步、平均年齡成長的趨勢下,
傳統上的老人只會比以前更健康而已!
去除第一個等號,再看後面兩個等號,應該就很明顯了:根本不可能成立!
畢竟,不管是否奉公守法、努力上進,只要「照著一般情形活下去」人就會變老,
僅僅這樣就理所當然地地位較崇高、道德較高尚?見鬼了!
馬英九、吳敦義、王金平、胡志強,全部都60歲以上,
要不了多少年,他們全部都會成為世界衛生組織定義中的老人,
你要說他們地位較崇高、道德較高尚?這樣的話,你脫離白癡的唯一方法就是自殺投胎!
有腦的人都知道,地位是否崇高、道德是否高尚應以「人的言行」進行判斷,
也就是說,只要言行值得肯定,包括小孩子的任何人都值得地位與道德上的褒揚,
有時候,傲慢濫權的老人不見得比純真善良的小孩更值得尊敬!
既然「老人=體力較虛弱=地位較崇高=道德較高尚」根本不是絕對的,
「敬老尊賢」就不該被當成準則或常識來接受,
盲目地守著敬老尊賢的教條、以為任何人都應該對老人「禮讓」者,
除了白癡,還有更好的形容嗎?
道德白癡就是這樣的存在,比形同屎尿的觀念當教條,悲哀至極、無藥可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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