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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元帥在部落格公開了一名麥得受害父母的來信:

讀者來函:關於麥得事件

在麥得只要待得夠久,總是會看到一些令人懷疑的事件……

……麥得常看到大多數家庭在加入後半年至兩年就離開……

節錄自:Evil Capitalism Heroes

我先強調,標題裡寫「只准蠢貨當父母」,並不是特別針對麥得的受害者父母。

雖然我承認,看到下列這則新聞時,我心裡真的是幹聲連篇:

麥得吞火、走碎玻;盧雅玲、李寧獲交保

……之所以在小孩吞火當時沒有制止,事後才做控訴,是因為當時受到現場氣氛的感染……

節錄自:Yahoo!奇摩新聞

不過,既然我們都知道媒體可能是偏頗的,姑且讓我們忽略這則新聞。

我們甚至可以再體貼一點,假定右元帥公開的這篇,言權能反映麥得事件的真相。

我不知道其他人看到什麼,但我看到的重點是「半年至兩年」這五個字。

對我來說,這五個字像七彩霓虹燈一樣顯眼啊!

這五個字之所以顯眼,不是因為現象多特殊,畢竟很多父母在兒女遭霸凌數年後才察覺!

這五個字之所以顯眼,是因為其再次印證了許多父母對自己的孩子不是無心、就是無能。

當你的女友外遇了,每天對你冷淡至極、愛理不理,結果你卻半年後才發現,這是為何?

一、你麻痺到過頭,觀察力淺薄;二、你在乎她遠低於自己的生活;還有第三個答案嗎?

同樣的,如果你真的放夠多的心思在孩子身上,為何需要花半年才發現其被不當管教?

有人才花了兩年勒!這些人的眼眶裡真的有眼珠嗎?還是說眼光從未投注在孩子身上?

不過,回歸這篇的標題,我並不是特地來謾罵這些父母的——雖然我是不大爽。

我要談的是:麥得事件所呈現的,正是褓姆或幼教相關產業被證照化的荒謬性。

首先,重複出現的案件證明政府無能阻止無照或亂搞的業者,期待政府?自殺投胎比較快。

再來,請大家稍微動腦比較一下,下面哪一個狀況比較嚴重?

其一,容納一百個幼童、員工五人的育幼院,經營不當導致發生一名幼兒受傷。

其二,同時照顧十個幼童的褓姆,大意疏忽導致一名幼兒受傷。

其三,兩個父母共同扶養一個小孩,結果這個小孩被人霸凌了、體罰了、虐待了。

只要你的腦袋正常運轉就該發現:父母手下的孩子最少、投入資源相對較多,卻最失敗!

然而,不管父母多窮、多蠢、多無能,他們不需執照就能生養小孩,而且要幾個有幾個!

結果大眾不努力檢討父母該負的責任,反而回過頭來要求政府對褓姆與育幼院加以限制?

這現況他媽的有多荒謬啊!這不就是「只准蠢貨當父母,不准生手當褓姆」嗎?

更有甚者,就算當褓姆確實是生手,絕大部分都會為了錢努力保障孩子的安全!

開補習班的就算沒執照,絕大部分也會為了錢用力關懷孩子們的人身安危!

真要做統計,由父母疏忽造成的孩童傷亡,絕對比由褓姆、育幼院相關業者造成的多!

就算以機率來看,也會是這樣的結果!

不說別的,多少父母會對自己的孩子體罰?到現在都有人把孩子吊起來打啊!

不管麥得與不肖業者害了多少小孩,其他父母造成的傷害絕對是百倍、千倍甚至萬倍之多!

這樣,大家清楚由政府管制褓姆或幼教相關行業有多荒謬了嗎?

所以,如果你贊同政府管制相關行業,那你最好想想:你是否贊成父母自由生養孩子?

如果你不贊同,那雖然我覺得你有法西斯主義傾向,但他媽的,你至少前後一致!

如果你贊同,那請你重新調整一下思緒吧!因為你正擁抱著一個矛盾而愚蠢的想法啊!

這想法就是簡單的十四個字:只准蠢貨當父母,不准生手當褓姆。

而如果你至今仍分不出來生手褓姆與蠢貨父母造成的危害孰輕孰重,那我必須說:

你根本沒資格當父母,不要生小孩,或把小孩送給有心負起責任的父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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