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能進入那個房間,所有的罪行,都能被寬恕;大家都這麼說,然而他從未看過任何人走近那個房間過。

如今,那坐落在教堂陰暗角落的房間,門口早已堆滿了過期的雜誌與傳單,年久失修的門把堆滿了灰塵,誰也無法確切說明裡面曾經待過什麼人,各色各樣的傳說倒是四處流竄,聽說曾有殺人犯在裡面獲得了解脫,聽說雞姦犯也能在裡面獲得新生,教友間甚至流傳一個笑話:那名雞姦犯在那房間內改過自新後遠走他鄉,並在一個偏遠的鄉鎮成為新的神父。

他覺得那個笑話一點都不好笑。

他最後一次看到父親,是十四歲的夏天;當時跟母親吵架而離家出走的他,以僅有的錢買了最遠的車票,來到自已連名字都不確定的小城鎮,在那裡,他見到了父親。

穿著與記憶中毫不相稱的拘謹服裝,父親提著剛宰好的雞肉在街頭漫步,腋下還夾著一盒鋼彈模型,似乎是要送給某個孩子,一股冷顫從他心底往外擴散,他渴望遺忘卻永遠記憶深刻的喘息聲在耳畔響起,他記起父親在背後的觸感,以及用力抓著自己臀部的那雙粗糙的手,他從此討厭人的呼吸聲,討厭任何人的手掌與處碰,而造成他這樣下場的父親,如今衣冠楚楚地在另一個地方過著煥然一新的生活,對於此,他怎樣都無法忍受。

然而,他什麼都沒做,兩天後,母親透過熟識的警察找到了他,他也因此挨了一頓好打。

就在那一年,母親將他送進了教會,強迫他參加每週一次的主日學,對於這個以宣揚虛構歷史與稱頌抽象上帝為主要宗旨的團體,他實在很難有什麼特別的好感,對於那些得了福就讚美上帝、遇了難也隨便上帝安排的教友更是鄙夷至極,他恨不得將父親所做的一切說出來,他想聽聽這樣的痛苦到底為何是上帝的安排,不過,最後一絲理智壓抑了他的衝動,而主日學講師生動的講演則遏止了他翹課的渴望,因為他真的很喜歡那些父親殺兒子、火球滅城市的血腥故事。

這些血腥的故事,相較於他每晚夢中所見的恐怖,根本微不足道,然而他喜歡故事裡草菅人命的意味,以及其他視人命如糞土的精神,他一直覺的,這樣的精神,總有一天自己會用到,他也喜歡任何罪行都能被寬恕的觀念,雖然這從來就不是他的信仰。

他沒有離開的原因還有一個,那就是主日學的講師。

主日學的講師,是一個擁有救生員執照的俊俏大學生,體格良好又辯才無礙地他輕易地擄獲了女性學員的熱烈崇拜,尤其是幾個國中女生,幾乎每人都曾為了老師親手織打圍巾或折出上千個紙星星,其中一個叫小蓉的,還費錢費工地做了一個精緻的日本紙娃娃給老師,老師還將那個紙娃娃放在辦公桌上供大家觀賞。

然而他很快就發現,老師最有興趣的,其實是他。

他不是個能言善道的孩子,不過老師特別喜歡叫他回答問題,甚至在他母親來不及開車載他回家的時候,老師還很體貼地留下來陪他,在研習室陪他做功課或聊天、跟他講更多聖經故事的細節,比方說亞伯拉罕其實想吃了自己的兒子之類的事,除了某些微妙的細節,老師的一切行為在母親與其他教友的眼裡都是再好不過的體貼之舉,然而只有他知道,老師的付出,從來就不是單純的體貼。

當研習室沒有其他人的時候,老師對他的動作會變得異常親暱,先是揉他的頭、頸與肩,再來便移到他的大腿上,老師的舉動讓他想起面孔模糊的父親,然而相較於蠻橫的父親,老師更溫柔,更有技巧,而且毫不急躁,從不急著脫下他的衣服,更不可能如父親那般毫無技巧地插入,他甚至對老師接下來的行動有了些許的期待──而與其說這期待是基於愉悅,不如說是某種對於父親回憶的修正,彷彿透過老師的越界,他能將過去的撕裂重新整理一遍。

他一直想殺了父親,當時的他既無膽量也無本事,如今,老師的進犯讓他得到了第二次機會,他渴望在老師插入的那一刻,徹底毀掉他。

那是個星期天的午後,禮拜活動已經結束,剛辦完餐會的教友們拿著各自的鍋碗瓢盆回家,主日學班上的女生們也不甘願地各自離去,研習室只剩下老師和他,他知道老師的皮包裡藏了保險套,老師恐怕不知道他書包裡夾了水果刀,在老師溫柔地替他按摩的時候,他正在反覆想像稍後切割老師的流程,應該先從腹部開始,盡可能避開心窩或頸動脈,否則會讓老師死得太快,至少在他切下老師的陰莖然後塞進老師的嘴裡時,他希望老師意識清楚地活著。

正當他浸淫在自己血腥的想像裡時,老師牽起他的手,往角落的房間走去。

長年無人使用,沒有窗戶的角落房間,鎖起門來裡面發生什麼事都彷彿與世隔絕──真是個偷情的好地方,他忍不住佩服起老師的設想,他聽過許多有關那房間的傳聞,然而從未有人真正走進那房間,那房間已成為無法證實的校園鬼話般的存在,過度的傳奇性反而提升了不可接近性,還有什麼比這更安全的地方呢?他想像著老師牽著其他學生的手,在密閉的房間裡舔食著他們的身體,他們會發出反抗的叫聲嗎?還是像他以前面對父親侵犯時一樣,一邊流淚一邊默默承受呢?

然而,這都無所謂了,他不知道父親是否有其他暴行,但他能夠在此終止老師的一切,他不在乎以後的日子,他只想對自己有個交代,在這同時,老師指示他閉上眼睛,輕輕地引導他進入陳舊的房間,他緩慢地感覺著腳步,還有塞進襪子裡的那把水果刀,當他聽到門關上並上鎖的聲音時,他睜開了眼睛。

他看到的,是被綁住手腳、全身赤裸,成大字型躺在桌子上的小蓉。

小蓉似乎吃了藥,眼神迷茫地東張西望著,她似乎對自己赤裸著被綁住這件事沒有特別地感覺,甚至在察覺老師與他正站在身旁之後,也沒有流露出任何羞恥或驚訝的意味,老師以摻雜著炫燿與指導性的口氣,伸手撫摸著小蓉長著稀疏陰毛的下體,小蓉以做夢般的表情發出一陣呻吟,這時老師轉向他,語帶曖昧地說:是你的話,你想怎麼做?

這是個令他感到無比迷惑的問題。

他是來這裡的目的,是終結自己惡夢,然而老師這般邀約似的行動,讓他瞬時亂了腳步──他難道要因此殺了老師嗎?還是切斷綑綁小蓉的繩子,帶著赤裸的她逃離這個地方?那為何老師的提議竟能讓他迷惑?他被這樣的提議勾引住了嗎?對這個他並不熟識、也從未有興趣認真認識的女孩,他真的想做點什麼嗎?

這時,老師湊近他的耳邊,輕輕地說:所有的罪行,都能被寬恕。

像開關被打開似的,他忽地掏出那把水果刀,然後插進了老師小腹的右側。

老師應聲倒向地面,黑色的血液從側腹泉湧而出,他再往老師臉上揮了一拳,老師的鼻樑瞬間折斷,他感到自己指關節的龜裂,比起父親對他造成的痛苦,這點骨折微不足道,他隨即褪去老師的褲子,老師的陰莖以令人驚訝的硬度勃起著,他咬著牙齒,一刀切斷了那爆著青筋的肉棒,老師的喉嚨發出一記悶哼,微弱但仍然反射性地伸手捂住冒著血的陰莖根部,身體因為痛楚而糾成一團,看到這景象,他意猶未盡地切下了老師的十隻手指,這樣老師就不能遮住任何東西了。

在老師厭厭一息的軀體旁,他握著老師的陰莖,以及那十隻手指,照原定計畫,他應該將陰莖插入老師的嘴裡,然而如今的他,卻沒有這股慾望了。

他轉往被綁住的小蓉。

望著她迷茫的眼神,他翹開她的嘴,將老師的手指塞入她的口中,她彷彿肚子餓了似的開始咀嚼,他聽到老師的指節在她口中被啃咬的聲音,一邊將手指一隻隻地餵她吃下,一邊搓揉她發育不完全的平坦乳房,血和唾液從她的嘴角流下,她在吞嚥的同時發出嬌柔的喘息,這是他第一次碰觸女體,也是他第一次成功的勃起,他立刻就射精了,他感到下體一陣黏膩,然後是一陣失落、遺憾、空虛與羞恥,他甚至感到對小蓉的恨意,那種無來由的、無意義的恨。

於是他拿著老師的陰莖,朝著小蓉敞開的大腿間,用力地塞了進去,他以手前後抽送,模擬著他有限所知內的做愛動作,小蓉的喘息聲逐漸加大,血液與愛液沿著老師的陰莖流到他的手上,他感到一陣興奮與罪惡,然後他聽到小蓉放蕩的大叫,那是高潮的瞬間,他只能透過電影才能體驗到的女性愉悅。

在那瞬間,他將水果刀插向小蓉,刀從肚臍以下五公分處插入,小蓉的血溫暖地噴濺在他的臉上,他嚐到血的鹹味,在那一陣暈紅中,他想到父親的臉,而小蓉已經停止喊叫、停止抽動,老師的陰莖也彷彿射精了似地癱軟在小蓉的身體裡,他全身充滿異樣的平靜,在他有記憶以來,他從未對自己感到如此地滿意;他轉眼望向已經死去的老師,老師的身體不再蜷曲,而是以側身的姿勢橫躺在血泊中,臉上帶著一抹理解似的微笑。

所有的罪行,都能被寬恕。

他想起老師的聲音,在這片失溫的血泊與殘破的肢體中,他似乎稍微了解了這句話的真正含意。

後話

延遲了整整一週,這個臨時起意的星期系列終於寫完了。

想當初,〈星期一的憤怒〉不過是週一症候群的產物,一口氣寫完的那一刻,才突然想到:為何不一天寫一篇呢?於是就開始了每天睡前寫一、兩個小時、上班前校稿再貼文章的日子,最標準的產物是〈星期二的嫉妒〉,實在說,雖然本篇完成之迅速與〈星期一的憤怒〉不相上下,但這是本系列七篇裡最對我脾胃的一篇,未來有機會,我會將本篇重新寫過,補充更多的細節,甚至在節奏感和結構上都可以進行調整。

〈星期四的虛榮〉也是我頗喜歡的一篇,雖然很多細節交代不清,也讓許多人產生了一定的誤解,但這是七篇裡頭唯一在書寫以前就將情節完全想好的作品,很多細節之所以沒寫出來,純粹是因為我的時間不夠,且完整交代至少要有三倍以上的篇幅,未來我會將其發展成兩萬字以內的短篇,請拭目以待。

而之所以一週完全沒有文章,是因為我度過了進公司以來最像上班族的一週。

我特地算過,上一週,我每天參與正式會議——也就是事先安排好會議室與議程的那種會議——時數約為四個小時,臨時參與的討論會則將近三小時,換言之每天有七小時已經賠在開會上,再加上其他雜七雜八、有腦無動腦的待處理工作,每天離開公司的瞬間幾乎都處於恍惚狀態,晚上回家以後,還有之前攬下的稿子要寫,總結來說,每天實際工作的時間,大約為十四個小時。

當然,對某些年薪百萬的業務高手或廣告公關業的工作鐵人來說,每天十四小時的工作真的如吃飯喝水般平常,但我真的沒那麼厲害,十二小時已經是我的極限,過了這個極限,我總覺得自己每天都死去了一點,而這樣的日子,以後只會多、不會少,我開始瞭解許多文字功力一流的學長姊為何在開始工作之後會一整年都寫不出一篇文章。

而我真的希望,我以後仍會繼續寫出東西,尤其是類似星期系列這種非評論的純文字作品,因為寫這種東西真的比談電影快樂許多,雖然寫出來的品質很不穩定,雖然寫到一半常常腦袋會卡住,但能夠寫這種東西,才是我到了即將卅這種半大不老的年紀還想繼續玩部落格的原因。總之就是這樣,希望所有擁有部落格但工作到想死的上班族,都能記得自己玩部落格的初衷,然後繼續寫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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