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禮拜的蘋果國際新聞:
上周四,蓋茲剛結束中國訪問之行,返回位在麻州劍橋的教授宿舍。當他開門時大門卡死,他和非裔司機靠蠻力撬門。剛好被路過婦人看見,她報警說有人闖空門。警官克勞利登門查看,蓋茲已進門,並打電話向宿舍反映。
節錄自:壹蘋果網路
只憑新聞內容,很難判斷有沒有種族問題,不過警察濫權的可能性很高。
從美國到台灣,大多數人習慣對警察臣服,徹底忘記警察的原始角色叫做公僕。
這裡當然不是說人民應該對警察指著鼻子罵,或拿切割過的水管刺殺警察之類的。
這裡說的是:人民與警察的關係極端不對稱,以致於其難以被視為人民的服務者。
舉例來說,警察隨時能將你攔下來查明身份,然而此之前,你知道警察是何人?
要知道假扮警察的罪犯有多可怕,多少強盜、強姦與殺人都是因此而生。
所以警方應該提供便利查詢身份的介面,讓人民確定眼前的是公僕而非罪犯!
而在警方尚未表明與驗證身份時,不要說家門,應該連車窗都不用搖下來才對。
不過,這種觀念,不要說台灣,連號稱台灣模仿對象的美國都有很多人不知道。
大家只知道,警察叫我搖下車窗、開行李箱、拿證件、開家門,我都該照辦。
我們什麼都得照辦、警察卻不在乎對應的義務,到底他們是公僕、還是我們是奴僕?
這種事是互相的,警察抱著體貼與服務的心與人民互動,人民就能給予配合。
然而,當警察開始濫權與逾矩,人民不但沒必要配合、還該有反抗的權力。
奈何,從總統到警察,從行政院到司法院,整個結構並不在乎個別的人民。
所以即使人民時常擁有對警察甚至國家反抗的道德正當性,人民依舊會選擇沈默。
這種沈默如果是基於力量渺小的無奈,我們可以理解。
然而如果沈默是基於無知、基於搞不清楚警察與人民的相對位置,那就很傷腦筋了。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