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噗浪上看到這篇文章,簡單說:丈母娘貪財,女人又失控,所以婚姻就破局了。
原則上,只要沒有造成死傷,我對男女親家之類的衝突通常沒興趣。
然而性交易即將除罪化,許多腦袋灌餿水的都很擔憂,就讓我忍不住想碎嘴了。
結婚談聘金,跟付錢性交易,到底有什麼差別?不都是在賣性交與陪伴?
不要跟我鬼扯什麼愛情,你最好是笨如郝龍斌、敢說愛情造就全天下的婚姻。
送妳鮮花與巧克力然後上妳,跟先給現金然後上妳,到底有什麼道德上的高低?
其實,後者誠實得多!因為對方在妳同意後單純地上妳、還付給妳對等的報償。
而前者?對方嘴巴說愛妳一萬年,但其實是射出億萬個精子,然後逃跑到天邊。
所以比起虛偽的男女關係與婚姻,做愛賺錢、付錢做愛,真是高尚又誠實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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