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戒嚴時期的國小作文標題,寫得我都害羞起來了。
包括我的許多長輩,許多人都覺得董氏是個很棒的基金會,菸害防制不遺餘力。
會有這種想法,表示從老人到小孩的自由觀念都有待加強。
有待加強的原因,在於這些人不懂得何謂尊重他人的選擇。
我不吸菸,也討厭二手菸,但如果抽菸的人沒礙到我,他的行為應該被尊重。
只要他沒礙到我的健康,他有絕對的權利追求快樂、承擔得肺癌的風險。
就像我有權利熬夜、吃垃圾食物、自慰過度或看爛片。
就像董氏基金會再怎麼白癡也該有發言權。
如果你喜歡連牛油與藝術品都變成違禁品的世界,就繼續挺董氏吧。
但如果你不喜歡,請稍微動動腦,想想這個簡單至極的問題:
餐廳老闆自願接納吸菸的客人、損失討厭菸害的客人,到底礙到誰?
直接告訴你答案吧,完全沒有礙到人,這應該是老闆的權利。
然而董氏以致於我們政府,就是在踐踏這樣的權利。
你能接受餐廳老闆的權利被踐踏,那要不要把你家也交給政府管呢?
不要鬼扯什麼公共空間,餐廳這個公共空間,一樣是別人的財產,就像你的房子。
如果你連這麼簡單的道理都想不透,那你真的活該被奴役。
而如果你想通了,你就會發現,像董氏這樣的單位,非常欠罵。
他們就像政府一樣,是自由的敵人!
那些寫信給董氏的學生,你需要的是自由的啟發,而不是求助於董氏這些智障。
那些認為吸菸有害健康而贊同嚴厲禁制的教授,乾脆立校規禁止熬夜吧。
讓我們看看、念到博士的你們還可以多白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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