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婚姻、外遇、情慾的題材,有一本書還挺有趣,《愛慾:婚姻、外遇與離婚的自然史》,意者可以去圖書館找來看。
不過,在下不適合搞學術,本篇也不是學術論文,本篇不過是在下對城仲模事件的一點感慨,八零年代的科幻電影把廿一世紀想成磁浮列車滿天飛的進步時代,如今誰也不會妄想廿二世紀前這夢想會實現,反倒是許多號稱已開發的社會,對情慾、婚姻與關係的想像仍如此扁平、困乏與無味,跟上兩個世紀近無差別。
所以,在下要大聲地說:婚外情,你可以反對、可以不為,但在一個婚姻制度依舊是主流的社會裡,婚外情不但必要、而且有其功效!
婚外情,作為一種體制外的、非正式的關係,有點像非政府組織,要說是地下組織、恐怖集團也無所謂,孫中山曾經也是恐怖份子的頭領呢,重點在於,地下組織形成於體制無法滿足需求的時刻,婚外情一樣發生於婚姻無法滿足需求之時,在婚外情幾乎與人類文明史同齡的前提下,我們幾乎可以肯定:「婚外情」不能被邊緣化為異常行為,而是不可忽略的尋常現象。
在此我無意去論證婚外情有何倫理學或道德上的正當性,畢竟道德是人為的產物、是定義的結果,而無論如何嚴謹的道德體系都無法阻礙情慾的流動,有本事的、有力量的、有權限界定道德風潮的人,都能凌駕於道德體系之上、行道德以外之事,觀察維多莉亞主義的社會就知道,表面上更保守、拘謹、守貞,實際上縱慾、狂歡、出軌的需求卻高居不下。
我想談的,是「婚外情可能有的正面意義」,在這層正面意義之下,「婚姻」本身就不見得是正面的、積極的,以致於有益的了。
在許多人揮著旗子批判著婚外情的同時,卻無法改變一個事實:大多數的婚姻不但不完美、而且離幸福很遠,我們的社會充滿著各種各樣的歧視,如對單親家庭的敵視與貼標籤、對未婚母親的鄙視,在這樣的限制下,很多不幸福的婚姻產生了,這些父母為了社會壓力、為了兒女的福祉進而委曲求全,這樣往往造成更進一步的社會問題,更不要說禍及難以翻身的下一代。
許多愛把問題簡化的人會說:婚姻不幸福,可以離婚、接受諮詢、加強溝通,如果這樣就能解決,那大同世界不遠矣,在歐美離婚或許是理所當然,台灣的離婚或許節節高昇,然而這社會依舊存在大量對離婚夫妻與子女的敵意與仇視,輾轉形成一種「結婚很慘、離婚更慘」的可悲情境,可見現實環境本來就不是那麼友善,一旦陷入極端的狀況,渴望從主流價值裡尋求慰藉,根本是緣木求魚,還不如自行尋找其他非正式的出路。
而這其中一個出路,就是婚外情,雖然有風險、會被批判,但終究不失為一種權衡。別搞錯了,我並非鼓吹大家都應該結婚然後狂外遇,這樣是浪費成本的無謂行為,我談的是「婚外情作為一種手段」。
如果一對夫妻個性不合、情感不睦,但是育有幼子、不宜離婚,請問傳統道德有什麼實際的方案能解決這個困境?不外乎多溝通、多退讓、多體諒、多念佛,如果一切都那麼順利當然沒話說,可惜事實擺在眼前,溝通可能失敗、退讓可能破局、體諒可能無奈,連念佛都有機會家破人亡,到這種地步,到底應該怎麼辦?
我說:只要夫妻將「感情」與「肉慾」這兩項傳統上認為應該被包含在婚姻內的元素外移,事情就解決了。只要夫妻有共識,兩人同心協力地把孩子好好養大,並在不影響家庭氣氛的前提下發展各自的情慾關係,那這對夫妻絕對夠格擔任眾人之模範,因為死守著傳統道德貞操價值,到頭來還是教出作奸犯科之社會敗類者,大有人在。
看開一點,所謂的婚外情,不過就是「婚姻外的情慾關係」,沒那麼恐怖、邪惡,更無須被當成千夫所指的罪行,婚姻本身造成的問題往往更多,許多人從結婚的行為一發生就開始製造社會問題了,這些人的婚姻不被譴責、這些人的行為不被規範,反而把焦點集中在各個內容有異、苦衷不一的婚外情,說穿的只是「譴責作為一種需求」、「批判作為一種娛樂」的現況罷了,真的有人想改善道德現狀、平息社會問題嗎?
至少我很確定,立委豬公—啊,不對,是諸公—新聞媒體、專業聊天家,以致於許多看熱鬧的人,絕非關心道德倫理、社會問題,更無意思索更合宜的關係形式,有些人從論述中獲益、有些人則是獲得快感,至於婚外情的當事人遭遇了什麼事?有沒有可能是無辜的?是不是真的那麼不可原諒?這些人才不在乎呢。
至於我,一樣從論述中獲得快感的旁人,則相信婚外情是一種可能,它可以是禍害、卻也能是合理的決斷,一如婚姻可以是祝福、也可以造成極端的恐怖。一味反對婚外情的人,大可用各種方法促成健全的、忠誠的、合理的婚姻關係,不過無論怎麼發展,婚外情的存在難以否定,婚姻無法解決的問題更無法被淡化,反對婚外情?盡量反吧,但它終究會存在、並繼續被需要的人當作可能的手段。
不過,在下不適合搞學術,本篇也不是學術論文,本篇不過是在下對城仲模事件的一點感慨,八零年代的科幻電影把廿一世紀想成磁浮列車滿天飛的進步時代,如今誰也不會妄想廿二世紀前這夢想會實現,反倒是許多號稱已開發的社會,對情慾、婚姻與關係的想像仍如此扁平、困乏與無味,跟上兩個世紀近無差別。
所以,在下要大聲地說:婚外情,你可以反對、可以不為,但在一個婚姻制度依舊是主流的社會裡,婚外情不但必要、而且有其功效!
婚外情,作為一種體制外的、非正式的關係,有點像非政府組織,要說是地下組織、恐怖集團也無所謂,孫中山曾經也是恐怖份子的頭領呢,重點在於,地下組織形成於體制無法滿足需求的時刻,婚外情一樣發生於婚姻無法滿足需求之時,在婚外情幾乎與人類文明史同齡的前提下,我們幾乎可以肯定:「婚外情」不能被邊緣化為異常行為,而是不可忽略的尋常現象。
在此我無意去論證婚外情有何倫理學或道德上的正當性,畢竟道德是人為的產物、是定義的結果,而無論如何嚴謹的道德體系都無法阻礙情慾的流動,有本事的、有力量的、有權限界定道德風潮的人,都能凌駕於道德體系之上、行道德以外之事,觀察維多莉亞主義的社會就知道,表面上更保守、拘謹、守貞,實際上縱慾、狂歡、出軌的需求卻高居不下。
我想談的,是「婚外情可能有的正面意義」,在這層正面意義之下,「婚姻」本身就不見得是正面的、積極的,以致於有益的了。
在許多人揮著旗子批判著婚外情的同時,卻無法改變一個事實:大多數的婚姻不但不完美、而且離幸福很遠,我們的社會充滿著各種各樣的歧視,如對單親家庭的敵視與貼標籤、對未婚母親的鄙視,在這樣的限制下,很多不幸福的婚姻產生了,這些父母為了社會壓力、為了兒女的福祉進而委曲求全,這樣往往造成更進一步的社會問題,更不要說禍及難以翻身的下一代。
許多愛把問題簡化的人會說:婚姻不幸福,可以離婚、接受諮詢、加強溝通,如果這樣就能解決,那大同世界不遠矣,在歐美離婚或許是理所當然,台灣的離婚或許節節高昇,然而這社會依舊存在大量對離婚夫妻與子女的敵意與仇視,輾轉形成一種「結婚很慘、離婚更慘」的可悲情境,可見現實環境本來就不是那麼友善,一旦陷入極端的狀況,渴望從主流價值裡尋求慰藉,根本是緣木求魚,還不如自行尋找其他非正式的出路。
而這其中一個出路,就是婚外情,雖然有風險、會被批判,但終究不失為一種權衡。別搞錯了,我並非鼓吹大家都應該結婚然後狂外遇,這樣是浪費成本的無謂行為,我談的是「婚外情作為一種手段」。
如果一對夫妻個性不合、情感不睦,但是育有幼子、不宜離婚,請問傳統道德有什麼實際的方案能解決這個困境?不外乎多溝通、多退讓、多體諒、多念佛,如果一切都那麼順利當然沒話說,可惜事實擺在眼前,溝通可能失敗、退讓可能破局、體諒可能無奈,連念佛都有機會家破人亡,到這種地步,到底應該怎麼辦?
我說:只要夫妻將「感情」與「肉慾」這兩項傳統上認為應該被包含在婚姻內的元素外移,事情就解決了。只要夫妻有共識,兩人同心協力地把孩子好好養大,並在不影響家庭氣氛的前提下發展各自的情慾關係,那這對夫妻絕對夠格擔任眾人之模範,因為死守著傳統道德貞操價值,到頭來還是教出作奸犯科之社會敗類者,大有人在。
看開一點,所謂的婚外情,不過就是「婚姻外的情慾關係」,沒那麼恐怖、邪惡,更無須被當成千夫所指的罪行,婚姻本身造成的問題往往更多,許多人從結婚的行為一發生就開始製造社會問題了,這些人的婚姻不被譴責、這些人的行為不被規範,反而把焦點集中在各個內容有異、苦衷不一的婚外情,說穿的只是「譴責作為一種需求」、「批判作為一種娛樂」的現況罷了,真的有人想改善道德現狀、平息社會問題嗎?
至少我很確定,立委豬公—啊,不對,是諸公—新聞媒體、專業聊天家,以致於許多看熱鬧的人,絕非關心道德倫理、社會問題,更無意思索更合宜的關係形式,有些人從論述中獲益、有些人則是獲得快感,至於婚外情的當事人遭遇了什麼事?有沒有可能是無辜的?是不是真的那麼不可原諒?這些人才不在乎呢。
至於我,一樣從論述中獲得快感的旁人,則相信婚外情是一種可能,它可以是禍害、卻也能是合理的決斷,一如婚姻可以是祝福、也可以造成極端的恐怖。一味反對婚外情的人,大可用各種方法促成健全的、忠誠的、合理的婚姻關係,不過無論怎麼發展,婚外情的存在難以否定,婚姻無法解決的問題更無法被淡化,反對婚外情?盡量反吧,但它終究會存在、並繼續被需要的人當作可能的手段。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奇怪,是網站的問題還是有人來亂呀?怎麼看了樓上跟另一篇的回應是
出現我在紫光任務的回應呢?
看了站長兩篇關於婚外情的論述(城仲模的新聞果然讓你感慨不少,或
者該說最這種牽扯上道德規範議題的新聞太多了?),確實無言以對,
只能說,希望各人有各人的幸運能找到不是這種形式的感情,畢竟在這
個發展過度的人類世界哩,好像什麼都有可能發生吧~~~
嗯,這裡的確會出現來亂的人,不過我也分不清楚這幾天的現象是人為
搞怪還是系統作怪,總之直接砍掉最快。
我不反對有第三者
因為。人總是渴望更好的感情出現
即使,身邊已經有一個要好的
但,某些人仍感空虛
我想那種空的感覺
可能是在他身傍的人無法滿足的感覺
才會出去尋找
怎樣才算背叛
我不認為要說背叛
只是現在的心態和以前不相同
以致於理念出現差異
才會對別人產生好感
每個人也不都一樣!
身邊一個好伴侶。
但,某天眼前出那個好像又不錯的。
內心也想和他有什麼之類的男女關係。
若要認真來追究起來,
在那時我們就精神出輒了不是!
這個名詞對我來說太過於沉重了。
如果對人那麼不信任
那就關起門來
你也只能每天悶在家裡!
誰也乾脆不接觸算了!
社會這 門學問不是我們認定要用制式形態就能牽制住人類的情感....
因為,每個人的認定都大不想同!
誰對誰錯。不能只看表面就能斷定一切事情....
是啊,許多所謂的「良緣」,也是從「不倫」開始的,只是怎樣算不
倫?婚前出軌可以罵,婚後出軌一樣可以罵,是不是不倫,都是人說了
算啊。
那些老是批評不倫的人,最好是自己不要有機會犯錯。
噢,天啊!原來是你寫的啊!
恨版有人轉貼連結和全文,是你的fans啦,轉貼者沒多說什麼
只說了大表贊同的立場,這樣的言論在「普同」的大眾版面
無法被接受是可以想見的。
哈!我要說的是,我也是不能接受者之一。
「在許多人揮著旗子批判著婚外情的同時,卻無法改變一個事實:大多
數的婚姻不但不完美、而且離幸福很遠,我們的社會充滿著各種各樣的
歧視,如對單親家庭的敵視與貼標籤、對未婚母親的鄙視,在這樣的限
制下,很多不幸福的婚姻產生了,這些父母為了社會壓力、為了兒女的
福祉進而委曲求全,這樣往往造成更進一步的社會問題,更不要說禍及
難以翻身的下一代。
許多愛把問題簡化的人會說:婚姻不幸福,可以離婚、接受諮詢、加強
溝通,如果這樣就能解決,那大同世界不遠矣,在歐美離婚或許是理所
當然,台灣的離婚或許節節高昇,然而這社會依舊存在大量對離婚夫妻
與子女的敵意與仇視,輾轉形成一種「結婚很慘、離婚更慘」的可悲情
境,可見現實環境本來就不是那麼友善,一旦陷入極端的狀況,渴望從
主流價值裡尋求慰藉,根本是緣木求魚,還不如自行尋找其他非正式的
出路。」
這兩段邏輯有誤。
不過今天晚了,有心情再來回XD
哈哈~等妳來回。
另外,看恨板的人真的很多,永遠爆滿…(我實在提不起勁過去)
簡單說,維持破碎的婚姻狀況真的比較好嗎?尋求情慾分離的生活型態
真的比分開要好嗎?這是不是又反倒落入另一種傳統思維了?在一方面
要大鳴大放顯示觀念有多開通,為婚外情發聲的同時。
我同意情感無罪,但現實是,婚姻那紙要遵從的不只是情感;另一方面
來說,現代的「主流價值」裡,不婚或離婚並不會背負比婚外情更大的
負擔。
以上大概是我看了你的文之後最大的感想吧!
維持破碎的婚姻不見得比較好,尋求情慾分離的生活型態也不見得比分
開好,而我相信妳無法在我的文章裡找到任何一句聲稱「婚姻應該死
撐」、「死都不要離婚」,相信我,我比任何人都支持離婚。
問題是,維持破碎的婚姻「不見得比較不好」,情慾分離的生活型態也
「不見得比分開差」,到底誰好誰壞?我說:要看個案,妳我都無法以
一般論得出「該不該離婚」、「要不要外遇」,在缺乏個案資料的情況
下,這是沒有解答的問題。
此外,不婚或離婚真的不會獲得比婚外情更強大的壓力?我的回答依舊
是:看個案。壓力可能來自社會,可能來自家族,可能來自特定社群,
確實有寧願男人偷吃也不願家庭分崩離析的觀念,我想這一點妳不可能
不清楚,所以要離婚還是外遇?不一定,看個案的情況才能決定。
我並非主張「婚外情絕對可行」,我主張「婚外情是一種選擇與手
段」,一如離婚。事實上確實有人能接受情慾分離的婚姻,妳說這是傳
統思維?講白一點,只要一結婚,就不可能不傳統,差別只在於「接受
怎樣的傳統」以及「以怎樣的手段適應傳統」。
畢竟你的標題用了聳動的「必要性」
作為選項,我個人是一點意見也沒有
世界既然多元,選項都可被考慮
只能說你這個標題的衝突性定得好
可以去當記者了XD
我所謂的你文章中透漏的傳統思維,應是在於認為離婚者單親、未婚生
子等情況竟會被社會歧視。
「我們的社會充滿著各種各樣的歧視,如對單親家庭的敵視與貼標籤、
對未婚母親的鄙視,在這樣的限制下」
在高舉婚外情的必要性(標題並無特殊個案之但書),文內卻有這樣相
矛盾的傳統觀念描述。
如是。
PS:婚外情相安無事者所在多有,金絲雀的大老婆全不置喙遊戲人生的
金主、或各自遊戲人生相安無事者,這與「婚外情」的一般前提並不全
符。
我用了必要性,意指其作為一種「可選擇之手段」的必要性,也意味著
這東西不應該被視為「絕無可行性」的罪行。我是不知道這樣的標題哪
裡有問題啦,難道標題要改成「婚外情作為一種手段的必要性」才可以
嗎?還是說要改成「可選擇性」(煙)?其實討論到這裡我已經覺得無
聊了…
媒體的標題殺人法我還差得遠,我覺得妳言重了。
另外,縱使是僅有些微內部效度、毫無外部效度的實驗論文,也不見得
需要在標題上把一切交代清楚,即使重要變數以外通常還有許多該交代
的前提也一樣(所以才有論文摘要這種東西啊,同學),妳把焦點放在
我這篇沒幾千字的小規模作品標題上,真讓我不知道該不該覺得受寵若
驚呀~
再者,離婚者、單親者、未婚生子者會不會被歧視?答案是會,只要在
特定的環境裡就會,只要妳認識多一點來自中學、教會、公家機關等相
對保守單位的人士,妳就會知道這是事實。這不是我的觀念,這是存在
於特定社會脈落與我的經驗裡確實見識過的事實。如果妳沒有這種感覺
或經驗,那似乎不是我的問題,妳頂多提出不同的觀察,但這觀察依舊
不影響我的立論啊。
如果真的想影響我的立論,如果要揣測「我的觀察所透露出的保守意
識」,妳至少也要提出「足以壓倒我的觀察、使之無效或邊緣化」的其
他觀察,不過這應該是辦不到的,因為歧視可以是全面普遍性的,亦可
以是區域性的,而且台灣的保守人士數量上夠多,多到我的觀察不至於
會被稀釋。
至於妳所謂的「婚外情的一般前提」是指什麼我看不懂。
標題的問題就討論到那,我也認為再講下去(已)很無聊,不過無聊也
算我挑起的,後面我應該會把因果交代一下。:P
至於「離婚者、單親者、未婚生子者會不會被歧視?答案是會」我也覺
得會,但"相對於"「婚外情」呢。所謂的一般前提,是比較定義性
的;但說實在的,我知道自己理「弱」之處,因為我不能以我的認知作
為所謂社會大眾的一般前提。
這麼說吧!會對這個標題反應很大的,無非是曾一朝被蛇咬的人,這樣
說你應該比較瞭解了吧!哈哈!
感情雖無對錯,但被背叛的感覺卻是真真切切的。
因此我所謂的一般前提就是背叛:在信任的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享受一
己之私的偷歡者。
雖然,在感情無對錯與癡愚一味信任者的角度下,沒有人是絕對的受害
者,只是不過嘛,我痛故我在,自己的疼痛總是最大的,而且蔓延。
我好像懂,但…被蛇咬了再被咬一次還是會死,被人背叛了,再被背叛
一次卻有機會更堅強哦!(無故積極陽光中)
所以,以更廣泛的角度面對背叛行為與道德規範,對我來說幾乎是常識
上的必要,也因此才會寫出這種文,當然這是我的角度,對很多人來
說,我這樣是豬狗不如的邪魔歪道。
而我也真的不在意正不正,重點是,能夠在論爭中存活下來的,就有相
對的正當性,能在傷害中走出來的,就不會是犧牲者。與其當悲傷的烈
士,或流血滿身的受害者,我覺得還不如花多一點時間研究站得更穩的
方法。
剩下的,嗯,就是玩樂的範圍了~(妳也知道,本人愛遊戲)
說真的,誰沒痛過,我也痛過,不敢說一定比別人痛,但痛就是痛。可
是痛不能拿來說嘴,不能讓自己更堅強的痛更是毫無用處;所以,既然
知道背叛的可怕,如果發展不出更能鑑別出背叛可能性的眼光,就必須
強化面對背叛的生存體質,我個人比較側重後者啦~有人要努力發展前
者我沒意見,反正條條大路通羅馬。
看完只有一個心得.......愛情就跟賭局一樣..(茶)
我覺得是有賭局性質的棋局。
我認為婚外情並不是不好的一件事,因為現在的人有著太多的壓力及包袱,若是依照
傳統的思維,婚外情是很糟糕的事情,但是試想一段無法維持的婚姻,因為傳統的觀
念一直壓抑著,對彼此都是一種長時間得折磨,若是婚外情可以讓彼此有喘息的空
間,又能改善這僵局,這何嘗不是一件好事,但也不能每個人都是這樣,須看個案來
處理。
很認同版主的觀念,優雅的婚外情真的有助於對生活憂鬱態度的減輕.讓
未來更有夢想與信心.
尋人變成外遇蒐證又變成外遇抓姦
世風日下,人心不古,誰知道結縭七年的髮妻,竟會無聲無息的消失,有誰想的
到七年之癢不再是男人的專利。
原以為只是單純的尋人,找人案件,礙於工作及不想太高調找老婆,所以委託人找
上了我們,想試著找到委託人那結縭七年的髮妻,卻意外發現老婆討客兄,有了外
遇,因為外遇而收拾行囊離家出走,突然的停掉委託人所申辦給她的行動號碼,她
就這樣離家了。
在告知委託人已找到他要找的妻子及其狀況後,委託人就從委託尋人案件的尋人專
案部轉到我們外遇抓姦調查部,進行外遇蒐證及跟蹤行動,也難怪他會氣不過。
結縭七年的髮妻從搞失蹤到尋獲後,總是不斷的找我們委託人的麻煩及缺點,不斷
要求要離婚,要贍養費等,一切的行為舉止之怪異,若不是因為查獲她有外遇,我
們那老實的委託人,還真以為是自己虧待了愛了多年的妻子,既使老婆在外積欠債
務,委託人只是努力工作為妻還債,讓老婆生活無慮,委託人不知道為什麼老婆會
突然改變,不斷找麻煩,不斷要求離婚。
直到外遇蒐證結束,確定老婆有了外遇後,委託人才釋懷的了解原因所在,不再懷
疑自己對老婆不夠好,不再自責,決心要抓姦,結束這斷婚姻,給兩人全新的未
來。
男人外不外遇,理由很多,有理的找理由,沒理的找藉口,想這些,就算女人想破
頭也是一樣,無解....
http://www.spydetect.com.tw/detect-day03.htm
問一各問題.當一對夫妻20幾年婚姻關係.結國老婆因為信奉一貫道及糖尿病不與丈夫
行房.且當丈夫要求時口出惡言.且要求老公要配合她吃素及禁慾.你們覺得這老公外
遇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