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先生對貓纜前擁後避的態度,為日後的首長豎立了良好的負責典範。

所謂的負責典範是指:就算會議是你主持的,結論是你認可的,你都不用負責!反正,執行的人、評估的人、支援的人,總會有人出錯、出錯了就要負責,首長不在前方執行、不負責收集資料、更不可能上場支援,怎麼會出錯、又何必要負責?依此邏輯,馬先生等於是告訴大家:所謂的首長,就是玩具貴賓狗兼橡皮圖章,只要負責吠叫、鬼扯與蓋章,其他的事情,通通與首長無關!難怪大家都想當首長!

切記,一定要當首長,如果當的是首長下面的人,你就要負責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oose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