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很多失控的原配,我就算沒有不屑、也很難確實理解:把事情鬧那麼大,對自己的好處在哪?丈夫會更愛妳?不會有新的第三者?搞到自己都進警局了,很風光嗎?要不要乾脆拿刀砍人家?詭異死了。倒是不止一個女性友人跟我說過:想找第三者談判、理論、甚至對罵,不過是為了出一口氣,話是沒有錯,飆車族拿刀砍人通常也不過就是為了一口氣,這口氣可以一路出到監獄裡,這樣,值得嗎?做事情之前,先搞清楚自己的目的吧!就算是為了報復,手段也好一點!損人之餘,好歹避免不利己的局面。
幾年前,一女為了報復玩弄自己、還害自己墮胎的男人,在人家喜宴前夕,將自己用心整理好的性愛日記網址傳給他的朋友們,雖然婚禮最後仍然如期進行,但此男還真的臭掉了好一陣;可憐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女的被多次玩弄,當然不可能出於被迫,不過,她的報復手法,倒是相當有創意!特別是性愛日記中,雖然不指名道姓,但據說只要認識此男的,都能看出日記中所提之人、所指之事,讓人有苦說不出!不過,此例的復仇者,是第三者、而非原配,要是原配能出什麼經典的復仇案例,我也非常有興趣。
悍妻扒光二奶內衣褲當街打罵
二OO八年九月廿三日
丈夫有了外遇,妻子譴責丈夫及情婦本是理所當然,但雲南悍妻卻對二奶又打又罵,當眾羞辱,還當街脫光她的衣褲,但這名悍妻最後把自己送進了牢房,她被法院以侮辱罪判處拘役三個月,共犯的妹妹也被判拘役二個月,緩刑三個月。
家住大陸雲南西雙版納的玉紅英與玉萍的丈夫岩小東一直有不正常關係。今年五月二號早上,玉萍邀妹妹玉燕一起去找玉紅英算賬。
兩姐妹在與二奶的爭吵過程中,把她的內衣褲拉下來丟在路上,一路對她謾罵、毆打。
事後,被害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認為玉萍、玉燕已構成犯罪,請求法院嚴懲。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姐妹對自訴人謾罵、毆打、脫衣、掀裙等行為已構成侮辱罪。於是判決玉萍拘役三個月,玉燕拘役二個月。
出處:中廣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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