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來亂的,而是合乎邏輯的主張。
依教育部辭典,亂倫就是破壞人倫道德與社會常規,或親屬間發生不正當性關係,然而甚麼是人倫道德?甚麼是社會常規?甚麼又是不正當的性關係?曾經,奴隸買賣是符合社會常規的,然而種族間的通婚卻是破壞人倫道德的,所謂的曾經也沒有多久,前個世紀,白人與黑人的性交與通婚不但被反對、還會被暴力干預。荒謬的人倫道德或社會常規,不過是迷信與傳統。
再者,反對亂倫的理由,與反對同志的理由,基本上雷同。
反對者說,同志婚姻不該被承認,因為他們生不出小孩≒亂倫不該被接受,因為可能會生出有缺陷的小孩。然而,異性戀也可能不生小孩、或生出有缺陷的小孩,反之,同志或亂倫者都可以領養小孩,輕鬆解決了生不出小孩或可能生出有缺陷的小孩的問題。所以,反對無效。
反對者說,同志婚姻不該被承認,因為神不喜歡≒亂倫不該被接受,因為神不喜歡。然而,神不喜歡的事太多了,不同的神時常不喜歡不同的事情,先前就有人指出,神不喜歡人吃豬血糕,難道豬雪糕應該勒令下架嗎?所以,反對無效。
反對者說,同志婚姻不該被承認,因為同志不會養小孩≒亂倫不該被接受,因為亂倫者不會養小孩。然而,許多異性戀明明就養出了小屁孩,甚至會打小孩、丟小孩或殺小孩,相反地,事實證明同性戀與亂倫者得以妥善地照顧小孩。所以,反對再次無效。
由以上,任何邏輯一致的人,在支持同志婚姻的同時,應該要同時支持亂倫,這才叫一視同仁地尊重他人的選擇。事實是,「亂倫」這詞非常誤導,在同志被否定的年代,同志行為就是亂倫,然而在同志與近親相交被承認的年代,這些行為都不是亂倫,而是合意行為。客觀來說,既然是合意行為,只要沒有傷害他人的生命財產,就是沒甚麼好反對的。
也因此,當智能與情感脆弱的衛道份子將「同志婚姻」以至於「多元成家」連結到「亂倫」進而將此視為某種成功的「攻擊」時,別傻了,這根本是無知而幼稚的拌嘴,說到底,這一切都是個體與個體間的你情我願的互動,沒有高低優劣的問題。認為這之中有道德高低問題的人,讀我的唇--你、他、媽、的、是、笨、蛋。
當然,基於政治現實,若同志婚姻或多元成家與亂倫掛勾了,不但會衍生雜音,也會失去某些溫和保守份子的支持,所以如果有人因此主張,支持同志婚姻或多元成家≠支持亂倫,也是可以理解的。只是,這種主張並不合邏輯,反對亂倫如果成理,拿來反對同志婚姻或多元成家也是成理的,追求邏輯一致性雖然辛苦,但至少論述上的弱點能減到最低。
是說,這件事從頭到尾就不是單純的論述戰就是了。

我平時喜歡收集部落客的網路平台當每日一讀 你的文章很好 所以我決定要把你加到我的最愛了 PS 我也很同意你那句話-真相與正義都得靠力量來贏取 東方人主張別人必須無條件尊重自己 但西方人認為EARN THE RESPECT 基於人性來講還是西方人那套管用 把自己的各色層面向上提升自然而然得到尊敬 至於東方人最愛的道德約束別人的論調就作文紙上講講吧
以下是一些我想補充的: 同性婚姻法案和多元成家法案兩者是分開的 其中任一法案通過都不會直接或者間接造成亂倫 近親相姦並沒有除罪化 而且多元成家不是以性行為為導向 而是以家屬關係 以互相照顧為導向 就像你跟你教會上認識的哥哥姊姊 因為多元成家而能互相扶持成長 並不代表你就會想要跟他發生性關係 人是有智慧的 並不是你跟誰住在一起 你就會和誰生下小孩 一般人對亂倫的理解為近親相姦 也就是有性行為 雖說不一定會有性行為 如果有 基因學上證實近親生下的小孩有較大的機率會畸形或殘疾 為減少此風險政府才立法有罪化 但如果沒有 任何人都無法使兩個相愛的人不再愛對方 如果只是以''近親間有愛情''為亂倫的話 並不違法 那麼如果雙方之間不要有有機率生下小孩的性行為的話 理當給予結婚的權利(只要不犯重婚罪) 但是同性戀之間並沒有這些問題 同性戀不是愛滋病的高危險群 有資料顯示 因為社會給予的錯誤資訊 導致同性戀群特別注意並且定期作檢查 而相對的 異性戀並沒有被給予這樣多的危機意識 也較不會定期檢查 才會使得統計起來時 同性戀的資料及患病比例較高 也就是同性戀並不會導致更多的危險
支持同志 但是關於亂倫只能支持不由自主的那種: 不知道彼此有血緣關係的 人際網絡薄弱彼此相依為命的 有罪惡感的 色情文學網站上所描述知情並快樂的那種 完全不能接受 也許是我樂見同志增加 但是亂倫的發生 就不敢想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