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越來越無法分辨許多人講話的時候是不是認真的,畢竟他們講出來的話已經愚蠢荒謬到不應該在出現在網路時代的台灣。像這個網站好了,其列出了反對同志婚姻的理由,這理由多年來不斷被提起,如果你年紀超過60同時被宗教洗腦到受傷了的人,講出這種話不算奇怪,但如果你40歲以下、懂得怎樣使用Google、擁有正常智商,我實在很難理解為什麼你會如此主張。好了,來看這網站為何反對同志婚姻,以及如何以最短的字句顯示其有多愚蠢荒謬。
1.同性結合不具有自然生育的可能性,在本質上與異性婚姻不同。
根據以上,所有患有不育症的異性戀也不准結婚,沒有子女的老年夫婦也該被判婚姻無效。
2.同性婚姻不利於台灣的家庭延續與人口發展。
同上,患有不孕症、聲稱不想生子、老年無子女的異性戀也不能結婚,或該被判婚姻無效。
3.同性婚姻不符合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剝奪了兒童受到一男一女教養的基本人權。
所以,單親家庭應由政府強迫配對成婚,以免損及兒童的基本人權。
4.同性婚姻入法將消耗國家龐大資源,影響政府拼經濟。
同理,極權國家為了拚經濟,也不該消耗國家龐大的資源追求民主。
5.同性婚姻在多國點燃社會戰爭,臺灣倉促推動勢必引起社會爭議與內耗。
所謂的社會戰爭,不過是溝通與辯論--這是所有相對自由的國家必然存在的現象。
6.歐洲人權法院及美國最高法院皆未作出定論,台灣不應成為華人地區第一隻白老鼠。
地球上最大的華人國家還沒走向民主,台灣不應成為華人地區第一隻民主白老鼠。
7.愛滋病最大宗是男男性行為,已成青少年十大死因。
那好,所有得愛滋病的異性戀也不能結婚,若已經結婚了則應被判婚姻無效。
於是,不用找任何資料,我們就可看出以上反對同志婚姻的理由有多愚蠢荒謬,事實上,我目前並未直接認識有類似主張的人。如果你認識我,那除非你準備接受我當面的鄙夷與批評,否則最好不要在我面前提這種東西。話說回來,我支持同志婚姻合法化嗎?答案是不、支、持!但不是因為我跟恐同者同路,而是因為我反對「政府介入規範婚姻」--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自行約定或簽訂契約即可,不需要政府介入,不管是同性戀或異性戀都一樣。
所以,雖然我討厭恐同言論,但也不想支持同志婚姻合法化。如果你是同性戀,而且想跟你的夥伴建立長期的關係,我能夠理解你追求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動機,但我相信你有其他更合理的目標可追求--比方說直接從契約的角度來切入,讓你與夥伴之間形成各種正式的代理關係,你認為彼此間應該有怎樣的權利義務,都可納入契約中,這之中當然包括從事醫療行為的代理決策,需要花時間才能定義出完善的契約。
而那時間並非永遠,而且遠比期待政客為你轉彎來得實際而可行。
延伸閱讀:愛家庭,護台灣

我今天剛看到這個奇葩網站,因為我同學的臉書分享連結……(默) 這網站在「同性婚姻提案理由分析」裡的第六條分析是: 【同性婚姻並不是國際多數意見,一男一女的婚姻才是】 …這是多數暴力?這是多數暴力吧! 我個人覺得這個網站上許多言論都帶有煽動性… 三十多萬份的連署讓我感到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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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就如同我剛剛說的 "大部分的同性戀者,對自己的性向非常自豪,所以會故意表現得很明顯!" 婚姻不管法律上還是任何問題上跟孩子都有密不可分的關係, 既不能生孩子,那一定要婚姻幹嘛? 如果我父母反對我跟我對象在一起,我為了社會自由公平,所以號招這些跟我同病相憐的人,組成"反父母破壞感情同盟菁英聯盟,再跑遊行支持修法,修成父母如果不尊重子女感情就全部抓去關、抓去罰款....未來棄嬰多、離婚率攀升...都無所謂!!??思考模式正確嗎? 同志滿街走已經不是新聞了...也幾乎是不成文的一種模式, 愛是放在心裡,不用說出來~牽著自己的伴走下去比爭取這些表面上的認同實際多了,也沒必要浪費社會資源!
動物都懂的天性 是有什麼好爭論? 男女的不同不是嘴巴說說就可以將歪的講成直的 與生俱來的不同 難道透過法案就能合理化嗎 跟本就是為了自己的不正常心理找藉口 荒謬至極
我對於你第一點評論看不懂 第二點評論所以您說不孕症是病但也不會因為這樣不能結婚 那月經已經不來的婦女已經不能生小孩 他沒有病 但她還是可以結婚啊 同理單親家庭不能成家嗎? 單親家庭也很正常 但不具生育性阿 第三點評論 單親家庭不會啊 那同志家庭會嗎?? 第七點評論 愛滋病跟同志完全無關係 如果硬要說 女女性行為還比男女性行為來得安全許多 (有一個研究說男同志對愛滋的警覺性較高 檢查率也高 得到愛滋的統計輛自然多) 再退一步說 即使男同志性行為較容易得愛滋 那又代表不能結婚嗎 你認為結婚了愛滋病機率會變高嗎 我認為反而會變少 因為固定性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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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三樓「愛要放心裡」和四樓「透過法案合理化」 婚姻這種東西,說白了沒有多神聖 就是兩個人藉由法律規定的契約,互相履行該契約規定的事 就只是這樣,沒有更多別的 無關愛或不愛,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這句話也是在講異性戀 異性戀沒有愛也可以結婚,愛不需要法律證明或合理化 我們需要的只是一個讓我們可以自由結締契約的環境而已 ============ for二樓「男性的同性戀者,私下生活圈與行為,並不能給"完整的家"一個好的榜樣」 說到對孩子的教育有不良影響這點,我還想補充一個更過分的說法: 也就是說所有有前科的人都沒有為人父母的資格囉? 因為對孩子的教育有不良影響嘛:D 說真的我不想比爛啦 但這種反對言論就是幻想嘛 你怎麼知道這對GAY領養小孩後不會收斂自己、奮發向上,成為讓孩子自傲自己有兩個好爸爸的帥氣父母呢? 你應該不介意我用幻想來反駁吧?因為你也是幻想:D 異性戀明明也有很多玩咖請不要刻意忽略喔~ 不過我覺得你說的GAY的不良行為,倒是有可能藉由這個法案來減少喔! 因為結為家庭是一種契約,為了結婚會表現得比較乖、結婚之後會比較安份 這在異性戀身上也是常見的喔! 畢竟有機會結婚,大家就會認真的找可以走一輩子的另一半了嘛 所以如果你討厭並想消滅GAY遊戲人間的行為 我覺得支持多元成家是很好的選擇喔:D =========================== 早知道多元成家議題會吵成這樣 也知道一些神奇團體不可能讓這個法案過的 合理懷疑這個法案是丟出來當擋箭牌吸引目光的顆顆顆
請問各位有沒有科學方法可以檢驗出一個人是否為同性性取向? 若沒有方法可檢驗,那是不是會衍生出許多相關的社會及法律問題! 想想任何二人不分性取向都可以有婚姻關係,那是如何: 1. 婚姻登記等同註冊性取向,所以相關法律都適用,也有利於社會秩序的維持!是嗎? 性取向若無法以科學方法檢驗,我說了算! 要更改就更改,不可以嗎?相關法律都是垃圾,社會秩序無以維持! 2. 同性婚姻可以自然或人工的方式來繁衍後代,不會影響人類社會的延續及發展! 是嗎? 沒錯,是可以繁衍後代! 但是若以自然方式施行,要思考法律上如何界定是否為通姦或性交易;若以人工方式施行,我們的後代將成為金錢交易下的產物、淪為商品! 如果個人主觀認為商品有缺陷或不滿意,可不可以退貨? 法律如何客觀的界定缺陷! 法律要不要訂定保固期! 被退貨的嬰兒或孩童何去何從? 3. 同性婚姻家庭可以領養、教育孩童,肩負起社會責任! 是嗎? 沒錯,相信願意結婚的同性取向者都是有愛心並肩負起教育中最為基礎且最為重要的家庭教育。不論是東、西方的文化,陰與陽之間的奧妙互動深深的影響人類文明的發展,陰與陽不但缺一不可且須調和維持平衡,否則都會有劇烈的動盪與破壞! 孩童的成長更是需要有平衡的澆灌,以使他們能夠健全的成長。當然,不論性取向為何我們都可以將人類以「陰性」與「陽性」來做區分,所以同性家庭對孩童的教育不成問題,「父親」、「母親」的稱謂或許就改為「陽親」、「陰親」。但這是不同的,「母親」、「父親」不但在於個性上也在於生理上有陰、陽(雌、雄)之分,且沒有任何存活的動、植物在生理上沒有陰、陽之分,即使是同性取向者也無法迴避生理上陰、陽之分。沒有了最為根本生理上的陰、陽調和,那別說要達到其他層面的陰、陽調和! 任何人的存在都有其天職、使命,有許許多多的同性取向者都相當優秀且肩負了社會責任,但請思考造物者的法則及人類文明的存續! 人類總以為他們主宰了世界,所以過去有「人定勝天」之說,現在則是「與自然和平共處」,是否再來是「向大自然學習」? 人類文明再如何強盛,與大自然的智慧比較起來永遠是何其的渺小!
同性戀的朋友, 不要用一些本末倒置, 毫無邏輯, 拉東打西的方式來辯駁. 總之問問自己你們如何出生的, 這就是真理, 任何法律不可違反真理! 即使動,植物界有同性交媾, 那也是意外的錯誤, 搞錯了!
愛滋病事實就是起因於男同間的肛交, 以致成為目前仍無法治癒的傳染病. 如果痛性戀者覺得自己可憐, 那是你們禍害別人的代價, 好好自我承擔囉.
TO #8 你第一點我看不懂要表達什麼.同性結婚和異性結婚這麼直觀的事,你要檢驗甚麼,性別為男女還需要檢驗嗎? 一男一女就是異性結婚,同性別就是同性,你到底要檢驗啥? 第二點人類社會的存續就交由異性戀啊?還是說你覺得同性婚姻會讓原本的異性戀都變成同性戀?還是會讓異性戀生不出小孩?還是同性戀愈來愈多? 第三點你想表達什麼我也一點都看不懂. 你自己相信什麼自然法則必定如此的想法請不要強加別人身上 To 9 同性戀當然是一男一女生下來的啊?誰會反駁這件事啊. 同性之間當然不能生小孩啊. 問題是現在討論的是,同性結婚的"法律效力", 那和生小孩有甚麼關聯? 有不孕症的異性戀結婚就應該喪失法律效力唷? 愛滋病的起源你說了就算啊?愛滋病起源又和同性婚姻是否應該有法律效力有啥關聯啊?自己東拉西扯,又說別人東拉西扯. 又說得好像異性戀不會傳染愛滋病
不要逃避問題, 請看清楚! 1. 是性取向的檢認, 不是性別! 還是故意斷章取義! 2. 是領養小孩的問題, 不是繁衍! 你所言都與此項無關且不知所云. 3. 若你不知所云, 多讀點書罷! 人要謙卑, 不要以自我為中心, 大自然的智慧與法則就是你我之得以存在. "人定勝天"? "與大自然和平共處"? 應當是"向大自然學習"吧!
同性戀是天生的? 若是,那就是基因造就同性取向。大家來想想以下各種組合: a. 男女雙方均沒有同性基因所生的小孩沒有同性基因(100% almost surely)。 b. 男女任一方具有同性基因所生的小孩可能有同性基因(50% max.)。 c. 男女雙方均具有同性基因所生的小孩具同性基因(100% almost surely)。 若具同性基因與具異性基因的比例為1:1且上述的組合機率都相同(1/3),以此代代推演下去,同性戀與異性戀的比例應當是1:1。但目前同性戀與異性戀的比例大約是1:9,這是為甚麼? 我們從c項組合看起,c項組合的幾乎不會有小孩且其後代幾乎會趨向c組合,所以c項組合的後代會趨減。 再來看b項組合,若其小孩具同性基因與異性基因的比例為1:1,具同性基因者大多會趨向於c項組合,根據c項組合的演繹其後代會趨減;反之,具異性基因者大多會趨向於a項組合。 最後的a項組合,其小孩幾乎都會趨於a項組合。 所以,同性基因會在世代的交替演繹中趨於減少至0%(almost surely) 。想想人類歷史已有多少世代? 若以基因遺傳的角度來看,同性基因早已不存在! 雖然有許多研究人員企圖尋找同性基因甚或宣稱找到同性基因,但其結果都有所爭議。 雖然無法證明同性基因的存在,但也無法證明同性基因不存在。根據上述的組合再加上世代演繹,即使有同性基因的存在,其可能性就是基因突變,所以要找的到同性基因的可能性依然是0%(almost surely) 。 但這0%為什麼會產生同性戀目前約佔有10%(7%~13%)的結果? 個人以為0%會短暫的產生其效應外,內、外在環境因素造成了同性戀。內在環境因素指的是生理上的機制受到干擾,例如賀爾蒙的機制是否受到所吃的食物所影響而產生性徵的變異,進而影響性取向;外在環境因素指的是心理上受到外來人、事、物的影響,簡單的說就是個人的生活經驗。內、外在環境因素與0%的基因交互作用可是很複雜的,這就得請教相關內分泌、社會與心理專家囉。 請各位參考並謝謝指教!
只有異性的結合才能有孩子, 沒有孩子談甚麼領養,教育. 所以大家都要平等嗎? 既然要平等, 那收入多的為什麼要多繳錢給國庫, 人家可是付出更多精力與承擔更大風險, 收入比較多是應該的阿,修修法不論收入多少大家繳一樣的稅嘛. 反過來說, 大家都辛勤的工作, 工作時數也差不多, 薪資要平等! 那麼誰要多做事, 誰要承擔.
TO #12 1. 為何要進行性取向的檢認? 為何要進行性取向的檢認才能進行婚姻登記? 2. 陰與陽不但缺一不可且須調和維持平衡,否則都會有劇烈的動盪與破壞.這和同志家庭的教育有啥關聯?算了你自己腦補的東西大概只有你自己看得懂. To #14 喔所以同志婚姻具有法律效力之後,小孩會變少喔?少到消失喔? 異性戀父母會因為同志婚姻具有法律效力,而生不出小孩唷? 還是有法律效力後,大家都變成同性戀,生不出小孩?
TO#3 您當真知道為什麼他們需要婚姻嗎? 假設A與B是一對同性戀人,有天B身體出了問題需要動手術,而動手術需要家屬同意書,A想救B,但A不能簽家屬同意書因為A跟B沒有"婚姻"所以不能簽,只能眼睜睜的看著B痛苦,這樣、您懂了嗎? 再舉個例子,假設B真的死了。那B的遺產怎麼辦?當然是B的家人全數拿走,而A無權拿到一分一毫。 因為他們沒有婚姻關係。 TO#4 請不要這樣說, 為什麼同性戀就是不正常的心理?您的論點何在? TO#8 對,大自然的智慧何其偉大。您知道為什麼我們要跟「與自然和平共處」嗎?,因為我們平時破壞自然環境,然後颱風、地震一來大自然反撲,災處慘兮兮。大自然有反撲同性關係嗎?有同性因為同性關係因而造成大自然反撲死傷慘重嗎?如果沒有又何違背自然的言論? 或許你會提出愛滋病,但請往下看到我回復10樓的言論,想必不需要我再次說明。 TO#9 您所謂的真理就是一男一女嗎?"真理"是甚麼您到是說說。 TO#10 老師上課都沒有在聽。愛滋病是從猩猩身上來的,那為什麼愛滋病會從猩猩身上來到人類身上?恩、先撇掉人獸交。大致上就是很久以前猩猩跟人類的戰鬥,然後常有的身上染上對方的血,最後猩猩身上的病毒來到人類身上。 那為什麼會在人類間肆虐,以前歐洲人賣非洲人當黑奴到美洲,然後主人跟被賣來的非洲人OOXX。 您們說異性戀總是比較多的主張男女,好、所以我可以大膽的推測,愛滋病的起因是因為猩猩跟人類有流血衝突,傳染原因是因為異性的性行為,所以怎麼不說愛滋病就是異性戀造成的,自作自受。 上課要認真聽喔。會有愛滋病的起因是這個才對,上課不認真要跟以前的老師下跪道歉。 TO#14 沒有孩子談甚麼領養,教育. 別說我扭曲您的意思,我只是想找語病。 沒有孩子談甚麼領養,教育。所以假設有異性戀生不出孩子也不該談領養、教育。 任何話再說出來前就要有被挑語病的覺悟,被挑出來並不是應該只會辯駁對方扭曲原意,而是應該對於自己的句子更加說明,說出讓對方心服口服的句子。 這才是辯論。 不然只會一昧的說對方扭曲意思,這樣的辯論是不會贏的喔。 最後、以上是我的辯論反擊。歡迎反方找我語病找我挑戰,我接受您的挑戰。
我覺得同性婚姻, 將可以有效改善感染愛滋狀況。 如果今天我是同志, 但家人不認同我, 社會不認同我, 這種狀況將會產生自我墮落, 自我放棄, 行為舉止慢慢變得越來越偏激, 最後造成社會大眾對同志朋友產生不良印象。 很多年輕夫妻, 是因為有了孩子才慢慢成熟, 蛻去稚氣, 成為有責任感的爸媽, 不可否認孩子是婚姻很重要的一部分。同志朋友的小孩照理說會是領養的孤兒,對於孤兒來說他們渴望的是一個家,有愛他們的家人, 我想他們不會介意是兩個爸爸或兩個媽媽。 而真正有偏差並且感染愛滋的同志, 應該是沒興趣去領養小孩的, 況且領養小孩之前社工會先做好身體檢查、經濟狀況...等多項評估, 可以避免掉許多危險。只要社工建立好良好的家庭訪談, 相信可以拯救的是兩位同志朋友以及一位孤兒的一生, 對社會來講是良性發展,何樂不為。 當然社會沒辦法這麼快接納劇烈的改變, 不然也可以分段實施, 第一階段先允許同志婚姻, 同時在幼兒教育就宣導同志家庭的觀念(國外已有許多教學範例), 等到時機成熟再進行開放領養, 這一切都是趨勢, 是人類發展史邁向未來的趨勢, 回不去了: ) 相愛就好了, 為何要結婚? 婚姻是一種公開且正式的關係,不能輕易就結、離,彼此也有法律契約的效用,是一種責任感與使命,是人類社會關係裡很重要的價值觀,因此不管是任何人都應有法律保障去獲得的公民權利。 所以不要再說:"你們就安靜在一起就好了, 幹嘛結婚?",it's not the same.
愛滋病是因為某位不知是同性戀或異性戀的人去跟黑猩猩發生關西才帶到人體身上的好不??
來講個故事,假如某一天的夜晚 有個人拿著一個發光的燈泡站在路邊一動也不動 請問大家覺得這個人在幹什麼? 有個好奇的路人就去問他啦 接著他回答,他說他現在是盞路燈...要大家同意他現在是盞路燈... 這樣的情況各位會怎麼想呢? 沒錯阿,他手中的燈泡確實發揮了照亮路面的功能 而且他這樣也沒有妨害到任何人 要說他不是路燈好像也說不過去... 如果有人罵他神經病並且不贊同他是路燈的話 那不就是在歧視他?侵害他的人權了? 唉... 我想正常人都知道真的路燈跟扮演的路燈的差別 一般路燈的主幹都是用金屬,木頭之類的非生物構成的 要把拿著燈泡的人當成真的路燈是件很奇怪的事情 更別說去宣導路燈這東西不一定是要非生物構成的這樣 那麼 請問各位什麼叫做結婚?該不該用人權去宣導怎麼樣的事情呢? 要我說嘛..在有人想一輩子演路燈這一點我不反對... 但是要我去被部分人宣導怎麼樣的東西也叫路燈的話...那不是... ...強加在個人身上的痛苦嗎? http://kwankaiman.blogspot.hk/2012/11/blog-post_22.html
無聊的網站 異性戀本來就是世界正常現象 生物皆以此繁衍 同性戀彼此再怎麼抽插也不會生出小孩 肛門的功用完全不包括抽插 異性戀生不出小孩那是少數 拿來以偏概全這多麼好笑 再者領養 小孩天生就該有一男一女父母的權利 自然界中會有父母遭遇意外成為單親的事實 可不會有兩個 "爸爸" 或兩個 "媽媽" 更不會有其中一個爸爸必須當做媽媽 其中一個媽媽必須當做爸爸的事 同性戀不管是不是天生 硬拗自己很正常要和別人有一樣權利 就很讓人反感 更何況既然要拗說同性戀是正常 那同性戀生不出小孩不也是正常? 吵著領養小孩是怎樣? 小孩可不是想要就要的玩具 同性戀根本一直自打嘴巴
這篇文章真的是以偏蓋全。充滿偏見
自然現象下, 只有畜生才會同性相交, 人類必須生活在道德下
同性就一定會有性行為嗎? 就跟樓上某一樓說的,自然自然,口口聲聲在那裡自然,那你用一堆資源破壞自然,還敢說自然,要不你回去過原始生活啊。 男生就不能做女生的事嗎?女生就不能做男生的事嗎? 同性戀也是人,為什麼不能跟異性戀有一樣的權力?又不是每個同性結婚都要小孩。 還有,生不出小孩就不正常嗎?那那些不備有生育能力的人,你也要歸於不正常? 我知道很多語病,跟某些人一樣,彼此彼此。
#2 大部分的同性戀者,對自己的性向非常自豪,所以會故意表現得很明顯! 1.同理異性戀可證,這是人類心理學中自我認同的一部份,這一點就性傾向來說並沒 有不同之處 2.你會覺得對方''故意''表現的很明顯,我想主因是你對於同性戀的認同度不足,所以你先入為主的覺得同性戀要對自己的性向很避諱,而且其實就像你路上看到正妹會覺得她在人群中很明顯,單純只是因為她跟周圍的人不一樣,並不是說表現的很明顯 男性的同性戀者,私下生活圈與行為,並不能給"完整的家"一個好的榜樣, 譬如說:身邊的同志朋友很有可能有70%的機率會有性關係(非伴侶)。 1.同理異性戀可證,我想沒有人能說自己給完整的家一個好的榜樣,甚至社會新聞上有多不勝數的異性戀的壞榜樣 2.其實那是因為你對於性的觀念跟你說的同志朋友不一樣,簡單來說,異性戀中也有很多人是花花公子、花花小姐,但我相信也有很多自制力良好的例子,就像他們一樣,同性戀之間當然也有各式各樣的人,就像有些異性戀很難會真的跟除了伴侶以外的人發生關係,即使深受對方吸引,同性戀之中也不缺少這些人,我本身就是很好的例子,我無法跟情人以外的人有甚至只是一點點親密的肢體接觸,那會令我感到十分有罪惡感以及噁心,當然也不會有感覺= =反正就是不會去做也覺得那樣不對,跟異性戀完全一樣(甚至比你們更自律!!) 3.同志種類很多,可能扮演的角度也很多變!! 女性的同性戀者,公婆的角度身分也很多變,身邊的朋友也很可能發生性關係,不過機率比男性低,但是也是有愛男人卻也是愛同性的角色。 1.怎麼說...並不是''扮演''的''角色''很多變,一切都只是願不願意做而已... 因為愛對方所以不管你外表像男生像女生都願意為對方做''你們異性戀中有些人覺得應該是對方才要做的事'' 就像是異性婚姻關係中也有男生在家負責洗衣煮飯、女生在外蹤橫職場一樣, 你可以理解成也許男生本來學的就是廚師,而且他的衣服都是很需要個別照顧的所以喜歡自己來,那麼老婆的也就順便,也許女生非常有才華有能力不工作太浪費人才(男方也可能是深受這點吸引),類似的組合可不在少數= / 所以...同理異性戀可證,同性戀也只不過是在做一樣的事而已,沒什麼好奇怪的= = 2.發生關係這點剛剛講過了嗯...這位大大啊... 對異性同性都可能有好感這樣的不叫同性戀,而是雙性戀(這對你來說可能是新名詞...) 那是性傾向中的另外一種,而不是''扮演''的''角色'',他本來的傾向就這樣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