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有則引起廣泛討論的新聞。
……學生家長向《蘋果》爆料,上周五早上,她拿起兒子「小豪」的智慧型手機,
本欲打開相簿察看兒子平日交友狀況,不料驚見學生在教室內的性愛照,
本案男女雙方將自己的性行為公開,「除了脫序,對個人未來形象更是大傷害。」
當眾發生性關係的學生自我能力控制不強,道德是非觀也恐有問題……
假設這篇新聞為真,那任何智商正常、同時具備邏輯思考能力的人,
應該會發現,單以新聞的資訊,真正荒唐而道德淪喪的,根本不是小孩,而是大人們!
青少年有性行為,這件事本身沒甚麼大不了的,
如果這些人明知道會被拍攝與傳播、還自願這樣做了,那問題是在哪?
青少年是自己身體的主人、並非大人養的畜生,
既然沒侵害到任何人的生命或財產,青少年應該能決定想跟誰做愛、想給誰看。
再來,家長想知道兒女的交友狀況,
應該是與其溝通、交談、建立信任而取得資訊,
結果新聞中的爆料家長卻是直接打開手機=兒女的私人用品來看,
當家長需要靠這種手段才能得知兒女的資訊時,
表示家長跟兒女根本不親近、需要靠偷窺才能了解兒女--這種親子關係,問題大了吧。
又,學校發生這件事,並未第一時間通知家長,而把重點放在消音、避免醜聞,
這說明學校根本就不在乎教育、不在乎學生心理、不在乎道德,學校只是擔心出醜而已,
而這也不是新聞了,這年頭相信學校是教育與道德象徵的人,大概只有笨蛋而已。
最後,有學者說這些青少年道德是非觀有問題,
這,如前面所說,如果這對青少年是自願做愛、自願被拍、沒礙到人,
是非觀是哪裡有問題了?
反觀大人的世界,
對學生施暴的老師、拿回扣的校長、偷情的家長,
再加上制定政策侵害眾人生命財產的政客、以及其同流合汙的夥伴與下屬們,
打從中華民國成立的百年來,每天,是的,每、天,
都有人被冤枉、被誤殺、被政府政策害死、被政客A錢,諸如此類,
結果,這群廢物大人們對此事而不見,
只有看到「性」這件事才會大呼小叫,誰的道德是非觀有問題,還不清楚嗎?

所以? 這個社會存在着亂象。。。 就代表15歲未成年可以公然的在課室做愛拍摄?這種行為就可以被認同? 15歲需要監護人供養,連酒都不可以買,沒有駕照,不能向銀行借貸,犯了刑事案還要連帶監護人到案說明呢,還談何“青少年是自己身體的主人、並非大人養的畜生”? 他們能為自己的行為買單嗎? 可畢竟他們還小,真正荒唐與沒有是非觀的是認同這種脱序行為,為之辯護的人吧?嘖。 你要不要恭喜這間學校,培養了一對av界的巨星啊?
樓上還沒搞懂... 「我們大人說這是錯的! 所以必須要先同意這是錯的 才有立場跟資格表示任何意見」 「一旦承認這是錯的 所有的意見都不可以跟這個大原則違背!」 「別告訴我這沒那麼遭 因為這是錯的 是錯的 就很糟!」 今天學生不是故意要做錯事 就是因為不覺得這有錯 所以才做 你講這麼多都是白講 不去溝通 不去理解 只會在那邊跳腳... 能成什麼事?? 只會徒然的繼續讓兩代之間的鴻溝越拉越大而已 還 av界巨星? 耍嘴皮子耍到這裡來
#2 才疏學淺 你理解力有問題啊? 你沒看我說“畢竟他們還小” [真正荒唐與沒有是非觀的是認同這種脱序行為,為之辯護的“人”吧?] 你不會看不出我是針對版主的發言吧? 版主大叔一枚了, 他會不懂得在眾人面前做愛,被人圍觀與拍攝是荒唐與脱序的行為? 版主一向喜歡吹嘘自己的無政府主義觀,順便抛出驚人之語標榜自己的高深~ 我是90后的,我從來都不覺得我老娘拿我手機看儲存的相片是“偷窺”的行為,我也不以為父母從側面了解關心孩子交友的狀況有什麽問題。 只要雙方樂意,就不存在什麽私隱偷窺。 現在的年青人都像我這樣的吧,就等如那對男女同學做愛都不怕人家圍觀了,還怕被看手機? 版主out了.噗~
#3 一笑而過 引以一句「只要雙方樂意,就不存在什麽私隱偷窺。」 就新聞寫的情況「......她拿起兒子「小豪」的智慧型手機,本欲打開相簿察看兒子平日交友狀況......」 你哪隻眼睛看到有雙方樂意的情況了嗎? 另外,你說「年輕人都像你這樣」,是說你也會像這樣做愛被圍觀,所以才會覺得他們跟你一樣?
說的不錯,,,,
版主的無政府主義言論向來可笑 但這次不一樣!!! 「對方是小孩子」你這是預設立場!!! 思想成熟的大人就不會有「想當眾作愛給大家看」的慾望嗎? 不去考慮這個可能性存在 你還是再繼續預設立場 說來說去 「正確」只有一種絕對的可能性 就是你的基本立場 你沒發現嗎? 什麼是對 什麼是錯 不是單方說了算的 你的基本論點和態度 就是種多數說了算 拒絕討論 因為對方是小孩子 拒絕理解 因為對方是小孩子 拒絕容忍 因為對方是小孩子 表面上 你是在捍衛什麼良好的概念或理念 但你用的思維策略 很明顯的只是種多數暴力罷了
撇開年齡與學校處理的問題,單純討論這句: "既然沒侵害到任何人的生命或財產,青少年應該能決定想跟誰做愛、想給誰看。" 如果事件背景是發生在旅館或許能令人同意, 問題是今天發生的地點是公共場合-學校, 要說這完全沒問題,是不是太過了呢?
版主想把當眾做愛看成像公園做體操一般平常就對了,也的確,就是一件人類的生活事麻,也沒有造成什麼別人的危害啊.. 我也不知道人類從什麼時候開始才有禮義廉恥的概念,這是人類和動 物的差別,但是古代禮義廉恥的標準和現在又有不同,古代可能露個手臂就很不得了,更別說會像現代人坦胸露背,現代人的穿著在古代可能叫做傷風敗俗吧,所以說未來100年後會不會當眾做愛會變成像做體操一般平凡看待也或有可能;但事實是以現代觀念來看當眾做愛仍是傷風敗俗的一件事,就是現在這個時代的主流價值觀,那版主一向不願跟著主流意識的價值觀走,認為叫做多數暴力,只能說是這個時代的異類,當然我們也不能說他錯,因為100年後也許他會變成對的.
#6才疏學淺 首先 這件事發生的背景地點是在學校的課室,這是學習的場所不是讓人嘿咻的地方。 其次 雙方都未成年,這兩人本來就是小孩子,不用我來預設立場。 再三 思想成熟的大人會不會有「想當眾作愛給大家看」的慾望?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人與狗還是有分別的,我無法了解變態的心理。 四 【脫序】,【對未來個人形象是大傷害】這些評語是中肯的,不能因為大人的社會發生過更爛的事,就可以合理化這兩小孩的荒唐行為,或者我這麼說你比較容易理解,AB都是賤人,B比A更賤一點,不會等於A就不賤了。版主的邏輯推論不及格。 對與錯。。。社會一般自有公論。 如果你說“什麼是錯 不是單方說了算的” 那麼你認為要誰说才算? 萬一。。我說萬一女方家長惱羞成怒,告那位男同學與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你認為讓“多數暴力”法律來論斷對與錯算不算?
#8 訪客 噗~ 先生,您真幽默。
因為今天狀況很極端 所以大家覺得自己這些說法跟態度很站的住腳 但萬一不是這麼極端呢? 而且 你除了第一點以外 剩下的都是在顧左右而言他 一句「變態」就解決了所有的問題 不管式版主 還是我 我們並沒有說 「歡迎大家在公眾場所作愛」 我們是說 大家面對這種事情的態度 對!!! 在公眾作愛是不好 想做愛給別人看 有很多更好的方法 可是 制止別人這樣作 或 避免別人這樣作 方法也很多 完全否定未成年人的判斷力與行為價值 (趁機灌輸很多制式/衛道人士認可的性觀念........) 這樣真的好嗎? 至於 你最後那個萬一 我覺得根本沒什麼好討論的 隨便他家長想怎麼反應就怎麼反應吧 又不是我的小孩
先撇開教室裡發生性關係有沒有違反任何法律好了~ 這個年代你自己忘記做過的事孤狗都會幫你記下來,有一天後悔的時候難道可以收回來嗎?何況影片傳到誰的手上根本不是自己能控制的。 如果爸媽不能教育老師也不能管, ok摟 只能說有一天小朋友長大了也只能說當時好傻好天真,千金難買早知道 我同意父母老師都應該要以信任孩子為原則 但是適度的管教還是必要的 (不想爭論父母看孩子的手機對不對...but顯然這位家長並不事秉持著狗仔精神在看他小鬼手機的,我媽現在也會看我的手機,我也不會怎樣阿~) 管教不是為了控制,而是為了避免遺憾跟後悔發生。 oh well~不過也許就像幾樓之前說的一樣,有一天這也變成一種約定俗成~一點都不違法,屆時who ca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