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大的政府顯然搞不定強姦罪行、剝奪女人持槍自衛的權力,
既然手無縛雞之力的女人被強姦都沒關係了,
遠在外海捕魚、政府根本保護不到的漁民,被海盜綁架了又有什麼了不起呢?
台籍船長家人向外交部和船東求助,但都沒找到人,懷疑被海盜抓走。
當然,政府禁槍是一回事,
漁民能不能自己偷買黑槍自衛,這是另一回事,
問題是,如果漁民使用黑槍被抓到了,保護不週在先的政府難道會放過他們?
就算有那麼「好心」,也很難為政府鼓掌啊!
另外,如果不能使用軍火,噴水加農砲也是可能的選擇,
問題是,並非每個漁船都適合搭配這種裝置,
再說,直接在船上放自動步槍,遠比維護噴水加農砲來得容易,
除非政府願意補助漁民安裝噴水加農砲——補助了,又有分配正義的問題!
否則直接開放讓包括漁民的全民佩帶軍火,
才是合乎道德與經濟效益的正道,
而我們早就知道了,政府既沒有道德,也不在乎經濟,更不在乎你我這些賤民,
所以我只是說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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