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清大生佔據博愛座、毆打老翁很可惡?八卦板有另一種說法!
如果以上才是真相,那這位歸國老翁可說是徹底的流氓,
因為他企圖強迫他人行非其義務之事、進而以柺杖=器械發動攻擊!
以此來看,清大生除了不夠慈善=根本不犯法以外,其他方面根本無辜得很啊!
不過若沒有其他乘客的證詞,對不在現場的眾人來說,真相仍然不清,
只是,對道德白癡來說,誰打誰根本不是重點,
重點是大學生不讓座=沒有善心=教育失敗=他媽的該死,
至於大學生到底有沒有義務要讓座?
其他人為何就理所當然地不用急著讓座?
如何不靠法律與人肉搜索、以尊重他人選擇為前提讓「老人都有位子坐」?
他媽的誰在乎?有人可以罵比較重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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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白痴就像嗜血鯊魚 看到機會就一擁而上
我上次"站"公車,發現有一個老人沒人讓位,因為坐位上全部都是老人~~~~~~,在將來的台灣是常態吧~~
嗯 難得對讓座的議題 版大跟我的論點是完全契合丫 道德良知基本上跟年紀無關 沒讓座這件事罪不至死 激烈的手段也不是個道德的行為 可能更甚於不讓座
我突然可以想像的到,有一天我的年齡算是老人的時候,卻要讓位給比我年經的人的狀況..........Orz
突然想到,我媽60多歲,但他沒有白頭髮,搭車可能都得讓位給50多歲滿頭白髮的人耶~~
我想板主的重點該是:為什麼就是有一些人搞不懂;重點是…不要用強迫的暴力的方式來管制別人的道德,個人行為,宗教理念,政治…愛心什麼鬼的!那樣只會出現偽君子而已;像暴力政權下那些東西!比起來讓不讓座就沒這樣恐怖了!
要說沒道德,一堆「買區間車票」站在「自強號走道」上的 公車或捷運是一個美德跟權利、義務之間的問題 上述那種人可是千真萬確地損害了買自強票的乘客的權益, 要忍受擁擠(擠到你的座位上)、吵雜、空氣品質也隨之而降 不曉得有多少批評不讓座的人是上面那種類似行為的XD
樓上說到火車我就想到,很久以前有一次坐火車(莒光號) 旁邊站了個歐巴桑,她居然要我讓座...... 當時我雖然年少無知,但也知道莒光號是對號列車 所謂的對號列車,對號票跟站票的價錢應該不一樣吧(差多少我不知道) 歐巴桑自己買了站票還要我讓座實在誇張了一點 再加上歐巴桑嗓音宏亮中氣十足揮手有風,根本超級健康呀... 遇到這種人,我真的很難用善良跟愛來對待她......
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 如果真是這樣,那個老頭實在犯賤……
根據我常常買到站票的經驗 票價是一樣的XD 不過票價不是重點就是了...
我一直認為,設立博愛座 只是把坐在非博愛座上不博愛的行為合理化而已
11F說出重點了!!! 版大一直想表達的就是這個 非博愛座不讓位真的有較高尚嗎???
to # 6 我接受到的訊息和您差不多接近! 您摘要他的想法頗為言簡意賅!
我是一個看到老弱婦孺絕對讓座的人, 覺得真坐上博愛座的人應有隨時讓座的準備, 我相信會罵的越激烈的人越不可能是你們這些說歪理的人所說的自己坐非博愛座就不會讓位。 你們用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然後一人一句,自圓其說,越說還越高興沾沾自喜起來了,越說越想越覺得,噫,沒錯,批評者都是偽君子,只有你們才是善良的聖人,就是你們這些就算坐在博愛座也一定會讓座的真君子才會體諒那位清大生。 天啊,這是什麼世道啊? 這麼單純的是非也能搞成這樣,難怪司法常有令人氣結要聯署的判決! 板主及你們這些黨羽要不要出來為那性侵六歲女娃的人來上一篇加油打氣的話,順便罵一下那個六歲小孩一下?喔,別忘了罵一下那十多萬簽聯署的人喔!
11樓說的好
再奉勸你們別做白日夢了, 告訴你們:就是無論坐在哪種位子都會讓位的人才會越討厭清大生這種行為, 就是越有可能做出像清大生這種行為的人,越有可能為清大生辯護, 就是你們這群人是高發族,懂嗎? 當然任何一方都會有例外,所以不要再拿造假、想像、或例外來說嘴了!
任何年輕有力又健康的人本來就不應該坐在博愛座。 怎麼沒人譴責他:那麼喜歡坐,何不自己叫計程車?一個人上了計程車後保證沒人跟你搶座位! 模仿樓主表述方式:不讓座=不犯法=行為沒有不恰當?=因此被打後還被譴責很無辜? 那請樓主與那位清大學生每天朝自己的每個親人吐一口口水吧! 我想照樓主的邏輯那應該不犯法,所以行為也沒有不恰當吧!
老人動手固然不對,但是這不能抹滅身為一個健康年輕的人不讓座給老人家的事實是個品格嚴重低劣、社會認知錯誤、缺乏文明社會公民意識的問題。 老人雖出於私怨毆打清大生,但是我認為這行為是僅次於替天行道的「代其父,教其子」,古有「易子而教」的典故,其實正適用於此,因為自己骨肉難免過於縱容,憂其難成大器,與鄰或友「易子而教」,因此有此典故。
這清大生顯然沒被教好,無論是學校還是家庭都有不可迴避的責任。但依我見這位清大生慧根遠不如諸位需要多打幾次才會省悟,希望各位見到他要好好「教導」。 身處文明社會應有文明人的「常識」,有很多規範沒有條列入法律是基於沒有侵犯到個人利益。文明社會的建立需要身處這個社會的每一個人以文明的行為建立,像這種低常識低是非判斷的主張,我稱其為「使用文明工具的未開化人種」。
版主,您的邏輯很有問題 今天我讓位給老人,絕非因為敬老尊賢這四個字 而是因為我瞭解老人的身體站在顛簸的車上很危險,如此而已 當然,依照您的個性 公車上的老人通通摔死想必你也不在乎
讓不讓座是個人選擇 真正文明的情況應該是 「我讓座,但我尊重別人不讓座權利」 道理等同於「我不認同你的言論,但我誓死維護你的言論自由」 如果你自己覺得應該讓座就覺得所有人都應該讓座 那跟獨裁有什麼兩樣 畢竟這不是一個要不要主動侵害他人自由的選項 為什麼這麼多人搞不懂重點在哪裡?
大家一直在討論應該讓座給"老"人, 但是我覺得博愛座是給需要的人設的, 你沒有需要就別去坐, 不論是老年人或年青人能站不累就別去坐, 博愛座有點像路肩, 需要時才用, 如果仗著年紀大就算是有對著新聞鏡頭滔滔不絕的体力還硬要博愛自己, 這种人站在我面前不看他美國身份証還搞不清他是不是真的老了, 遇到了還真不知道該怎麼說了...>..<
給樓上幾位沒看懂這個議題意義的人~ 就我認識的人而言,理直氣壯的批判那些叫囂該讓座的傢伙, 不管是不是博愛座,百分之九十的機率會讓座, 反而是很多在拍照捷運上拍攝"不讓博愛座"的,自己坐在非博愛座上謾罵!!! 我不太懂這種行為,不就自己站起來,請需要坐下的人坐下就好了嗎? 照幹嘛??你站起來讓座的同時,不是也告訴他該讓座了嗎? 如果對方沒有感覺,不管怎麼謾罵,他都沒感覺呀!!!!
回應17F 1「.任何年輕有力又健康的人本來就不應該坐在博愛座。」 答:博愛座的設置就我所認知的定義應該是,一般人可以使用,但有行動不便或需要的人出現時,隨時都要優先讓給需要的人使用。 2.「怎麼沒人譴責他:那麼喜歡坐,何不自己叫計程車?一個人上了計程車後保證沒人跟你搶座位!」 答:他上車又不是沒付錢,為何不能坐 3.「模仿樓主表述方式:不讓座=不犯法=行為沒有不恰當?=因此被打後還被譴責很無辜? 那請樓主與那位清大學生每天朝自己的每個親人吐一口口水吧! 我想照樓主的邏輯那應該不犯法,所以行為也沒有不恰當吧!」 答:吐人口水是公然侮辱罪 4.「老人雖出於私怨毆打清大生,但是我認為這行為是僅次於替天行道的「代其父,教其子」,古有「易子而教」的典故,其實正適用於此,因為自己骨肉難免過於縱容,憂其難成大器,與鄰或友「易子而教」,因此有此典故。 」 答:使用暴力傷害他人就是不對,就算是管教小孩也不該將使用暴力視為理所當然,我不能理解有人竟試圖替使用暴力冠上正當性!
新聞事件中的老人已經證實根本沒帶拐杖 版主連結的網友所述毫無真實性啊 這新聞的重點在--不讓坐並動手打老人 當清大生無法捍衛自己行為的合理性時,他選擇採取--暴力--做為終極解決之道 這才是可笑之處!! 連清大生都對--不讓座--這件事表達不出自己的言論及態度 見笑轉生氣使用暴力, 請問網友們你們要替他捍衛甚麼? 要叛逆挑戰社會規範不讓座 起碼也要有被質疑的膽識吧 根本就禁不住 那逞甚麼強?鬥甚麼狠? 遜斃了........
到底誰在捍衛那位清大生的行為了呀! 討論過程幾乎是對事不對人的呀 1.不讓座行為→不在法律規範內,沒有違不違法的問題,但與這時代大多數人所認定的道德規範相悖,無論譴責與否,但必須尊重對方不讓座的選擇 2.使用暴力不僅違法,也與大多數人認定的道德標準相悖
為什麼我看的新聞老人就有帶拐杖???
暴力不能解決問題 但是可以摧毀問題 畢竟一百句的嘴砲比不上一具敵人的屍體啊 70多歲的跑去跟20多歲的嗆聲... 他以為他是黃忠嘛?
回應24樓 結合第1.2個答案問: 你到底覺得清大生該不該讓座。 請問你選擇坐在公車上看見孕婦、老人、小孩因公車癲跛而傷亡後抱以同情的目光呢? 還是選擇看到有需要讓座的人直接讓座不讓上述事情發生呢? 你選擇為何?未可知。但清大生肯定選擇了後者。老人動手打人傷的了年輕人嗎?被打個2下柺杖就可以被搶下來了吧?被打個幾下就可以合理的把老人打傷嗎?雙方條件優勢完全不對稱。
24樓 我到沒說過他不能坐,只是說該清大生完全不適合在文明社會生活,他應該選擇個不需受到文明社會規則規範的生活方式。依你的認知「文明」是什麼意涵?只要你掰的過別人,掰到別人懶的理你,你的歪理就成立嗎? 如前所述,老年人傷的了年輕人嗎?結論証明,這老人雖然體型壯碩但也經不起該清大生的打擊。打兩下就是暴力?這個話題不正是合理化清大生的暴力行徑嗎?今天受傷的是誰?當時當場的乘客就是缺乏道德勇氣,去共同指責該年輕人的問題,讓老人去親手動手打人是當場乘客的問題,這個社會缺乏擁有道德勇氣的人,卻不乏將自私自利心態合理化的幫兇。
回應24樓 第3問答:是我失察,確實是公然侮辱罪。 不過請表態:是否只要不犯法,任何事情都是合理的?那我覺得這個國家就沒有文明可言了。禮貌、謙卑、同情、同理等等許多文明特徵都需要法律去規範的話,反而不文明了。 你回答的第2題讓我想起來台灣人從前鬧過的笑話...台灣人上飛機常有人要把氧氣照拿下來吸一吸,救生衣翻出來,空服員出來勸,台灣人說:我付過錢了!為何不能用?丟臉呀!清大生與24樓的小孩子,文明倒退了二三十年!
11 Zero 腦殘到如此境界,實在令人嘆為觀止 "博愛座的概念主要是來自北歐地區的「無障礙環境」當中的一部份,希望殘障者都能像一般人正常的上下公車。在基於安全與人權的考量之下,全世界幾乎所有的大眾運輸工具都已經設了博愛座(日本稱做「優先席」),並且擴大到孕婦、小孩、老人以及殘障人士可以優先搭乘,坐在博愛座上的人必須禮讓上述的四種人士,但並沒有硬性規定,完全是發自內心,在一些國家,殘障人士只要出示證件,就能無條件搭成博愛座(沒有也可以,只是證明自己真的是殘障人士)。博愛座在當今的公車、地鐵、捷運等,都是可以看到的。" "理想無障礙環境 理想的無障礙環境就是在各各方面都營造一個無障礙的環境。 在有形方面,所應該考量事情包括,生活上、行動上、教育上所可能遭受到的障礙,並提供其足以克服這些環境的需求,此等需求包括個體本身的配備,如點字機、手障、大體字、交通車等器材,以及周圍環境中的裝設,如扶手、導盲磚、升降機、緩坡等建築設施。 在無形方面,則應重視個體心理上的無障礙,所應考慮的事情包括,人們對障礙者的接納和一個關懷的心理,營造一個心靈上的無障礙。" "世界無障礙運動 1950年代,丹麥人卞·麥克遜(N.E. Bank-Mikkelsen)提出了正常化原則的觀念。於此同時,Wolf Wolfensberger也在美洲大陸倡導正常化原則的觀念。隨後瑞典人本·那傑(Bengt Nirje)於1969年1月10日發表了一篇專述正常化原則的文章,闡述正常化原則的精神與內涵。1 1950年,歐洲各國開會決議對於「身體殘障者方便使用的公共建築物設計及建設」加以考慮,於此同時,美國訂定出了世界上第一部有關無障礙環境設計基準的式樣書。受到此舉影響,歐洲各國及加拿大競相設立無障礙環境的相關法條。1969年,國際復健協會將美國採用的「坐輪椅人像」圖案定為國際殘障人士專用標誌。1970年,日本也經由私人團體,向政府單位爭取到了諸多為殘障者所設計的設施,並受到施政單位的重視,於是日本繼歐洲和美國之後,正式加入了推行無障礙環境的活動之中。"
我不相信這種八卦,因為後來也有一種說法是這樣: 以下為轉po~ ※ [本文轉錄自 Hsinchu 看板 #1CUWrlBO ] 作者: ymcaboy (空都水城) 看板: Hsinchu 標題: Re: Re:﹝新聞﹞記者預設立場不顧事實真相 ? … 時間: Sun Aug 29 15:34:01 2010 這是昨天(星期六)下午一點十分左右的事。 公車行經馬偕醫院時,站牌只有個女生在等車。 車上大約剛好坐滿,沒人站,剛好都有座位。 然後快開車時又上來一群國中女生(也有可能上高中了),及老翁。 坐在車子前半部的像是小孩子(小學生)及他們的家長。 翁一開始先大聲說的是:「這是我的位子。這是博愛座。你不能坐在這裡」 後來又用英文罵道“Stand up. Shut up. Chinken.” 接著聽到的就是打人的聲音了,很嚇人, 我站起來看,好幾個人也站起來看 那個打人的年輕人氣質不像學生,悶悶地,打起人來有瘋狂的感覺 塊頭不小(是我的兩倍大),長髮扎馬尾,衣服邋禢、頭髮亂亂的,那種氣氛有些恐怖 後座的人開始擔心老翁會不會受傷,滴咕要不要報警、司機為什麼不作為… 有人開始打電話…唸0800的電話,和車牌號碼之類的 然後就發現老翁臉上帶血 站在車子前半部的國中女生們嚇得後退 車子從光復路左轉後,就靠邊停了。(帶小孩的家長趕忙先帶小孩下車) 司機問要不要報警 翁答:要。 該生答:要叫警察就叫。 電話那頭:警察問要不要叫救護車 翁答:不用 (等警察的這幾分鐘又有一些乘客下車。) 翁:對不起。耽誤大家的時間 翁:我七十三歲,你不該坐我的位子。有種就給我下來 生:七十三歲就了不起喔~ 翁:你不開口我還當你是外國人,還用英文跟你說。 至少我比你大。比你還應該坐這個位子。 然後翁開始擦臉上的血跡, 警察來了, 該生說:走阿~ 警察說兩位請先下車,不要耽誤其他乘客。 原本下車的人又上車了,車繼續開。 -------------------------------------------------------- 再看看有沒有其他目擊者來還原事情真相..
最合理的想法就是如果清大生真的是有血氣方剛到因為被拐杖打了,才不得不還手打傷老翁~正常人事後做筆錄時都一定會氣到說是老翁先用枴杖打他他才反擊,怎麼可能一字不提還不停道歉? 難不成是被拐杖打到昏頭了? 當然新聞也可能為了炒作而偏頗報導,可是我覺得也不可能偏成這樣。不管怎樣,讓座雖然不是義務,但是打人就是不對。
繼續回應29F的提問 1.「你到底覺得清大生該不該讓座。 請問你選擇坐在公車上看見孕婦、老人、小孩因公車癲跛而傷亡後抱以同情的目光呢? 還是選擇看到有需要讓座的人直接讓座不讓上述事情發生呢?」 答:我覺得他應該讓座,但若是他選擇不讓座我也尊重他的決定,若是我在現場有可能會自己先讓座。 2.「但清大生肯定選擇了後者。老人動手打人傷的了年輕人嗎?被打個2下柺杖就可以被搶下來了吧?被打個幾下就可以合理的把老人打傷嗎?雙方條件優勢完全不對稱。」 答:請仔細看我上面的回應,我的認定上使用暴力就是不合理,無論是強壯的年輕人或是老弱婦孺,都不該將使用暴力視為合理選項,學生動手是錯,老人若有動手也是錯。 3. 「我到沒說過他不能坐,只是說該清大生完全不適合在文明社會生活,他應該選擇個不需受到文明社會規則規範的生活方式。依你的認知「文明」是什麼意涵?只要你掰的過別人,掰到別人懶的理你,你的歪理就成立嗎?」 答:請舉出適合在文明社會生活的條件為何?若是真的有不適合生活在文明社會者,您覺得強制隔離是唯一的方式嗎? 另外,請指出為何您覺得我的說辭是歪理 4. 「如前所述,老年人傷的了年輕人嗎?結論証明,這老人雖然體型壯碩但也經不起該清大生的打擊。打兩下就是暴力?這個話題不正是合理化清大生的暴力行徑嗎?今 天受傷的是誰?當時當場的乘客就是缺乏道德勇氣,去共同指責該年輕人的問題,讓老人去親手動手打人是當場乘客的問題,這個社會缺乏擁有道德勇氣的人,卻不 乏將自私自利心態合理化的幫兇。」 答:1.使用暴力就是不對,為何可以把弱小者運用暴力解決問題的事件合理化呢?何況未經他人同意擅自碰觸他人身體都可能違法,打個兩下您覺得合法?(本回答不是針對本次事件) 2.自私自利有錯嗎?可以明確的指出自私自利錯誤的範圍與合理的範圍嗎? 5. 「不過請表態:是否只要不犯法,任何事情都是合理的?那我覺得這個國家就沒有文明可言了。禮貌、謙卑、同情、同理等等許多文明特徵都需要法律去規範的話,反而不文明了。你回答的第2題讓我想起來台灣人從前鬧過的笑話...台灣人上飛機常有人要把氧氣照拿下來吸一吸,救生衣翻出來,空服員出來勸,台灣人說:我付過錢了!為何不能用?丟臉呀!清大生與24樓的小孩子,文明倒退了二三十年!」 答:1.您可能要先定義〝合理〞的意義喔,是單指合乎邏輯,還是合乎人類情感與道德觀感呢? 2.將飛機上的氧氣面罩拿來與公車上的座位作類比,是嚴重的謬誤喔。 此外氧氣面罩為應急救生裝置,也能在乘客生理對氣壓降低產生不適時使用,在一般情形拿出來使用為何不能當做是自我演練而要看作丟臉的行為呢? 而公車座位是提供純為方便乘客而設計,要使用與否都是乘客的自由呀 3.您說我是文明倒退二、三十年,能否舉出解釋呢?否則能否跟我道歉呢?
補充關於飛機上氧氣罩與公車座位作類比的問題 1.緊急救生裝置通常是在遇到突發狀況時使用,若是乘客擅自玩弄而導致損壞,會嚴重影響到飛航安全,空服員出面制止有其立場 2.公車座位(含博愛座)提供乘客方便而設立,即便是博愛座,也沒有強制規定那一種類型的乘客不能使用,而是僅以柔性宣導乘客在遇到需要幫助者能優先讓出博愛座供其使用,而若是沒有上述乘客,乘坐博愛座有不合理的地方嗎? KUQ您認為博愛座不應該是年輕力壯的人該坐的,本身立場就有不合理,卻認為我的想法是丟臉的、文明倒退二、三十年的,不覺得很傷人嗎?
給36樓~ 其實在這裡的時間夠長就知道,除非你剛好有時間又很閒,否則你說的再清楚都沒有用,我想連續幾篇下來其實很容易發現,基本上有些留言都不是討輪。
小弟弟你好文謅謅喔 你唸哲學的嗎? 哈哈哈
to 36 小double弟 也腦殘嗎? 還腦殘的不夠清楚嗎? 如標示清楚使用對象如何? "提醒乘客乘車勿佔用" 台北MRT 很明確地說 "非腦殘者不得占用", 這樣還不夠腦殘的清楚嗎? 還是一定腦殘的訂出腦殘的法律來? 已經用規範(潛規範)及有社會共識來規範博愛座的使用還不夠? 長時間常搭台北MRT捷運的就會發現對於博愛座宣導力道是愈來愈重,早之前的博愛座使用標語及現在語氣強力之差別,各類宣導博愛座使用的文宣整車隨處可見,如果大家都腦殘的很尊重博愛座設立的使用目的,這種腦殘的趨嚴規範也不會發生。 實在的就是人類就是夠腦殘、欠管制、用說的用勸導的不聽,要搞到明訂出法律來,在怎麼樣也是這些腦殘的人類自找的。
腦殘的各位普羅大眾來看一下 "臺北捷運系統旅客須知",這是腦殘法律嗎? 還是腦殘的內規? 不搭捷運的人不用遵守,那搭捷運的人要不要遵守? http://www.trtc.com.tw/ct.asp?xItem=1010227&CtNode=24583&mp=122031 再來是台北捷運腦殘的宣導事項,宣導事項非規定歐。 http://www.trtc.com.tw/ct.asp?xItem=1009430&ctNode=24576&mp=122031 [非老人、孕婦、行動不便者及抱小孩者,請勿占用博愛座] 再來是大家都會靠右站立上下電扶梯又是哪種腦殘的規定? 明明就沒有規定,有人腦殘的要站在左邊擋住後面人的行進路線又如何? 又沒法律規定不行,只是宣導而已。 那為什麼腦殘的捷運公司還要在電梯上畫一條黃線? 那又為什麼大家不想走的都會在電扶梯上靠右? 那又為什麼偶有腦殘的人士靠左擋住去入會被提示? http://www.trtc.com.tw/ct.asp?xItem=1009408&ctNode=24576&mp=122031 現在有個腦殘的大問題,有人腦殘的認為博愛座不須法律規範,又有人腦殘的認為若不明訂法律規範根本沒有讓座的必要,亦即博愛座不存在。 真是腦殘的可以.....
再說一次 每個人 可以決定自己要不要遵守這些什麼內規潛規則之類的 (風險自負~手扶梯不靠右~被鄙視被瞪自己扛~被打就告對方~不過還是要先被打) 但是 沒有權利幫別人決定要不要遵守內規潛規則 否則 已經撈過界了
40樓亮了 那位美國的長者出言喝斥要清大生起身讓座,那是因為美國文化不會有一般民眾去佔坐博愛座。 就算有年輕人坐了,在有需要的人要求下,會立刻讓座,要不要讓座不是你所能選擇,那是必須,因為這些是為弱勢群體所劃分的座位,你有義務讓出。 所以討論的重點不是該不該讓座,而是本來就不該佔坐。
那在台鐵買坐票的上車後看到位子上已經有坐人了 可以立刻破口大罵喝令她起來嗎??? 這樣有沒有道理? 本來就不該占用阿? 根本是老人倚老賣老 態度太差 引發一堆問題 還過東怪西
回43樓 j就像在戲院看戲,是用對號入座的方式,你完全有權利讓他/她起身讓座。 無論你是陳述或破口大罵的方式,也無損那是你座位的事實,你的應對行為只代表你修養不好。 就正如這個長者是否倚老賣老態度太差,跟他要求的正當性沒有關係。 當然,如果他好聲好氣,結果會不同,畢竟每個人都需要被尊重。
很顯然的,記者文及PPT文二篇的問題盲點在於時間點. 會有老人在一上車就走到博愛座前很兇的對一位學生說「讓開!」?這麼流氓怎不乾脆叫司機滾換他開? 所以對照起來,清大白目生的中指及拳頭是在打人前還是被打前就很重要囉^^ 至於坐在〔博愛座〕的大學生到底有沒有義務要讓座?現在妳可以不用回答,等你老了去坐公車就知道了.
4x樓是沒看過那總老人嗎? 還是妳是南部人 沒看過公車?
昨天的"新聞夜總會"有討論過這條傳言,結論是假消息。內容提到雙方當事人的說法,都與這個傳言不符合,所以...................就是網路謠言。
給16樓 如你所說.......任何一方都會有例外..... 你的言論正好打著自己的嘴巴 給17樓 .....任何年輕有力又健康的人本來就不應該坐在博愛座。 你根本嚴重誤解博愛座的定義 下面網址 -- 第16篇講的很好 -- 您請先座,碰到需要人士,您再讓座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728848&p=2
給48樓 這次事件若是例外,我願意自打嘴巴. 但講例外卻不是事實,叫說嘴 (例如, 清大生並無月經;胡姓老者也不是史特龍;) 所以,很抱歉,這次事件,並非是例外狀況,沒有自打嘴巴 (自打嘴巴留給矯辯,魚目混珠,造謠生事者較恰當) 另外,清大生連老者口沫橫非都不放過了,有被手杖打怎可能不拿出來講,事後證明消息是假的或無關聯的. 這真的只是證明你們這一群人多麼的渴望反非為是. 好可笑可憐又可惡的心態! 再講一下淺顯易懂,但不知為何你們的智力卻無法理解的事: 1. 電視上看到老人生氣的樣子, 是被打3拳,又流鼻血的生氣樣, 如何反推回去他是用同樣的生氣level 去叫清大生讓座呢? 他用直接的語氣說,然後令清大生腦羞成怒,shut up 及無教養來回後,肢體衝突發生,老人被揍倒. 這才是常理該想像到的畫面不是嗎? 2. 他看起來雖不老,但73歲了,外強中乾是一般人該有的猜測不是嗎? 要check gerontology嗎? 照你們這種人的說法, 相信會說有些孕婦看起來很健康, 剛還看她shopping提好多袋子都不會累耶,為何要讓座給她們, 例如網球的大小Williams姐妹, 應該懷孕還比男人壯吧! 我不是要氣你們, 我真真正正覺得就是有你們這種人才會有六歲小孩被性侵, 還被說"沒有拒絕" 最後, 雖然你們還想硬詏及講歪理及造謠, 我告訴你們, 真的會讓位的當然才更痛恨這個清大生這種行為, 真的有潛意識會做出像清大生這種行為的, 才會替清大生辯護, 再講些老頭, 道德白癡, 閱讀障礙, 月經, 史特龍, 其實我認識的sean會讓座....等等有的沒的. 然後還要想像自己比人家會讓座, 真的可恥又可笑.
給46樓,北部人又怎樣,不要以為自己是北部人就很了不起,北部的學生有些還不是輸給南部的學生,賺的錢比南部人少,不要自識甚高,要比先進,國際大城市的人也可以笑你們落後阿。
50樓 南部人坐公車的比較少是事實 多數是開車騎車 我認識的絕大多數是如此 您確定您指的對象46樓是北部人嗎 重點都在人 哪裡人的形容詞好像模糊掉兩位真正想表達的邏輯焦點 北部的學生有很多是外縣市的都很優秀 我以前的經濟老師就是您們口中的南部人( 建中→成功大學物理系→留美直攻經濟博士 )他在美國都在教美國人數學 台大語言所的前幾任所長像黃宣範老師也是南部人 還有很多傑出的中南部人( 李遠哲是新竹人 諾貝爾化學獎 也是全世界尊敬 ) 奧運舉重的是那個女生是南部人 網球盧彥勳是桃園人 例子舉不勝舉啦 兩位指地域環境形成的某些人格特質皆有優缺點 沒有絕對的好壞 或許歷史背景的認知也是形成的因素之一 一樣米養百樣人
49樓..........雖然你們還想硬詏及講歪理及造謠............ 可笑至極 請拿出[ 硬詏 / 歪理 / 造謠 ] 的證據 否則別在那打嘴炮
給49樓 你這句...........我不是要氣你們, 我真真正正覺得就是有你們這種人才會有六歲小孩被性侵........................ 正符合你的第6句.................(自打嘴巴留給矯辯,魚目混珠,造謠生事者較恰當) 還想自打嘴巴就繼續造謠, 繼續狡辨吧!! (狡辯非矯辯, 你連國字都會打錯嗎?)
為什麼總是有南部人出來爭說南部應該比較優秀? 徵營了是有糖吃嗎...?
To 52, 53樓 矯辯 ==> 月經 史特龍 魚目混珠 ==> sean 其實會讓座....(所以他可以挖苦被打的老者?), 那在台鐵買坐票的上車後看到位子上已經有坐人了 (這不是同件事, 乾脆舉飛機例子更強), 60多歲無白髮讓50多歲白髮(把誤會放到非誤會事件中) ....等等 造謠生事 ==> 先用"參考"口吻公佈老者拐杖打人, 再一人一句把他講成真的似的 從頭到尾, 不是鵝毛到鵝, 你們會這麼起勁? 六歲小孩事件到底你氣不氣你敢正面回答嗎? 它不是講歪理的人造成的嗎? 你們這群人一直在講歪理不會給人就是這樣人還不少, 才會有那樣的事發生 的感覺嗎? 吵架確實不是一件愉快的事, 但誰先罵這邊的人道德白癡閱障, 還影射批評者其實認為坐非博愛座就不用讓座? 種種給人的感覺就是壞律師 壞法官 用的技法, 讓人恍然大悟為何不公不義之事一直發生. 狡辯謝謝指正,我的確錯了, 但我覺得對你們, 我還不至於覺得狡滑, 但是覺得矯情.
鵝毛到鵝==> 老者挨拳挨到流鼻血是不爭的事實, 已經是鵝了, 所以沒有鵝毛到鵝的問題. 清大生出手原因, 被講得快變成應該的了, 就是我所謂鵝毛到鵝 也就是令人氣憤的原因
老人無理叫囂被講成應該 這真是令人氣憤的原因
無理叫囂? 以老者之姿責備口吻叫人讓出博愛座, 使清大生感到窘迫, 爭執開始, 揮拳結束 這是報導的發生情形, 我也完全不相信一開始就是無理叫囂, 這不符報導所述, 亦違常理, 這只是你們這種人現在"希望"的情形, 以便自圓其說
樓上可能是沒有遇到過沒有禮貌的歐巴桑跟歐吉桑。 我也很希望住在一個跟樓上的世界一樣和諧的地方,你不相信跟沒有發生根本就不是同一回事。雖然怎麼一回事已經沒人知道了。 世界上本來就有很多事情不何常理,希望你能繼續安好的活在你的世界裡啊~~ (可能跟我的世界不是同一個)
以老者之姿, 責備口吻 其實在我而言並不禮貌, 但那並不能讓我認同清大生暴怒到如此地步 許多打老婆的都怪老婆嘴賤爭吵兇, 但我絕不認為男方在任何情形下該動手 我不相信任何父母會允許女婿因自己女兒吵得兇就可打她 尤其是例如女兒開始吵架的原因是, 例如丈夫為事業逢場作戲上酒店摟女照傳出 清大生佔住博愛座在先, 聽言腦羞成怒在後, 跟妳所說有沒有遇到沒有禮貌的歐巴桑歐吉桑無關 另外妳說"雖然怎麼一回事已經沒人知道了" 這話好像不太對吧, 在警局就已釐清且報導出來了不是嗎?只是Sean及其黨羽一直在混淆視聽讓人不要相信罷了 沒有是非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有一天若妳或周遭親友遭逢家暴, 卻被指責是妳或周遭親友沒禮貌之故, 或許妳才會體會老者心情, 我也希望妳能繼續安好的活在妳的世界啊~~ 妳再看57樓, 想想若這是家暴者親友為其辯護時說的話, 妳要說有道理嗎?
八卦板那則消息已被證實是假消息! 雖然不曉得是哪位居心不良的人故意造謠,但可悲的是…PPT裡居然有那麼多人跟著起舞。 台灣人不僅是病了,而且是病入膏肓,這種事情還需要拿出來討論?博愛座意思有那麼難懂嗎? 「博愛座」三個字這麼斗大,即使沒受過教育的人也懂得博愛座立意為河,更何況是大學生? 禮讓老弱婦孺本來就是一種「美德」,誰規定只有坐在博愛座才用禮讓?社會怎變得如此冷漠! 更讓人痛心的是…有些居心不良的人拿這新聞造謠抹黑,唯恐天下不亂心態實在令人感到不齒! 這事件的是非對錯有那麼難分辨嗎? 從清大生坐上博愛座那一刻起,清大生就已理虧在先,更甮說之後動手打老翁的行徑。 那位清大生事後也感到相當愧疚,我想他是真的知道自己做錯了,鬧上新聞版面想必懊悔不已。 最扯的是,目前網路上居然有些不明就裡的人轉而針對胡姓老翁華僑身分及在省籍上大作文章。 原本只是單一事件,現在卻引發成台灣社會道德規範淪喪事件,台灣不僅病了,且病入膏肓。 曾幾何時台灣的社會變得如此冷漠? 由於社會上存在著許多弱勢族群,所以才需要讓民眾懂得如何去遵守道德規範。 如果連基本的道德規範都無法遵守…那台灣還堪稱是個文明的國家嗎?那豈不跟大陸人沒兩樣。 如果台灣真是個文明的國家,怎會時代越進步…台灣人卻反而變得更加野蠻了? 這個社會需要幫助的弱勢族群有很多,所以才需要設置無障礙空間及博愛座和一些禮讓號誌。 當老人及小孩在過馬路時,我們都曉得要讓老弱婦孺優先通行,即使紅燈變綠燈也得耐心等待。 這需要老師或教授在課堂上教導嗎?這麼淺顯的道理連小朋友都知道,為何上了大學就忘了? 很明顯問題出在社會的道德風氣上,當社會上不遵守遊戲規則的人越來越多時,便司空見慣了。 是非顛倒價值錯亂功利主義的社會… 台灣有個怪現象,那就是藍綠惡鬥比連續劇還要精采,且少數台灣人始終無法擺脫歷史的包袱。 許多政客口口聲聲說愛台灣,結果傷害台灣最深的都是那些無恥政客,台灣人卻好像不痛不癢。 一個藍綠就能把台灣人分化成兩半,甚至還能劃分成南北及不同省籍,簡直幼稚到了極點! 由於藍綠之間的惡鬥,政客行徑越來越荒腔走板,抹黑造謠在立院上演拳武行,幾乎無法無天! 藍綠惡鬥成了社會最負面教材,許多政客還被當成英雄膜拜,不良風氣逐漸在社會上風行草偃。 比起清大生的行徑,政客不負責任的態度,才是導致台灣現今社會道德淪喪的真正罪魁禍首! 立場深藍或深綠在校園任教的教授,希望教授們不要再對下一代洗腦了,還給校園清靜的空間! 否則只會教出和你們一樣無法拋棄過去歷史舊包袱的學生,別讓上一代的仇恨延續到下一代! 無辜的學生不該背負過去歷史的枷鎖,以免造成悲劇重演,台灣經不起再一次的228事件! 看到PPT裡那些學生的言論,我真的不敢想像台灣未來交到這些學生手上會變成什麼樣子? 明明只是單純的道德規範問題,卻能演變成政治和省籍對立問題?台灣究竟是哪環節出了問題? 以前藍綠惡鬥還沒那麼嚴重,且沒什麼族群對立問題,為何現在反而要比以前更糟糕? 一樣是台灣人,卻偏偏要鬥個你死我活不可?政策也因為藍綠不同調而癱瘓或牛步?搞什麼鬼? 我們納稅人是繳錢看藍綠惡鬥的嗎?還是繳錢給藍綠搞統獨的啊?台灣人為何要自相殘殺? 我是土生土長的台灣人,我不會瞧不起外省人或其他族群,居住在這兩千三百萬都是台灣人! 管他國民黨是否為外來政權,過去的都已經過去了,我不想再活在過去的歷史中。 台灣的統獨須由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決定,台灣人若真要獨立,為自由犧牲也值得!老共閃遠點! 我不懂,這有什麼好爭的,就因為台灣現在叫中華民國,就得搞個台灣國獨立運動不可嗎? 管他叫什麼國,民眾真的會關心台灣叫什麼國嗎?國泰民安才是重點吧! 台灣明明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卻還要搞獨立運動?如果有本事,阿扁執政時就可以正名了! 結果阿扁執政八年,貪贓枉法壞事幾乎都幹盡,什麼愛台灣?根本是在毀滅台灣!囧
清大生有需要不能坐博愛座嗎? 老人是真的不能站嗎? 是在囂張什麼? 樓上那位 別啥都政治化 要扯回你自己網誌扯吧 政治文看就討厭
所以有結論了嗎??
62樓腦殘的很嚴重...orz 清大生有需要不能坐博愛座嗎? 我還真想不來清大生會有什麼需要? 是像你一樣腦部殘廢需要坐博愛座嗎? 還是肢體殘廢需要坐博愛座? 誰在叫囂?你是在說你自己嗎? 依照你的腦殘情況來看.....你的確很適合坐博愛座.........XDDD
64樓真的該擔心會被告 講話放尊重點真的做不到嗎? 現在這總人真是滿街跑 哀...還好暑假結束了
"那位美國的長者出言喝斥要清大生起身讓座,那是因為美國文化不會有一般民眾去佔坐博愛座。就算有年輕人坐了,在有需要的人要求下,會立刻讓座,要不要讓座不是你所能選擇,那是必須,因為這些是為弱勢群體所劃分的座位,你有義務讓出。 所以討論的重點不是該不該讓座,而是本來就不該佔坐。" 好好笑喔 你講的美國是哪個美國阿? 我住在紐約十年了...不管坐甚麼車, 地鐵火車公車甚麼都好... 管他旁邊站的是老人瘸子還是盲人,絕對不會有人讓座. 沒有來過紐約的人還是不要對美國有這種過於美好的幻想.
fhwulala 偶住美國兩年,第四大城市Houston. 我家老爸是國家派駐到美國的公務員。 你住紐約哪個區?
是你老爸還是你? 拿台灣的錢過美國的生活
既然設立了博愛座 年輕人為何還要去佔用博愛座? 這樣的話 博愛座豈不形同虛設 清大生佔用博愛座 遇到老翁惡言相向大可識趣點讓老翁坐 何必因為老翁責備揮拳打老翁 還猛K了四拳 導致老翁腦出血臉頰挫傷 如果老翁是外強中乾沒外表看起來健壯 若因此鬧出人命那還得了 老年人身體本來就比較孱弱 雙腳走起路來就像拖著好幾公斤的重擔在行走 不是每個老年人都那麼健壯 有些老人到了七十歲 飽受血壓 心臟 關節 泌尿等疾病纏身 生理的疼痛容易讓老人個性變得孤僻或出現較偏激舉動 年輕人應該懂得去多體諒老年人 有些杵著柺杖的老年人確實會用柺杖戳人 那是因為老年人不方便彎腰或舉手 才會習慣用柺杖 因為一彎腰脊椎關節就會非常疼痛 有五十肩的老人手臂根本無法抬舉 一舉就會疼痛萬分 三歲女童大聲哭喊不要仍被性侵 最高法院因無法證明違反女童意願 而輕判性侵女童嫌犯 引發社會撻伐 責備高院法官沒有同理心不食人間煙火 反觀老翁事件未嘗不是如此 台灣這社會似乎真的生病了 老人和小孩本來就是社會上最弱勢的族群 當台灣人口結構逐漸老年化同時 小孩的生育率也是全世界倒數第一 照理說 老人和小孩問題應該是台灣最關心的 結果卻出現毆打老翁和性侵女童事件 看到這些事件頻頻發生 真的讓人很痛心 希望這些事件能讓世人多省思 避免悲劇再發生 將來我們都會有小孩 我們也都會老 有誰希望自己小孩被壞人性侵? 還是老了後酸了年輕人幾句就要被毒打? 老翁會生氣不是沒有緣由 博愛座本來就不是給好手好腳的年輕人坐 更別說動手打人 即使老翁有錯在先 或對清大同學惡言相向 總之動手打老人是相當要不得的行為 身為社會上的知識份子 若無法學會自我情緒控管 那豈不和地痞流氓沒啥兩樣 失去同理心的知識份子 就像最高法院女童案一樣 對這社會的傷害反而更大
怎麼又有人扯同理心了~~~ 我非常非常贊同,大家應該拿出人溺己溺的同理心精神來讓座給老人家, 我自己也會這麼做(在我沒有不舒服到非坐下不可的時候),不管那老人家是不是很健康。 但是,讓座這件事是權利不是義務(也就是版主一直反覆講的事情), 也因此他才覺得老人要求清大生讓座很沒必要,跟同理心到底有甚麼關係啊! 有人不讓座,我們可以責難他沒同理心沒同情心,可以罵他等你老了就知道, 但怎樣也無法改變讓座是權利不是義務這個事實(除非哪天被立法,變成義務)! 至於三歲女童被性侵因為無法證明違反意願而判無罪,儘管我也覺得是該人神共憤, 但我覺得根本不該從同理心去責備法官啊,應該責備的是他為什麼直接依法判定, 而沒考慮到"三歲"女童的心智跟知識狀況是否足夠能對被性侵這件事做出明白抗拒的表示, 甚麼都想靠同理心跟道德去改變或評論,這世界上還需要甚麼法律?
70樓的朋友,你說的問題不正是指同理心嗎? 都說是博愛座了,怎又扯到權利和義務?看來設立博愛座真的是白設了...... 社會上如果人人都有同理心,就不會出現上述這些問題,何謂同理心不用我贅述了吧? 就是因為社會上某些人缺乏道德感和不遵守法規,所以才需要道德規範和法條去約束。 法官當然得依照現行法規來行使職權,但法官不是法匠,多少也得顧慮到社會觀感。 我國法規為了保障兒童,特別對未滿14歲以下兒童增設加重刑責的法條,法官輕判有違常理。 法官沒考慮到"三歲"女童的心智,這不就是指法官缺乏同理心,同理心意思有那麼難懂嗎? 《教育部國語辭典》 同理心:注音一式 ㄊㄨㄥˊ ㄌ|ˇ ㄒ|ㄣ 心理學上指能站在對方的立場,設身處地去體會當事人感覺的心理歷程。
老先生先行觸犯刑法第304條第二項強制未遂 ( 博愛座沒有法源 ) 刑法第三條屬地原則 ( 任何人在台灣犯罪一律適用台灣刑法 ) 吐口水公然污辱 ( 懶得翻條款 ) 277條傷害罪 ( 如果動手打人 ) 倘若雙方不願意採私下和解 得引用民法條款 ( 請自行參照繁冗的條款 ) 至於道德 請自我約束 少在那裏說教 唱高調 真的很噁心 購票上車本來就有座位處置權 權利之說有衝突嗎 讓座不是義務 意願下的選擇 法律條文的設計早已經兼具道德及同理心 理盲濫情者不適合成為法律人 在此爭議事件報導中 老先生保養身體值得學習 免得未老先衰 學生勇於承擔處分也值得學習 比念法律系當過律師又說在不知情的情況做法律所不允許的事情 ( 間接卸責給只念過憲法沒念過刑法老婆的前總統 + 又口口聲聲高談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矛盾 ) 好多了 靠法律脫罪的伎倆 ( 老婆是殘障 + 台大醫院合法醫師診斷證明= 適用保外就醫的招數 )
註解 : 我針對的是前總統個人言行舉止( 經不起考驗 就別當公眾人物 ) 不是民進黨 腦殘請別抓狂 這是題外話請身心健康者見諒 國民黨 新黨 親民黨 台聯黨 無黨籍 一樣有該罵的檯面上人物 與其罵別人 不如自我提升 誰隸屬貪腐政黨來著 好好笑 我又不認識您 指桑罵槐 還變成大陸人咧 愛亂貼標籤的人心裡有數 浪費時間讓情緒主導理性 非聰明人 詭辯不會爭取更多認同的
71樓應該才看不懂我要說甚麼 我當然知道同理心,也支持人應該要有同理心。 但我正是說版主就事論事闡述"博愛座及讓座是一個權利不是義務"這件事, 並沒有想要管同理心能起的作用,他也說過很歡迎人家盡情來提出駁倒他的意見。 一直扯同理心,不但只讓人覺得感情用事, 也讓人覺得說不出所以然而有莫名其妙之感? 版主批的是「這些人認為博愛座是非讓不可的"義務"」這件事不合理, 你說同理心幹嘛? 如果真有辦法,就拿出更有力的論述來證明博愛座不是權利而是義務。 前面留言也已提過,我認為女童性侵事件,法官絕對是輕判的, 我不需要是女童的家人或者朋友,光用想像也覺得很痛心。 但是這件事如果只用同理心去質疑法官, 除非能形成重大的道德輿論壓力(君不見不是要去遊行了?不是研擬要修法了?), 最好法官是會有任何改變啦!
72f 說得太好了,博愛座沒有法源? 所以沒有法源的東西不用去理是嗎? "http://www.trtc.com.tw/ct.asp?xItem=1009430&ctNode=24576&mp=122031" 非老人、孕婦......請勿占用博愛座.. 所以只要將上述條文列到"台北大眾運輸法" 內就解決了。 捷運內搭電扶梯靠右站立,不要說大眾捷運法沒寫、連宣導規定都沒有,大家都這樣做,這是選擇還是義務? 還是白癡的基本常識或禮儀? 這種白癡般的常識或禮儀要納入法條大家才需要去遵守是吧? 太好笑了!
"親愛的網路市民您好: 感謝您對捷運事務的關心,有關您於「網路市民談市政」論壇,反映加強宣導取消電扶梯靠右站立規定一節,本公司相當重視,並說明如后: 有關捷運電扶梯使用,本公司係依據旅客使用情形及營運需求加以調整,前幾年主要著重於靠右站立、禮讓左側通行等搭乘禮儀,宣導以來大多數旅客已多能遵行;另為減少電扶梯跌傷事故,除調降運轉速度外,自94年起為配合降低電扶梯受傷人數等安全措施,主要著重於其他搭乘注意事項等安全宣導,包括更新使用電扶梯說明標示、印製宣導折頁供旅客取閱等,以維護搭乘之安全。 至於在捷運車站搭乘電扶梯應靠左側或右側搭乘,本公司並無相關規定,然為減少搭乘意外事件發生,捷運車站將持續宣導旅客搭乘電扶梯須緊握扶手、站穩踏階,避免不當使用電扶梯而產生危險或受傷,以維護旅客搭乘之安全。經過本公司多方面的宣導後,旅客多能配合各項措施。本公司將持續宣導排隊守法之觀念,共同為維護捷運車站的安全而努力。 再次感謝您對臺北捷運的愛護,未來尚祈不吝給予指教。如有其他疑義,請洽本公司24小時客服中心02-218-12345,提供您全年無休、專人接聽的親切服務。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本公司將持續宣導排隊守法之觀念" 笑話,排隊是選擇,不是義務,哪條法律規定排隊是義務的? 真是白癡,我高興插隊又奈我何? 就像我高興占用博愛座又如何? 整個白癡到不行!
"可否加強博愛座宣導? 發布機關: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發布日期:2008-06-01 公共運輸載具上博愛座之設置雖法有明文規定,惟對不具使用資格者佔用,並無相關罰責。本公司已成立捷運稽查小組,並協請捷運警察於電聯車上巡查時,若發現有非老弱婦孺佔用博愛座,致有資格或需要者無法使用,應立即予以規勸讓座;同時列車司機員亦不定時廣播宣導,以提醒旅客發揮愛心禮讓座位。另本公司為推廣禮讓座位之風氣,新購之電聯車,已將博愛座塗裝為深藍色,以便與一般座位明顯區別,用以呼籲旅客發揮同理心讓座給更需要的人。" 捷運公司憑什麼區分博愛座的顏色? 憑什麼呼籲旅客發揮"同理心"? 憑什麼定時廣播宣導? 憑什麼規勸讓作? 捷運公司到底是哪顆腦袋有問題白癡到這種程度啊? 太好笑了!
老先生先行觸犯刑法第304條第二項強制未遂 ( 博愛座沒有法源 ) 刑法第三條屬地原則 ( 任何人在台灣犯罪一律適用台灣刑法 ) 吐口水公然污辱 ( 懶得翻條款 ) 277條傷害罪 ( 如果動手打人 ) 倘若雙方不願意採私下和解 得引用民法條款 ( 請自行參照繁冗的條款 ) ================================================== 笑。 路過也說兩句。 博愛座本來就是劃分給殘障,老人,孕婦,手抱小孩者或兒童。 公車博愛座上有圖文註明用途,碰到這四大類就必須優先讓座,所以那位老先生提出讓座要求是正當的。 打個比方,法律並無法源在餐廳用餐必須給服務費,但你去到某間餐廳,而餐廳又有明文告知會收取,你一旦進入用餐,契約就成立。在公車也可援引此類案例以此類推,要求乘客遵守規定。 刑法304條強制罪 (以強暴脅迫之方法,使人為無義務之事,或是妨害人行使權力。) 注意,有行為之“強暴脅迫”方可入罪。 第309條公然污辱 (吐口水) 必須有吐到對方身上,如果是在地上,有爭議的空間。 (當時的情形似乎是老先生激動大聲說,口水飛濺到清大生) 第277條傷害罪 ( 如果動手打人 ) 已經證實是清大生動手打人。
好多人一直大吼大叫, 簡而言之他們的意思就是「坐博愛座的年輕人都是沒有同理心的人渣」, 雖然我們討論的是關乎「選擇權」的問題, 依舊很多人不知是眼睛有問題還是理解力欠佳, 這個部分網友「小弟弟」已經闡釋的很清楚了, 想來不需要我再多話,要講的就是那些觀念,搞不懂的人一輩子也搞不懂。 我想說的是,你們怎麼可以莫名其妙地認為, 坐博愛座的年輕人就是錯誤的? (真想知道你們有什麼資格評斷他人的是非對錯, 你以為你們是神嗎? 別人不懂仁義禮智,難道你們又懂什麼叫尊重了?) 每個人坐博愛座抱持的想法是不一樣的, 固然有人就是沒道德沒同理心又不文明(但又關你什麼事?), 但也有很多不同的心思是你們想不到的。 我有一個朋友,就算車上空蕩蕩, 他還是會優先選擇去坐博愛座, 看到這裡是不是有人又想要放聲大罵了? 但他的說法是:「當然要先坐起來,如果給不會讓座的人坐到怎麼辦?」, 只會舉著「同理心」的牌子罵街的人, 你們又有同理心了嗎? 你們能夠「同理」地想到我這個同學的想法嗎? 不,你們只是把道德的高帽子強加到別人頭上, 自以為高人一等的教訓人罷了。 為了達到你們充滿道德心的結果, 也就是「讓老弱婦孺都有位子可坐」, 你們認為哪一種作法才能夠確實達到目的? 看不清楚討論的重點就算了, 老喜歡偏頗的一桿子打翻一整船的人, 動動腦好好想想吧, 加油,好嗎?
還有別再記者、新聞、PTT、警察地云云了, 你人不在現場,就沒有資格談真相! 重點不是老人、清大生、司機還是路人, 而是「選擇不讓座」這件事的本身, 我們說身為「台灣公民」有選擇不讓座的「權利」, 並沒有說我們認同清大生「不讓座」,(我們不認同但我們尊重!) 也沒有說清大生「動手打人」是正確的行為! 看清楚、理解、再下結論, 這是和別人討論事情的基本禮貌吧。 若你認為「台灣公民沒有不讓座的權利」, 或是尤有甚者--「台灣公民沒有坐博愛座的權利」, 也請提出你的論點,不吝指教。
沒有人說「台灣公民」沒有選擇不讓座的「權利」 如果是非博愛座,輿論不會一面倒,清大生可以自由選擇讓還是不讓。 問題那是博愛座,是這個社會對弱勢群體的關懷而劃分出來的座位 打個比方,餐廳有人預訂座位用餐,而你去到這家餐廳因為生意好滿座了,你會不會一定要坐人家已經預訂好的座位?當然如果那個預訂座位的顧客還沒到,你可以跟餐廳的領班商量一下讓你盡快吃了就跑,可萬一人家預訂位的人到了,你讓還是不讓?又幾時輪到你不讓? 請分清楚何謂《博愛座》和《非博愛座》。
79F 錯,討論"選擇"? 你瞎了繼續討論一百年"選擇"的問題也跟"博愛座"無關 "http://www.trtc.com.tw/ct.asp?xItem=1009430&ctNode=24576&mp=122031" 非老人、孕婦......請勿占用博愛座.. "公共運輸載具上博愛座之設置雖法有明文規定,惟對不具使用資格者佔用,並無相關罰責。本公司已成立捷運稽查小組,並協請捷運警察於電聯車上巡查時,若發現有非老弱婦孺佔用博愛座,致有資格或需要者無法使用,應立即予以規勸讓座;同時列車司機員亦不定時廣播宣導,以提醒旅客發揮愛心禮讓座位。另本公司為推廣禮讓座位之風氣,新購之電聯車,已將博愛座塗裝為深藍色,以便與一般座位明顯區別,用以呼籲旅客發揮同理心讓座給更需要的人。" 以上是捷運博愛座的使用宣導規範(非法規),若不喜歡這種宣導規範,就別去搭捷運吧,夠自由選擇了吧。 後面你討論了個案又如何? 目前針對的是大眾認定的"非需要及不符合資格者"坐博愛座且不讓座或占用等行為,跟你那個同學行為一點關係都沒有,請不要天外飛來滑稽的一筆。 80 f 錯錯錯! 「台灣公民沒有坐博愛座的權利」 「台灣公民沒有要排隊的義務」 同等白癡可笑,不喜歡捷運的宣導規範,那就別去搭捷運。 而要強調博愛座選擇讓不讓位的自由,這跟捷運局宣導博愛座使用資格及眾人批判占用博愛座這毫不相干,繼續選擇的自由吧,目前大家批評的不是"博愛座選擇的自由",而是"占用博愛座不讓座的行為",邏輯上這是兩命題,互不衝突。 你可以白癡的占用博愛座說自己有公民選擇做博愛座的權力及選擇不讓座的自由。 他人也可以依博愛座宣導規範使用資格要求你讓座及批評你占用的行為。 這上述兩個邏輯都合理及存在,只是有的白癡用錯地方,麻煩下次請在胸前掛個牌子說"我有做博愛座的權利及選擇讓座的自由"去做博愛座吧。
樓上別鬧場了好嗎 無理謾罵有讓你看起來比較屌?
您舉的這個例子很牽強! 拿私人餐廳收不收服務費例子用在公車博愛座位要求乘客遵守規定來支持沒有法源的論述說服力超薄弱的? 打個比方,法律並無法源在餐廳用餐必須給服務費,但你去到某間餐廳,而餐廳又有明文告知會收取,你一旦進入用餐,契約就成立。在公車也可援引此類案例以此類推,要求乘客遵守規定。
{排隊是選擇,不是義務,哪條法律規定排隊是義務的?} 對歐... 沒人去質疑這個? 排隊是選擇不是義務, 有道理.
到底哪家公車是有規定活人不能做博愛座阿?
跟排隊一樣,沒有規定活人不能坐, 但有規定請讓座老弱婦孺或請勿占用 台北市聯營公車敬告乘客條款 http://www.tpebus.com.tw/servicenotw1.html 十二、乘客搭車時,請於規定站位候車,並提前招手示意,以利駕駛員靠站載客。 十三、請待公車停妥後循序上、下車。 十四、搭車時請握穩扶桿,勿隨意走動,勿緊靠車門站立,下車請提早按鈴。 十五、請讓坐老弱婦孺。 十六、車廂內禁止吸煙。 首都客運股份有限公司旅客運送定型化契約 http://www.capital-bus.com.tw/high-quality/co_servernote1.html 肆、 旅客乘車規定: 一、 搭車時請握緊扶桿、勿隨意走動、勿緊靠車門站立及將頭手伸出車外,下車時請提早拉鈴。 二、 不得無故佔用老殘婦孺用座位。 三、 車廂內禁止吸煙。
左笨又出現了
作博愛座真不知哪裡有錯 那些堅持博愛座不能坐的 哪天上車後頭暈想吐 記得你的堅持 站得挺一點
應該不是 "堅持博愛座不能坐的" ,而是讓位給有需要的人使用。 若樓主不舒服要坐也是可以。 十五、請讓坐老弱婦孺。 (讓座即可) 二、 不得無故佔用老殘婦孺用座位。 (無故佔用)
《一》遇到腦殘者佔用博愛座時,請勿與腦殘者爭搶博愛座。 《二》請勿規勸腦殘人士禮讓博愛座,否則將換來一頓粗飽。 《三》老人、孕婦、小孩及身心障礙者應優先禮讓腦殘人士。 《四》年過七旬者請勿倚老賣老,並不得對腦殘者亂噴口水。 《五》孕婦切勿與腦殘者爭搶博愛座,以免肚子被當成沙包。 《六》唯腦殘者搭公車或買票時可以任意插隊及佔用博愛座。 《七》現行道德規範並不適用於腦殘人士,請民眾自求多福。
大家上車記得要讓座給91樓
大家上車記得要讓座給92樓全家
向93樓這類無理漫罵的怎麼網路上越來越多? 是沒被告過沒跑過法院嗎? 在法院上跟人下跪是很難看的 自己自重吧
大家上車記得要讓座給94樓
PTT那個所謂目擊老人拿拐杖打學生的PO文已證實是捏造, 原PO在別處被拆穿後早就裝死不回應, 版主別再當傳播謠言的愚民吧。
97樓的讓座給我 93樓的我告訴你 你這叫做對號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