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蘋果罵人冷血真是太有喜感了!
……我們社會要傳染陳樹菊那樣的愛心,不能感染那14個冷血動物所傳染的冷血症。
我只有一次報案的經驗,當時在聚餐,偶然看到餐廳對面的路口有個交警突然昏倒,
就像插頭被拔掉的機器人,直挺挺的身體突然鬆軟地在馬路上直接躺平,
彷彿還能聽到身體撞到地面的聲音,
當時的狀況跟這則新聞還真的很像——汽機車從他身邊經過,幾分鐘內都沒什麼人停下,
如果他當時需要心肺復甦術之類的急救,大概早就死掉了吧?
不過即使有這種認知,我也沒有什麼衝動去親眼看看他是死是活,
倒是花了幾分鐘打電話去報了案(我甚至想不起我是打到警察局還是消防隊),
結果過了好一陣,警車或救護車沒有來,那個交警倒是自己站起來了,
彷彿沒事一般摸摸頭、拍拍身上的灰塵,就這樣默默的走掉了。
以上只是順便想到的,我是否關心那交警的死活?說真的沒有特別關心,
願意報案純粹是因為我有時間,如果我正在趕路或趕報告,我可能就會當作沒這回事,
如果這種想法很冷血,那我非常樂意被歸類在冷血的那一區裡(好像被放在那區很久了),
助人本來就不是什麼義務,「人生以服務為目的」只是當權者操弄集體主義的工具,
要對他人助人與否的行為進行頌揚與批評當然沒什麼問題,
然而無法改變的是「沒有人有義務幫助任何人」、「沒有人理所當然地應該被幫助」,
而由蘋果來罵人冷血,就像由國民黨來罵人貪污一樣,
不管罵的內容對不對,喜感已經出來了,
身為不怕搞死受訪者、熱愛刊登屍體照,更習於滲透私人狂歡場合再拿來爆料的媒體,
我真的看不出來蘋果跟熱血有什麼關係,
而蘋果文中的「14個冷血動物」再怎麼不對,也沒有積極地加害他人,
相較其他以道德與公義為名、透過政府剝奪他人選擇權的行為,
這些「冷血動物」根本無害得很,而如果看到車禍走開就叫冷血,
那蘋果明知會造成傷害、還硬要踐踏諸如被害人家屬情感的行為是什麼?暴虐還是變態?
不過就算如此,只要未侵害人身或財產,蘋果也只是行使言論與報導的自由罷了,
就像那「14個冷血動物」一樣,做著自己當時覺得正確的事,
一個人人能依自己偏好進行選擇、在不侵害他人的前提下獲得最多空間的社會,
就是美好的社會,即使那選擇本身可能冷血而殘酷;
一個能以道德之名懲罰他人、將慈善與公益強加於人形成義務的社會,
才是真正恐怖的地獄。

覺得自己很理性的版主 看來您從小到大都沒接受過別人的幫助呢
的確由蘋果來說別人冷血是滿諷刺的,但是又動不動扯到當權者的操弄,這篇原本可以頗有意義的文章又淪為憤世忌俗的抱怨文了。
也不能怪眾人,有多少人去幫助車禍受害者結果被家屬或受害者誣賴說他就是肇事者?之前還有揹玻璃娃娃同學的小朋友被玻璃娃娃家屬告要陪三百萬。當然可以說為善要量力而為,那麼眾人量力而為後評估自己無法承擔可能要跑警察局跑法院官司纏身丟掉工作的風險,而因此不施與援手,又有誰有資格能說他們冷血?
跟之前為了四川地震在那邊點名台灣企業/中港台藝人 的某些中國慈善機構跟某些國家的網友一樣 一下嫌某某捐太少.一下列排名.簡直是朝貢式的要大家臣服"祖國"一樣 我有心捐一億我也開心.我不爽我就是覺得跟我無關.難道我ㄧ毛錢也不想捐犯了誰了? 當然我知道這些藝人錢賺多台灣企業也是.(而且有某些部份其實也是不義之財) 平常這群藝人/老闆也是吃香喝辣.一擲千金. 可能一天花的錢遠超過凡人一整年收入(像是買私人飛機的) 久了難免讓人有"群體仇富"感受.畢竟花錢花得太囂張太高調了. 有違"傳統中國人的謙虛美德" 但是不見得說我就非捐多少錢以上才可以...這叫做強迫捐獻 有時候捐獻或者伸出援手是一種感同身受.要自己有同理心才會願意去做.我才心甘情願才快樂 有時候冷漠卻是因為社會跟媒體長期造成的.有太多例子是救車禍惹事上身.詐騙.甚至吃官司的 那些人花錢是買開心. 有些人捐錢也是買開心甚至是買安心 當身上沒錢但是可以用其他形式伸出援手的時候.我認為這除非是出自於自願.才會開心 而不是逼著他人去做. 畢竟不是人人都有同樣的道德標準 就像人類為了尋求歡樂去做愛.但是被強迫的作愛.非意願下被人強肛就很難爽. 更何況是非自我意願下要求你去肛別人.去強別人. 然後跟他說因為我這樣很棒很愉快所以你也應該這麼做 或許也會有生理反應.或許會射精會分泌愛液這種自然反應. 但是就是會做得很不開心 這就是強姦者的自我意識跟漠視他人的選擇.不要再強姦他人的意識了 也許拿強姦來比喻有點不倫不類因為這是"壞事-性行為-行善"某些層面差異. 但是有時候蠻貼切的.但就性行為來說本來就很兩面化. (宗教)捐款跟斂財有時候也只是一牆之隔罷了 畢竟這社會的道德觀跟價值不是每個人都相同. 有許多道德論者總是把這些框架硬加在一般人身上 然後回過頭來罵一般人為何作得不好. 那其實是因為多數人畢竟平凡.所以只能做有限度.自己想做.自己願意去做的事情 幫不幫都是自由的.道德不是強加在別人身上的
3F說的 還有揹玻璃娃娃同學的小朋友被玻璃娃娃家屬告要陪三百萬。 這新聞好像有印象 從那之後就沒甚麼人敢幫助他人了..... 更別說還有印象是 有人幫助車禍受傷的人 結果反被求償......................這新聞讓我有很長一段時間不敢幫助他人.....= =
把歷史放大來看,公民社會才是推動世界的力量。 如果組成公民社會的我們,每個人都是抱持著我沒必要幫別人這樣的心態,不要說是活地獄,應該是說人類早就得滅亡了吧!!!! 還想活到現在??!!
to 123 當你有能力 為何不適度的幫一下??
給樓上 Q:有多少人去幫助車禍受害者結果被家屬或受害者誣賴說他就是肇事者? A:警察不是白痴, 你當事故現場沒有物證煞車痕跡甚至是目擊者嗎?如果肇事者只要被害者說了算那這個社會還要警察幹麻?可以不要拿支那國例子好嗎
思考後而去執行時 當下就沒有對錯之分 只剩下好跟壞的下場
警察不是白痴? 請查證之後再來好嗎
警察是白痴? 請查證之後再來好嗎
to 討戰 很感謝您的指教 我這裡所要闡述的是那些"強迫別人做的行為"這種方式的不恰當 我很同意在自己限度內.能力內.所做的捐獻與貢獻 尤其是自己出自於內心想做的 講一堆或許很浮濫.那我跟你說我自己的例子好了 我上個月有跟我家人還有教會去縣內育幼院還有孤兒院發送食物.是我親手做的 還有定期參加急難救助活動.每月自費捐款金額是幾千元.20年下來家裡也捐了數十萬在上面 也連絡縣內社福機構跟社工人員去建案做持續追蹤觀察 這就是我所能做的.我也的確有去做 我只是反對做這些事情"去強迫別人做" 因為我覺得自己自動自發去做才能得到真正的快樂跟滿足 等到自己慢慢做了 一些事情能感動到可以被感動的人那這自然會有人跟你一起參與 有時候就像寓言裡面講的"北風跟太陽" 讓旅客脫下衣服最好的方式是讓他感受到溫暖 而不是強迫脫下.把他吹跑.那通常只會帶來反效果 所以當這社會充滿了指責的時候.有時候不如做點帶頭的事情.而且是覺得對的事情. 去慢慢發揮自己一點點的影響力. 而不是["強迫式的要大家一起做這種善行"或者不斷去質疑這個社會誰誰誰未啥沒做. 你們沒做(甚至沒做好)就是冷血冷漠.就是很可惡...]- 這種言論只會讓事情更加複雜.更加爭吵.可能看文章看節目的人很爽.但是對事情根本沒幫助 這些事情很簡單狠容易做到.給那些小朋友吃點平常吃不到的東西 帶給他們孤獨的生活一點點快樂 我這樣就很滿足 但是我認為我也不需強迫別人去做同樣的事情 發自內心做自己想做的事.不只是人類的自由.更是一種尊重 給討戰先生.這是我跟我家人.父母為這社會做的實際小小貢獻 所以我也不清楚為啥這樣還能讓您討戰
to 123 看來是我誤解了 對不起
嗯~ 這就是現實社會的無奈與盲點之處~ 一方面要我們做好人~ 但 , 被當冤大頭的 , 很多時候又是那些強出頭的好人...
哈!版大人氣旺! 自然來踢館的人就多了!!
一個能以道德之名懲罰他人、將慈善與公益強加於人形成義務的社會, 才是真正恐怖的地獄。 ....由版主說出這話也頗有喜感的不是嗎?
我也有一次報案的經驗,在大馬路上我眼睜睜的看著一個女人跟一個男人吵架,接著男人騎機車撞向她,我嚇到趕快衝到公共電話去打電話報警!! 不到5分鐘警車來了,可是女人卻不見了。但是我還是很慶幸我做了。 一次我發生車禍,一個老阿伯從旁邊A到我的車當場車倒且流血,幸好得到很多人幫忙,有人指揮交通、幫忙報警叫救護車,幫忙攙扶阿伯把他從我的車底扶出來。因為當下我真的嚇傻了。 但是我只會教導我的孩子幫忙"報警",現在的社會........唉。殺人放火金腰帶、造橋鋪路無屍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