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時在捷運上看到女人拿著租書店借來的言情小說,封面通常是小改過的明星臉,配上《一不小心愛上總裁》或《小氣大總裁》之類的俗氣書名,讓站在旁邊的我們忍不住翻起白眼,不過這態度是不對的,總裁之於女人就像女秘書之於男人,都是提供生活動力的意淫對象,只是男人的意淫時常講求實體噴射,女人的意淫則時常注重心理高潮,所以在通勤過程中跟小說中的總裁溫存一下,也是合情合理的。再說,這劇情並不是當代言情小說的專利,古早的《聖經》早就有類似劇情了哦。

話說有個以色列婆婆叫阿娥,年輕時與老公移民到摩押,兒子則娶了外國妹小路,然而,阿娥疑似命犯天煞孤星,移民沒多久,老公就死了,老公死了幾年後,兒子也死了,只剩下小路陪著。而阿娥畢竟是以色列人,沒打算去練中華傲訣,所以她決定搬回以色列住,媳婦小路本著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就算雞狗都死了也得跟著雞狗老母的精神,也隨著阿娥回到以色列。

回到以色列後,小路決定去撿麥維生,她跟著附近的大麥收割工,蒐集人家遺落的麥穗,據說早期農業社會頗能容忍這種行為,真是純樸又善良的年代,難怪劉克襄之流這麼喜歡,我個人也鼓勵他們趕快搬到落後的農村去住,不要老是在都市裡幻想農村生活。無獨有偶地,小路撿麥穗的地方剛好屬於阿娥老公的親戚波仔,在當地是有錢有勢的地主,也就是說,波仔算是個資本家或總裁。

波仔看到小路在那邊撿麥穗,就很親切地對她說:「不要這麼辛苦了,這塊地是我的,我會照顧妳!以後妳只要跟我的女工一起撿麥穗就可以了,要是累了,也可以去旁邊的餐廳拿東西吃哦!」好啦,餐廳是我自己掰的,波仔只說可以喝工人拿來的水,但你懂我的意思。再說,波仔真的有拿東西給小路吃,他們吃的是沾醋的麥餅,聽起來好像很難吃,但在古以色列應該是美食吧,搞不好青少年約會也吃這個。

小路就在波仔的照顧下,與阿娥過著頗舒服的生活。

然而,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死了老公也得改嫁,阿娥看小路對自己如此忠心,決定要幫助她改嫁。現代的婆婆媽媽鼓勵人結婚的時候,多半是積極作媒,然而這手段在古以色列是行不通的,婚姻如商場、商場如戰場,在那個動不動就死幾萬人的時代,沒有兩把刷子可是結不了婚的,而阿娥就是有兩把刷子的女人,她馬上傳授小路必中必殺的逼婚大法,那到底是甚麼呢?

阿娥對小路說:「妳今晚好好洗個澡,然後梳妝打扮、噴上香水,然後跟蹤波仔到他的房間,等他躺下來睡著了,妳就掀開被子,躺在他腳邊,再看事情怎麼發展。」《冰與火之歌》裡的老后會教導女兒色誘國王、贏得君心,看來阿娥生錯了時代,要是投對胎,她搞不好能勝過藍尼斯特家族呢。

波仔半夜醒來發現小路睡在腳邊,當然嚇了一跳,小路也不浪費時間,馬上開口要波仔娶她,這種直接闖進房間的逼婚氣勢,現代女人恐怕沒幾個比得上,《聖經》裡沒有寫說小路是用怎樣的姿態逼婚的,然而就常理來說,既然特別打扮過,顯然已經準備獻身,合理推測她至少把衣服脫了一半,畢竟她是來逼婚的,多少露個乳頭也是合情合理的。

而沒多久後,波仔真的娶了小路,阿娥的逼婚戰術大成功。

當然,這到底是古以色列特有的風俗所致,還是神的庇佑使然,我們並不清楚,所以如果有女人急著結婚,在此鼓勵妳們摸進心儀男人的房間,看能不能閃電結婚,反正不管成不成,妳們都驗證了《聖經》的智慧,神絕對會開心的。以上就是《路得記》的概述,比起前章的淫亂激情、血肉橫飛,本章根本是鄉土劇的冷淡期,這也是一種平凡的幸福。

--《路得記》,第一、二、三、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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