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召喚中颱襲台,讓台灣人放了愉快的颱風假,而非降大洪水淹沒台灣,如此仁慈又體貼的神,值得大家膜拜與信仰。於是,在這愉快的假期讀個《聖經》,也是合情合理的。現在,我們來到《士師記》,堪稱從《創世紀》以來最無聊的章節,讓人完全理解為何許多號稱虔誠的信徒到頭來根本沒有讀完《聖經》。根據維基百科,所謂「士師」是過去以色列的政治軍事領袖,其通常肩負帶領以色列人擊敗異族、度過危機的重大任務,而《士師記》記載的就是諸位士師的故事。好像很刺激,不是嗎?才沒有,那文字無聊到爆炸,就算吸了安非他命都未必能一口氣看完。

整章的模式還蠻固定:以色列人忘了與神的約定,開始與外族通婚、拜外族的神,就像閩南人會與客家人通婚,台灣人會拜印度的佛陀或以色列的耶和華,然後少女般的神就生氣了,開始降災禍予以色列人,讓他們被異族統治,當以色列人稍有反省之意,神就指派某人擔任士師,由士師帶領以色列人打敗異族。這模式在《士師記》裡不斷重複,看久了會以為在看《世間情》,畢竟除了人名與少數細節外,隨時插進去看故事都差不多,只是《世間情》比較時尚而有創意,所以大家不要再罵本土連續劇低水平了,人家可是相當高潮迭起的。

說到動作或血腥場面,《士師記》算是偶有安排,比方說第三章,士師以笏就以刀殺了異族的王,文中特別提到以笏將刀子深深插入了王的肥肉裡,可能希望讀者想像刀刃穿過人體脂肪的觸感。第四章,士師底波拉之子巴拉以木釘打穿敵人的太陽穴,木釘最後貫穿頭顱直到地面。第十一章,士師耶弗在戰勝後,將自己的女兒殺了燒來祭神,覺得太過分了嗎?到了第十九章會有更殘暴的事,下篇會單獨介紹,畢竟那裡是少數能讓讀者提起精神的片段。是說,兒童福利團體與家長們,你們怎麼不去要求政府將《聖經》下架?《小叮噹》相較之下超級健康呢。

讓我們回到《聖經》,這次要介紹男子漢參孫的故事。

參孫應該是最有名的士師,其母無法生育,然而在神的安排下,其母懷孕了,就像耶穌他娘那樣。神說,參孫生下來就是要服務神的,所以不准剃頭髮,這要求真的非常不合理,中東地區酷熱如地獄,頭髮留這麼長實在太有助於黴菌與疾病滋生,而神明知剃頭對健康有益、割包皮無助於清潔,但卻要求子民留頭髮、割包皮,這是甚麼道理呢?只能說,神的旨意太深奧,我無法參透,不過我很感謝神讓我有一天颱風假。總之,參孫就這樣出生了,當時以色列人被非利士人所統治,看到此,我們就知道非利士人準備要倒楣了。

接下來的風格有點《世間情》。

參孫愛上了某非利士女人,在舉辦婚宴時,他跟其他三十個非利士人說:「我出個謎語,只要你們猜對了,我就送你們內衣與禮服,猜不出來,你們要送我內衣跟禮服。」謎語本身很無聊,但這些非利士人可能很迷《百萬小學堂》,非常堅持要猜對謎語,所以他們跑去找參孫的新娘說:「快去把謎底套出來!不套出來,我們就殺你們全家、燒你們房子!」只不過是個謎語,不用這麼激動吧,大佬。而參孫的新娘也很有趣,面對滅門威脅不對老公據實以告,反而哭著要參孫把謎底告訴她,智商如此低的女人實在不適合當老婆,跟她生出來的孩子應該會是智障。

有趣的是參孫接下來要做的事。

拗不過老婆的哀求,參孫說出了謎底,她把答案告訴非利士人,讓他們贏得了內衣跟禮服。可能當時民生條件比較差,三十件內衣與禮服算是頗大的財富,所以參孫非常憤怒,然而一言既出、駟馬難追,於是參孫上街,殺了三十個人,剝光死者的內衣與禮服,再轉送給那些非利士人。各位,鄭捷到底算哪根蔥?參孫為了無聊的謎語,就殺了三十個人!還把死屍的衣服剝光!而不像瘦弱的鄭捷,參孫應該是空手殺人,畢竟他可是徒手殺獅子的硬漢,而以如此微不足道的理由殺人,卻依舊得到神的祝福,再次讓人見識到信仰與選邊站的重要性。

殺了人後,參孫鬧脾氣回家去了,類似女人生氣了就回娘家的概念。可能回去得有點久,岳父那邊決定把參孫的老婆改嫁,好巧不巧,直接改嫁給伴郎,想來這伴郎也是一號人物,幫忙籌備婚禮不談,最後連老婆都順便接收。當參孫終於想起自己已婚這件事,回去找老婆發現實情時,整個怒火中燒,而岳父也很有趣,岳父對參孫說:「你老婆已經改嫁給伴郎,不過她妹比她更正,你娶她妹好了。」要是女兒聽到老爸這樣說,到底會羞辱得自殺、還是拿刀去殺老爸呢?而古代的真的很有趣,伴郎接收老婆,岳父推銷小姨子,到底憑甚麼怪當代年輕人價值觀扭曲呢?

而覺得受辱的參孫,決定展開報復。他抓了三百隻狐狸,將狐狸尾巴綁起來,然後插讓火把,狐狸衝進非利士人的麥田,造成大火災。這根本是田單火牛陣吧!田單絕對有讀過《聖經》!是說參孫真的很任性,自己擅自逃婚,還怪人家改嫁,而且報復還亂挑對象,沒事亂燒路人的麥田,這根本反社會到極點了,要是在台灣,絕對會被逮捕然後求處死刑,不過他是神的人,所以他做甚麼都會被原諒,不對,不是被原諒,而是被歌頌。

當知道參孫縱火燒田後,非利士人展開報復,放火燒死參孫的前妻與她家。這女人雖然蠢笨,但火不是她放的、人不是她殺的,生命這樣就結束也太無辜了。更詭異的是,參孫還跳出來說:「非利士人太過分了!殺妻之仇,不報誓不為人!」老兄,明明是你先亂殺路人、亂放火燒田的,沒跟人家道歉並賠償已經很過分了,竟然還想報仇?不過,所謂有關係就沒關係,參孫可是神的人,這可是從召妓、亂倫到屠殺都會被容許的超級人脈,或,「神」脈,所以他出手屠殺非利士人,後來還以血都沒乾的驢骨殺了一千人,關雲長算甚麼?站一邊去。

後來,參孫愛上了名叫黛利拉的女人,非利士人因此串通黛利拉,要她找出參孫力大無窮的秘密,參孫的罩門顯然是女人,只要女人不斷哭說:「你都不愛我!」他就會就範。這種人,真的適合當領袖嗎?總之,參孫將秘密告訴她,原來,他的力量來自於永遠不剃的頭髮,只要把頭髮剃了,力量就沒了。在黛利拉偷偷將其剃成光頭後,參孫失去了神力,非利士人將他逮捕,挖出他的雙眼,然後將他以銅鍊鎖住。而非利士人也夠蠢了,既不殺參孫,又忘記幫他剃頭,就這樣放著他繼續長頭髮,當他頭髮終於夠長了,他推倒了非利士神廟的柱子,與三千人同歸於盡。

是說,全能的神為什麼不安排以色列人與非利士人簽個服貿協定甚麼的?

--《士師記》,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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