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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人從壓歲錢裡拿了6,000元出來買中華電信的股票,

然後熱情地說:「我是中華電信的股東!我的參與影響了中華電信的決策!」

他的熱情看起來既瘋狂又愚笨,畢竟,6,000元儘佔中華電信股本的1.3千萬分之1,

他的6,000元對中華電信來說無足輕重,

當有人提醒他這個現實時,

他熱情地回應:「每個人都能投資中華電信!幾百萬個6,000元集合起來就會有效果!」

這說法聽起來更沒道理,

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每個人對中華電信的期待都是不同的,

憑甚麼大家要照「他」的方式來影響中華電信?

再者,相較於投資超過200億元的最大股東,僅投資6,000元的人根本不值一顧,

更不要說中華電信還受制於交通部、NCC、經濟部以至於所有你想像得到的政府機關,

這些政府機關則受利益團體、裙帶企業甚至外國勢力的影響,

相較之下,僅投資6,000元的人何止不值一顧,已經到了連屁都不如的地步,

話說回來,如果你的股本就是只有6,000元,

你對中華電信的經營方針極端不滿,你確信中華電信長期、甚至短期都傷害了你的利益,

你有甚麼選擇?你可以:

1、每年跑來股東大會,大聲說出你的建議。

2、立刻把中華電信的股票賣了,轉向其他投資標的。

任何有正常腦袋的人都會選擇2,只有瘋子與笨蛋會重複地選擇1,

以上講的是中華電信--現在,把中華電信換成政府,

台灣選舉的有效票數約有1.3千萬,你的那票的影響力,就是1.3千萬分之1,

而且這票不是年年都有,4年才有1次,

現在你還覺得,這張「神聖的一票」能影響甚麼嗎?

前面已經說了,身為僅投入6,000元的小股東,對企業不爽、賣掉股票是最好的選擇,

能夠撼動企業的,叫做大股東、競爭對手以至於政府,

在自由競爭的健康環境裡,政府的干預極少、甚至根本不干預,

這時身為小股東的你可轉向其他企業,熱血一點乾脆創業、籌資來與你不爽的企業競爭,

在政府之前,邏輯也是相同的……

不對!不完全相同!稅還是要繳!而且除非政府准許、否則不能經營政府獨佔的服務!

這讓政府比中華電信更難影響了,

事實是,目前有能力影響政府的,叫做利、益、團、體,

這些人或企業與政客形成合作關係、與其互利--很多時候犧牲的是其他人的利益。

當多數人以為4年1次的投票對政府的決策有所影響、投了票就自我感覺良好的回家時,

利益團體透過常態的密會、政治獻金其他利益交換,確實地掌握了政策施展的方向,

這,才是真能影響政府的方式,而這需要極大金錢與時間的投入,

遠非投了票就自以為有參與到甚麼的人所能想像的,

而這現象就是公共選擇理論所描述的,

利益團體能集中資源在個別議題上獲取暴利、所以其持續參與,

廣大選民從個別議題上獲取的利益集小、遠低於投入的資源,以至於難以長期投入參與,

這就是為什麼利益團體能針對特定的政客或政策玩贏個別的你,

而你面對這些不公不義,不管怎樣投票,都無法做出甚麼有意義的改變,

有人可能因此訴諸遊行與抗爭,

我不會說遊行與抗爭的價值=零,只是,如果真的看進去的話,

大部分遊行與抗爭都沒有達到其聲稱的結果,

諷刺的是,商業上的革新不需要在遊行與抗爭、就能產生連綿不絕的新成果,

政治上的遊行與抗爭已經千年以上,有意義的革新卻少之又少,

而人的時間又是這麼的有限,身為個體的你,到底能怎樣?其實還是能怎樣的,

至少有2種選擇,

1、自己組利益團體,結合他人的資源,集中火力處理對你獲利性最高的議題。

2、盡全力追求個人的幸福,萬一有幸累積足夠的財富,再以你的財富去影響其他人。

以上的選擇只用一句話,實際上都不是簡單的選擇,

前者是創業等級的長期活動,

後者看似微小,實際上牽涉到高度的自覺與隨時須優化的時間運用,同樣是長期行動,

簡言之,都可能是一輩子的事,絕不是每4年去蓋個章可以相比的,

當然,還是有許多人覺得投票的意義很大,那就繼續這麼想下去、然後祝你投票愉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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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ose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