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to_ver2

最近美國最高法院在吵同志婚姻,結果根據搞笑媒體the ONION,

長得像帶毛蘿蔔的金正恩跳出來支持同志婚姻、還順便澄清說自己並不是怪物

姑且不論把成千上萬沒有傷害到他人的國內公民囚禁起來的金正恩或Obama是不是怪物,

同志婚姻到底該不該支持呢?

當然支持呀,笨蛋!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怎麼能隨傳統的偏見去否定呢!

同志沒有害到人!性傾向本身是沒有高低之分的!異性戀能結婚、同性戀當然能結婚!

是沒錯,只是,如果同志的婚姻應該被承認,

那一夫多妻、多夫一妻、三個以上同志的婚姻該不該被承認呢?

如果該,為什麼?如果不該,又為什麼?

我說,這些都是廢話,打從一開始,人與人的關係就不需要靠政府來界定,

你能基於自由意志與任何數量的男人或女人締結關係,

你想要與任何數量的男人或女人形成某種契約關係,那儘管跟他們去簽約,

從財產要共管或分開管、到生病時誰作為誰的代理人代替其進行決策,都可靠簽約解決,

因為你是獨立的個體、你想締結關係的男人或女人也是,

你們每個人應該自己決定想締結怎樣的關係、建立怎樣的約定、過怎樣的日子,

這,不需要政府來做決定,

不需要政府來告訴你「一男一女才是合法的婚姻」或「一對一才是合法的婚姻」,

事實上,過去喜歡告訴大家怎樣才是合法婚姻的,

是騙財騙色的部落祭司、偽善又暴力的教會當局,其一點都不比政府來得清高,

偏偏千年下來,大多數人習以為常地服從傳統,盲目地承認著婚姻的正當性與合法性,

又毫無根據地支持暴力獨佔的組織去「承認」這樣的關係,

於是才有現在「誰跟誰才有資格結婚」的垃圾對話,

而事實是,如果你相信人生而平等、又有能力與責任替自己的人生做選擇,

那你應該鼓吹政府撤手不管婚姻這件事,

誰要跟幾個誰結婚都無所謂,儘管去締結自己心目中理想的契約,

只要這之中不牽涉殺人、放火或其他侵害個人生命財產的行動,誰都不該插手干預,

更有甚者,人如果生而平等,那結婚的人顯然不比未婚的人來得高級,

政府沒道理特別針對結婚的人創造一堆莫名其妙的優惠與補助,

更不該企圖干預企業、強迫其特別優待結婚生子的人--企業想做,不用強迫就會做,

這,才叫做人生而平等,才叫做自由選擇,

把同志的婚姻推給政府做界定、繼續支持政府來界定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這不是平等,也無關自由,這只是以平權之名、繼續鞏固著千年以來毫無根據的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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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ose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