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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個假設的狀況下,台北市某安親班發生了人質危機,

安親班的教職員們全數發瘋、挾持60名孩子、不時還用藤條與木棍毆打孩子,

幸好,沒有證據顯示孩子們有生命危險,

教職員們聲稱是為了孩子們好,雖然會體罰與責罵、但同時也提供飲食給孩子們,

即使如此,挾持就是挾持,台北市警方自然還是得動員,

經過不到1天的談判,警方認定「殺光教職員們」是最佳方案,隨即展開突襲行動,

結果教職員沒殺光、孩子倒是死了幾個、連無辜的路人都被打死、死亡人數總計60人,

也就是說,為了救60人、犧牲了另外60人--還包括完全無關的路人!

請問,你覺得警方處理的方式對嗎?任何不是笨蛋的,應該都會覺得不大對!

現在,換個場景,

在某個國家裡,有60萬人活在被剝削的狀態,

注意,是被剝削、而非有生命危險--剝削的元兇有動機讓這60萬人活著,

然而,政府為了讓這60萬人不再被剝削,於是決定發動一場內戰、向所謂的剝削者宣戰,

戰爭的結果,是60萬人的死亡--死者包含大量毫無關係的路人,

請問,你覺得這政府的處理的方式對嗎?任何不是笨蛋的,應該還是會覺得不大對!

以上,就是南北戰爭的狀況,也是在全球都被歌頌的林肯的「壯舉」,

截至1860s,輸入至美國的奴隸約有60萬人,南北戰爭的總死亡人數也大約是60萬人,

重點是不用這戰爭、黑人的地位已經逐漸在改善,

打了戰爭、60萬人死了、大家變窮了,黑人的地位倒也沒有快速攀升、依舊是次等人,

戰爭,本來就是最沒效率的手段,

諷刺的是,林肯聲稱人生而平等、要解救黑人脫離奴隸制度,

甚麼是奴隸?我能逼妳被我上、妳就是我的性奴,我能逼你做工、你就是我的奴工,

所謂奴隸,重點就在逼、在強迫,其背後的基礎叫做暴力,

為了打南北戰爭,林肯的政府徵收財產、關閉立場敵對的報社、囚禁記者,

最重要的是,其發動大規模的徵兵=強迫人民替他打仗,

能逼著被上的叫性奴、能逼著做工的叫奴工,能逼著打仗的自然就叫奴兵了,

事實上,被逼著做工的黑人與被逼著打仗的白人,都是奴隸,

邏輯上,逼北方白人上戰場的林肯根本沒有任何立場指稱南方聯盟的奴隸主,

南北戰爭說穿了就是北方白奴隸以解救南方黑奴隸之名打南方白奴隸,

又,搞不好有人要說林肯或許做法有誤,但動機是好的--很遺憾,這想法是錯的,

林肯主張黑人與白人有生理上的不同!

林肯主張黑人不該與白人通婚、更不該有參政權!

林肯主張「解放黑奴」是獲取歐洲支持、用以鎮壓國內叛亂的手段!

林肯主張不與聯邦政府為敵的州可保留奴隸制度!

那既然林肯並不關心黑人的福祉,

為何要費事跟南方聯盟開戰?讓其脫離聯邦政府不就好了?

畢竟,「脫離聯邦政府」這件事與美國的立國精神並不違背的,脫離就脫離呀!

據說在1850s時,美國聯邦政府的稅收有90%來自關稅、其中來自南方的關稅就佔75%,

所以,你覺得林肯為什麼要打南方聯盟?

為了黑人的福祉?還是為了即將損失的75%關稅收入?

以上,當然是單方面的說法,你或許能找到相反的證據顯示林肯沒那麼壞,

這無所謂,畢竟我們永遠可以回到前面警方為了救60個孩子害死總共60個人的例子,

在那個例子裡,警方的動機或許好、或許不好,但警方不會被神化成偉人,

有這點認知、加上基本的Google與邏輯能力,

你將發現無論如何,林肯都不是個值得神化的人、而是個偽善的殺人魔。

是說,這跟電影真不真、好不好看,還真的沒有關係。

延伸閱讀:Abraham Linco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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