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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妳發現結婚幾十年的丈夫其實是妳父親的瞬間,妳的生活會不會瞬間崩毀?

美國最近就發生了這樣的案例,

這絕對不是意外與血親結婚的唯一案例,某些人甚至會選擇與血親談戀愛!

可惜的是,這種案例很少被大部分人認真看待,

這些人所承受的奚落與仇視就算不被支持、多半也被認為有幾分道理,

若被問及「如果妳發現愛人其實是父親」之類的問題,

大部分人不是無法接受--也就是相信生活會瞬間崩毀的那種--就是覺得不可能回答,

然而,如果說這種案例有甚麼價值,

那就是--對願意思考的人來說--其彰顯了被視為理所當然的家庭觀念有多麼虛無,

在意外與血親結婚的案例裡,只要彼此間的血緣關係沒有被發現,

其與所有平凡的夫妻根本沒有差別、享受的類似的快樂、承受著類似的苦悶與哀傷,

用優生學來否定他們是沒有道理的,

因為同樣的理由將否定醜陋的、不夠強壯的、笨的、有遺傳疾病的人相愛的權利,

用可能發生在家中的性侵害來否定他們是沒有道理的,

因為性侵害的本質在於強迫、不在於身分,

用複雜的子女監護或繼承問題否定他們是沒有道理的,

因為這些問題的真正根源若非家庭成員之間缺乏共識,就是當下法律的迂腐與專斷,

最後,如果想用社會共識這種大絕招來否定他們,那就更沒有道理了,

因為同樣的理由已被拿來壓迫同性戀、跨國通婚或所有弱勢者,

妳為什麼不能愛上妳的父親?

答案是,妳就是能與父親相愛,沒有任何客觀上或邏輯上的理由能說明這有甚麼不對,

當然,目前大多數人在乎的,本來就與客觀或邏輯無關,

所以如果妳相信的事情剛好大多數人不相信,那麼,小心點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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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ose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