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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Free Talk Live上聽到一個美國校園暴力事件,大意是說:

姊妹會的前輩對後輩進行鞭打、聲稱這是入會並與姊妹產生聯繫的必要儀式(什麼屁),

經過一週總計超過兩三百次的鞭打,其中一名年輕新生終於受不了,

決定向校方與父母舉發前輩的「惡行」,前輩也因此被警方逮捕(忘了罪名)並囚禁,

此事當然引起了「社會病了」、「學校應負起責任」、「政府應更嚴厲執法」之類的討論,

不過這些討論顯然都偏離了幾個點:

首先,「受害」的新生是「自願」加入姊妹會的,她並沒有被綁起來或囚禁,

當然團體壓力是存在的,然而她有很多更聰明的方法能與其他人結盟,

而團體壓力本身並不能成為她「自願被打一星期」的藉口,

她是大學生,是十七、八歲的人了,她應該要自己做決定、自己負責,

就像她的父母當年一樣,然而全世界幾乎都以極變態的方式延後了人需要負責的年紀,

從家規到校規都充滿了不信任孩子的禁制,結果就是創造出一群真的無法自己負責的笨蛋,

結果以禁制造成問題的人還能出來哭「社會病了」,實在可笑至極;

再來,把姊妹會的前輩關進牢裡有用嗎?

對這類議題稍有研究的人都知道:從美國到台灣其實都不在乎「再教育」這件事,

一方面以各種莫名的理由(如:吸大麻)把人關進牢裡,

二方面就算你真的是罪有應得,你出獄後若能悔改,那叫做上天給你的福份,

而這個系統本身才他媽的不在乎悔改,大部分重刑犯也是從小混混開始玩起的,

而他們哪來的犯罪知識與技巧?當然是監獄呀,還有哪裡呢?

搞到最後,監獄本身就形成最大的封閉性犯罪養成所,耗了一堆稅金養出更強大的怪物,

於是治安沒有變好、人心並未改善,稅金被一捆一捆地丟進水裡惹;

最後,從政府到人民都對「父母」這角色進行著令人做噁的集體姑息,

好像把孩子生下來、給他吃穿就算盡到責任了,以後只要出問題,

學校有事,政府有事,家長出來出來哭自己的孩子本質不壞只是被帶壞,就沒事了?

神經病!孩子是你的!不要以為付錢讓他上學跟買衣服就叫做盡責,

你會花時間瞭解客戶的喜好、分析競爭對手的動向,結果卻不願意花時間瞭解孩子的心情?

那些有時間關係期貨市場動向的家長,最好是拿不出同樣的用心來關注孩子的成長!

不關心他就不要生,生出來就要負責,萬一出了事,自己去承擔後果,

少在那邊把責任推給學校、政府以致於整個社會以掩飾你的無心或無能,

就像最近那個眼睛流太多尿的陳凱倫。

回過頭來看前面的姊妹會事件,這裡面所有的人都是自作自受,然而應該做什麼呢?

首先,雖然新生一開始是基於同意被打的,但前輩把人打傷是不爭的事實,

除非這前輩高明到事先簽某種免責聲明或條款,否則必要的賠償絕對是少不了的;

再來,校方與其他父母如果真的想解決問題,就不該把前輩丟進牢裡,

應投注資源進行溝通與理解(這也是許多熱愛復仇的人不願意付出的,結果問題更多),

這牽涉到校方與學生的對話,以及學生與學生之間的對話,

甚至讓前輩與新生進行互動(這種加害/受害者互動機制有在英國玩過,效果不俗),

以上當然必須以「自願」為前提,若新生堅持不幹這種事,誰也不能強迫她;

最後,如果雙方父母不負起責任、好好與子女維持關係並進行對話,

無論是前輩還是新生都可能在未來的道路上遇到其他的問題,無論是加害還被害,

不要忘記無論是踐踏他人權益的邪惡或平白無故被打又不懂抽身的軟弱,

都是十多年來在父母的看管下搞出來的結果,這件事父母絕對是逃不了關係的,

真的有那麼點廉恥、以及對女兒的愛(很多人聲稱有,但身體的行為最誠實!),

就真正挪出時間與金錢來陪伴女兒、協助她變成更好的人。

這時有人可能要替父母抱不平:時機歹歹,人家可能要花很多時間工作養家、顧不了女兒!

果真如此的話,那還是你自作自受,誰叫你要在財務不健全的情況下生孩子還把人家養壞?

而其他沒有生孩子的光棍或嚴守本分的父母又憑什麼要(透過繳稅)付錢替你教育小孩?

如果到此你還是覺得自己身為父母很無辜,那我只能說你無恥又智缺至極。

當然,這社會上仍有許多有愛心的人,非常樂意掏腰包來贊助你這種無恥又智缺的父母,

雖然希望把你放著去死一死就好,不過我絕對尊重他人行善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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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ose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