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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住這句話:一切依規定辦理!

這是《不能沒有你》裡頭最殘酷而嚇人的一句話,而我們對這句話也十分熟悉。

當政府的狗官們要卸責的時候,這就是他們會說的話,好像他們多在乎規定似的。

談到水土保持、經濟談判以致於言論自由與人權,狗官們什麼規定都沒在管。

只有在捷運線大當機或者死了人來不及救的時候,規定才會被拿來當擋箭牌。

好了,政治扯太多,最近離題的毛病很嚴重,趕快回到這部電影。

電影的構想來自幾年前的社會事件,一則有關壞人挾持小女孩要跳樓的新聞。

新聞的資料我沒有去查證,如果有人已經有了資料,要分享的話我很歡迎。

目前我的感覺是:就算劇本完全是虛構的,本片仍是極有力的寫實作品!

小市民在殘酷的國家機器前如何地無能為力,在本片真是展露無遺。

男主角的愛人在與他生下女兒後便失去蹤影,留下他獨立撫養女兒長大。

直到他要替女兒辦戶口以便入學時,才發現愛人其實瞞著他已婚多年。

而就現行的法律,即使他是孩子的生父,監護權仍屬於愛人與其丈夫!

——以上若有錯,請懂法律的指正,我是直接引述電影的描述。

所以,除非愛人或其丈夫出面,否則男主角無法替女兒辦戶口,甚至無法跟女兒在一起!

男主角一開始循正規管道處理,從高雄戶政事務所一路到台北的立法院與警政署。

男主角沒唸過什麼書,他只知道公務員跟他說什麼,他照做就是了。

可是,當他從高雄來到台北,從台北回到高雄,又再次回到台北之後,他失望了。

到最後所有的人都告訴他:一切依規定辦理,你就是不能幫你女兒辦戶口。

這真是令人絕望的一刻,看起來大家都沒犯錯,目前的制度就是這樣。

然而問題有那麼複雜嗎?從前到後,怎麼都沒有任何公務員願意幫他聯絡前愛人?

顯然女孩的生母不要他了,如果聯絡得到,辦理監護權轉移不就好了?

就算到時女孩的生母也想爭監護權,那也是之後需要考慮的問題!

可是,從頭到尾,所有公務員就只是那句話:一切依規定辦理,一切依規定辦理!

這句話我們真的非常熟悉,苦民所苦的官員時常會幫我們複習。

然而,程序與行政不是公務員的專業嗎?一般民眾哪來的中國時間瞭解這些?

既然要苦民所苦,是不是應該稍微體諒一下、然後尋找其他合法的解來幫忙民眾?

而且,制度真的不見得是對的,法律時常是由不學無術的貪腐立委訂出來的!

對這種人訂出的規則毫無質疑之心、連尋找解方的熱誠都沒有,談什麼服務人民?

男主角最後被逼急了,在台北市的鬧區威脅要自殺,這當然是愚行,不過是誰逼他的呢?

我不會說他的行為值得鼓勵,然而要阻止這場悲劇是那麼容易,為何沒人做呢?

而他在失控之後被送進牢裡,強迫與女兒分開,你會覺得他活該嗎?

那間接害死數十人、數百人甚至數萬人死去的官員,為何又不大會被關呢?

而當他出獄後,依法不能與女兒見面,連知道她在哪都不行。

他不斷地到社會局尋求協助,然而每次來所得到的都是殘酷的失望。

某位甜美的小姐竟然笑著描述說:讓這位先生來,也算一種情緒發洩。

悲傷至極的父親想看女兒都不行,還能被說成情緒發洩?本片真是對政府麻木的最佳控訴!

可笑的是,後來社會局又主動希望他跟女兒見面,因為他女兒不再說話了!

政府麻木所捅出的摟子,代價由這對可憐的父女扛,還要他們自己解決,真是荒謬至極!

片尾是父女感人的相見,沒有交代能不能繼續相守,只留下令人感傷的空白想像。

整個來說,這真的是我幾年以內看過最想推見的國片!

雖然嚴肅但充滿感情,色彩很黑白但力量很足夠。

當然如果能用彩色拍攝我相信會更佳,片中許多藍天白雲海水的景想必非常美麗。

不過導演聲稱用黑白的目的是不想再消費這個事件,我覺得此說不成理但也不能怎樣。

總之,只要你是願意給國片機會的人,《不能沒有你》絕對是今年的最佳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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