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播上聽到一則讓我很不舒服的新聞。


住在美國的某甲的身體需要腎臟移植,然而排隊等候配對又苦無結果,於是甲的家人訴諸網路,然後幸運地找到穩合的捐贈人某乙。現在要解決的是腎臟移植的費用與乙在康復期間所需的生活津貼。再次,甲的家人訴諸網路,然後順利地募到了所需的金額,於是他們來到醫院,想為這件全憑己力與善心陌生人完成的移植安排畫下句點。

他們的問題現在才開始。

醫院不願立刻進行移植,因為此案牽涉的金錢轉移可能讓相關人等因買賣器官而觸法,該法律是二十年前制定的,條文與既存的判例無法明確指出他們的行為是否違法,醫院雖然想幫他們,但仍必需要訴諸法律諮詢才能決定要不要進行此案,而某甲的甲人如要加速知道答案,要嘛自己搞清楚必需找那些政府單位,要嘛僱用律師來代勞,無論那個選項都需要更多的時間與金錢。

為什麼?只因為政府擋在中間。

注意,此案中的所有人都是「自願提供器官與金錢」以協助需要的人,不管結果如何,這是人家的性命、器官與金錢,要怎麼用,不關其他外人的事。不管你覺得這件事怎樣有疑慮、風險、爭議,那不是你的性命、器官、金錢,你擔不擔心、同不同意根本不是重點。所有智能正常的人都不想管你每天看多少低能的政論與或綜藝節目、花多少錢在沒用的宗教產品上,你也不該管別人。更不該支持政府管別人。

然而,被灌輸、被誤導或純粹笨的人就是如此支持。

器官移植很複雜的!如果出人命怎麼辦呢?如果真有人想拿來賣錢呢?如果犯罪介入、把人殺死後拿器官來賣呢?如果願意移植的人突然間反悔呢?如果、如果、如果、如果,只會憑著反射動作問如果,卻不繼續往下思考的笨人們,就繼續滿足於「政府」這個假答案,然而最根本的是,如果你真的擁有你的身體,你要怎樣涉險,都是你自己的決定。打球、登山、坐雲霄飛車都有風險,每個人可以自己決定。

就像每個人也該自行決定要不要捐、要不要賣自己的器官。

我想到那個上法院請求安樂死被否決、最後選擇餓死的病人。記得是發生在英國,法官否決的理由是一長串制度、倫理學與生命尊嚴的冗文,而剝掉沒用的廢句,其意思不過是「朕要你活,你不准死」而已,連讓人平靜離開人世的卑微願望都要剝奪,最後人家在飢餓與肉體痛苦的煎熬中死去,完成了什麼?什麼都沒有,除了維持住沒有創造力、生產力與良知的官僚權勢而已。

再看我們周圍。

有個參加過不怎麼樣的群眾運動的普通女人被控跨國賣淫,性壓抑的人們嘴吧上罵很兇,實際上挺著性器期待有淫照流出,政治化的人見獵心喜,忙著將她的行為擴及所有曾與她站在一起的人,就是沒多少人問「某人願意花錢做愛、有人願意收錢跟他做愛」這件事到底礙到了誰?陰莖、陰道與鈔票沒一樣是你的,人家不偷不搶的是做錯什麼?無辜的人被非法拘禁你不在意,錯誤的人被處死你不在意,卻只在意兩相情願的陰莖插入陰道行為?

如此可憎啊,所謂尋常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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