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說,美國最近在吵《宗教自由恢復法案》,印第安那州印第安納波利斯通過此法允許個人或企業以宗教信仰為由拒絕僱用同志員工或為同志提供服務,結果引發上千人抗議,罵說此法「支持歧視同志」,包括蘋果的許多企業也跳出來批評此法。然而,如果你有在思考,我的意思是說以邏輯、而非以政治正確的口號或感情思考,你將發現這些人的憤怒其實一點根據都沒有,特別是有人高喊「你沒有歧視的自由」,這說法根本是智能缺乏的極致表現。

因為每個人、每天、都在進行某種歧視。

當你傾向與高眺而非矮胖女生交往時,你就是在歧視。當妳傾向與幽默風趣而非木訥無聊的男生交往時,妳就是在歧視。當你傾向與興趣類似而非興趣迥異的人交朋友而共享休閒時光時,你就是在歧視。「這哪是歧視?我只是以我的偏好選擇情人與朋友而已!」你可能會這樣反駁。如果這不是歧視,那有宗教信仰的人、以他們的偏好選擇工作夥伴與顧客,又為什麼是歧視?他們的行為與你毫無不同,都是以「偏好」選擇要與誰「締結關係」,所以,你要不承認自己就像教徒也會歧視,要不改口說其實信徒跟你都不是歧視。

而如果歧視這個詞對你來說太強烈,那用中性的「締結關係」來描述也行。

如果你能依自己的偏好締結關係,顯然別人也可以,包括思想保守迂腐的教徒。如果我覺得你只跟空有外表的智障正妹交往非常外貌歧視,難道我要呼籲立法禁止你拒絕跟聰明但醜陋的女宅交往?如果我發現妳只跟薪水高於妳的男生交往非常經濟歧視,難道我要呼籲立法禁止妳拒絕接受薪資低於妳的男生?顯然答案是否定的,這種行為太智障了,但當你支持政府以暴力干預他人締結關係時,你就是在做這麼智障的事情。

你可能會說:「這怎麼會是智障的?這是現在國際社會的共識!」大家的共識不代表就不是智障的,太陽繞著地球轉曾經是共識,同志是疾病可以被治好的曾經是共識,自慰有害身心健康也曾經是共識,這些共識現在都被證明是徹、底、的、智、障,所以,喊的比較大聲的、比較多人相信的,根本不保證是正確的,事實上,更多時候這是這件事可疑以至於錯誤的指標。

所謂「歧視的自由」的真正意義應該是「選擇與人締結關係的關係」,而友情、愛情以至於商業關係,也確實應該基於自由選擇,而非由國家暴力來干預、強迫。那些害怕同志被歧視的人,與其在那邊反對《宗教自由恢復法案》,不如退一步,讓那些保守團體「公然拒絕同志」,這樣,同志就知道哪些地方不用去浪費時間,支持同志的人也可以拒絕去那些企業上班、拒絕買他們的商品、並轉支持對同志友善的企業,大家井水不犯河水,絕對比現在來得好。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oose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