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步入第三季的《新聞急先鋒》應是目前最優秀的新聞媒體影視作品,本劇除了偶爾拖戲,大多能在打情罵俏、夥伴情誼與新聞題材間取得平衡,雖然對我來說打情罵俏的成份有點太高,能力設定極強大的女主角麥肯錫與女配角史隆又被過度丑角化,但跟其他影集比較,本劇的內容密度仍算相當高,也嘗試在其中囊括了熱門的媒體話題,包括國會代表選舉、軍事干預、八卦媒體、政府監聽與媒體管制等,是近年難得一見「非看不可」等級的影集,不過在相對左傾的美國影視圈,本劇反映出相當程度的媒體精英主義謬論,這些謬論透過劇中角色的言行,以義正詞嚴之姿大聲宣揚,卻少見有人針對這些謬論進行批評,而這也反映這些謬論本來就是主流的信仰,如毒素般滲透了許多人的心,以下隨便列舉幾個。

# 要做好新聞,就不該在乎收視率或廣告營收?

這意見貫穿三季的《新聞急先鋒》,「收視率」與「廣告營收」是「媚俗」與「銅臭味」的代名詞,令劇中主要人物避之唯恐不及,其堂而皇之地以道德、正義與理想之姿輕賤追求收視率與廣告營收的管理階層與八卦記者,好像其所在的寬大辦公室、其使用的昂貴器材、其出差採訪所需的旅費都與金錢無關,可隨時從馬路邊撿回來。事實是,「收視率」代表的是媒體的影響力,收視率低的媒體說到底就是「乏人問津」,孤芳自賞並無法掩蓋這事實。而廣告或所有形式的營收是媒體生存的血脈,除非劇中坐擁高薪的媒體人願意免費替公眾服務,否則就不該逃避營收的重要性。事實上,這也是許多媒體批評者或學者無法放下的迷思,其深信需要考慮營收的媒體將無法做出「公正的內容」且「會被商業扭曲」,所以費盡力氣支持公視,卻無視於「許多公視節目根本沒人看、徒然浪費稅收」與「所有公視呈現的資訊都可透過網路搜尋到」的客觀事實。

# 嚴肅題材是高級的,娛樂題材是低級的?

以上,是前述謬論的變形,反映在劇中的「八卦記者」或「在乎點擊率的寫手」等角色,她們被描述為次級、沒有理想性以至於冷酷或愚笨的存在,用以襯托較「高尚」與「上進」的主角們,然而無論在劇中或現實生活中,讓這些「媒體精英」以至於「傳播學者」能侃侃而談遠大理想的經費,就是來自其所輕賤的「娛樂媒體」、「低俗娛樂」以至於「大眾所喜愛的文本」,看著劇中的主角們不時批評著眾人「沒水準的喜好」,就像看封建時期的貴族以輕浮的態度嘲笑農民與木匠是低俗的,劇中的媒體精英靠集團中的「低俗」產出所供養,就像貴族靠著下人的勞動力所供養,然而大多數人視後者為罪惡,卻視前者為裡所當然。

# 經由專人分析與查核後的資訊,才有資格被稱為新聞?

本劇對「網路寫手」或所謂的「公民記者」是很有敵意的,其認定這群「業餘人士」無法提供深入而正確的內容,不但降低了新聞的水準、提升了誤解的可能,更可能造成相關人等的傷害,比方說造成「未審先判」或「群眾暴力」等亂象,此說法看似關懷社會,實際上充滿了精英的傲慢,其直接假定公眾「沒有能力蒐集與查核資訊」,所以會被不正確的資訊所欺騙,這假定可能正確、可能不正確,但就算其為正確的,但主流媒體的記錄難道是雪白的?當然不是,百年來欺騙公眾的主流媒體不計其數,與政府關係密切的主流媒體從來就沒有資格自命清高,更不要說劇中主角們所在的新聞媒體也有犯錯的時候,而且是「耗費大筆金錢還犯了錯」,相較之下,蒐集、比對與更正都更快速的網路公眾媒體,反而比傳統媒體優秀,在現實生活中,傳統媒體早就反過來倚賴更全面與快速的網路與公眾,就這點而言,劇中對網路的認知簡直停留在上個世紀。

# 公開資訊不一定是好的,因為會傷害無辜的人?

關於資訊公開的辯證不斷在劇中出現,從公告政府機密文件到強姦資訊網可能出現誣告而傷及無辜都是,這裡面潛藏的可怕假定是「除了政府與新聞專業工作者以外,其他人並不清楚甚麼時候應該公開資訊、甚麼時候應該保留」,所以劇中主角們非常擔心「公告政府機密文件可能傷及遠方的臥底工作者」、「在網路上分享強姦疑犯的資訊可能害人被冤枉」與「透過社群軟體分享看到名人的位置資訊將侵犯名人的隱私」,卻忽略了「無法被監督的政府隱密活動早就殺害了數以百萬計的人」、「提供強姦疑犯資訊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而不被冤枉的前提本來就是更充分的資訊分享」以及「任何人都有分享其在某個公眾場所看到某個名人的言論自由,這與隱私一點關係都沒有」,而如果劇中人真的關心人命、冤案或隱私,其真正的矛頭早該指向政府,而非企圖讓資訊更多、更容易被批評與檢視的洩密勇者與網路科技。

以上謬論只是一部分,類似的邏輯不斷出現在劇中的各個角落,雖不影響本劇的娛樂性,卻也讓本劇的邏輯性大打折扣,是說,一般觀眾應該不介意這種程度的荒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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