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越來越無法分辨許多人講話的時候是不是認真的,畢竟他們講出來的話已經愚蠢荒謬到不應該在出現在網路時代的台灣。像這個網站好了,其列出了反對同志婚姻的理由,這理由多年來不斷被提起,如果你年紀超過60同時被宗教洗腦到受傷了的人,講出這種話不算奇怪,但如果你40歲以下、懂得怎樣使用Google、擁有正常智商,我實在很難理解為什麼你會如此主張。好了,來看這網站為何反對同志婚姻,以及如何以最短的字句顯示其有多愚蠢荒謬。

1.同性結合不具有自然生育的可能性,在本質上與異性婚姻不同。

根據以上,所有患有不育症的異性戀也不准結婚,沒有子女的老年夫婦也該被判婚姻無效。

2.同性婚姻不利於台灣的家庭延續與人口發展。

同上,患有不孕症、聲稱不想生子、老年無子女的異性戀也不能結婚,或該被判婚姻無效。

3.同性婚姻不符合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剝奪了兒童受到一男一女教養的基本人權。

所以,單親家庭應由政府強迫配對成婚,以免損及兒童的基本人權。

4.同性婚姻入法將消耗國家龐大資源,影響政府拼經濟。

同理,極權國家為了拚經濟,也不該消耗國家龐大的資源追求民主。

5.同性婚姻在多國點燃社會戰爭,臺灣倉促推動勢必引起社會爭議與內耗。

所謂的社會戰爭,不過是溝通與辯論--這是所有相對自由的國家必然存在的現象。

6.歐洲人權法院及美國最高法院皆未作出定論,台灣不應成為華人地區第一隻白老鼠。

地球上最大的華人國家還沒走向民主,台灣不應成為華人地區第一隻民主白老鼠。

7.愛滋病最大宗是男男性行為,已成青少年十大死因。

那好,所有得愛滋病的異性戀也不能結婚,若已經結婚了則應被判婚姻無效。

於是,不用找任何資料,我們就可看出以上反對同志婚姻的理由有多愚蠢荒謬,事實上,我目前並未直接認識有類似主張的人。如果你認識我,那除非你準備接受我當面的鄙夷與批評,否則最好不要在我面前提這種東西。話說回來,我支持同志婚姻合法化嗎?答案是不、支、持!但不是因為我跟恐同者同路,而是因為我反對「政府介入規範婚姻」--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自行約定或簽訂契約即可,不需要政府介入,不管是同性戀或異性戀都一樣。

所以,雖然我討厭恐同言論,但也不想支持同志婚姻合法化。如果你是同性戀,而且想跟你的夥伴建立長期的關係,我能夠理解你追求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動機,但我相信你有其他更合理的目標可追求--比方說直接從契約的角度來切入,讓你與夥伴之間形成各種正式的代理關係,你認為彼此間應該有怎樣的權利義務,都可納入契約中,這之中當然包括從事醫療行為的代理決策,需要花時間才能定義出完善的契約。

而那時間並非永遠,而且遠比期待政客為你轉彎來得實際而可行。

延伸閱讀:愛家庭,護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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