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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漁民被菲律賓水警射殺,惹毛了許多台灣人,被惹毛了沒甚麼不對,

無論漁民是否闖入菲律賓海域,漁船不是軍艦、漁民也不是侵略者,

要處理一艘域闖的漁船,顯然有比殺人更有效率的方法,

光是這點,菲律賓水警與其被後的政府就該被譴責,

只是,有些人主張政府應強烈譴責菲律賓、甚至不惜一戰!這就傷腦筋了,

國際衝突很容易引發愚蠢的民族情感,

異質又互相獨立的個體被硬生生地綁起來、莫名其妙地被歸為朋友或敵人,

而這種歸類根本就沒有意義,

被殺的台灣漁民≠其他生活在台灣的人,

射殺台灣漁民的菲律賓水警≠其他生活在菲律賓的人,

而開戰的話,實質上就變成生活在台灣的人vs.生活在菲律賓的人的奇怪局面,

事實是,就算只採取比較溫和的所謂貿易制裁,受到最多懲罰的都是當事人以外的人,

和平、善良又努力工作的菲律賓人受到了懲罰,

跟本事件毫無關係、只不過剛好跟菲律賓人有合作關係的台灣人受到了懲罰,

需要菲律賓商品的台灣人或需要台灣商品的菲律賓人也受到了懲罰,

反倒是應該要負起責任的菲律賓政府沒甚麼差。

要是真的開戰了,被懲罰的無辜旁人就更多了,無論表面上誰勝誰負,

絕大部分的菲律賓人與台灣人都受到了懲罰,

上戰場的人為了毫無意義的紛爭失去了生命,其他人則損失了金錢與財產,

再次,應該要負起責任的菲律賓政府還是沒甚麼差,

畢竟,死的人大部分是菲律賓國民、耗損的金錢與資源同樣來自菲律賓國民,

也就是說,除了空洞的心靈舒爽感以外,根本沒有任何意義,

而開戰的費用拿來慰問家屬還比較划算--並不是說國賠是合理的,只是比較成本。

只要能放下愚蠢的民族情感,就應該知道重點是「家屬的補償」,

最合理的結果應該是菲律賓政府道歉、然後由殺人的水警提供家屬的補償,

只是政府鮮少會這樣幹,所以第二合理的是由菲律賓政府進行補償,

為求單純,在此就暫時忽略由菲律賓政府補償=懲罰倒楣的菲律賓納稅人這件事,

然而如果台灣政府達到以上目的所需的成本高於可爭取到補償,

那還不如台灣政府直接補償受害者家屬--再次,暫且忽略倒楣納稅人的角色,

簡而言之,作為一個盡責的國防、保安與協調服務提供者,

台灣的政府應該以最小的成本達到最高的效益,在此,是替家屬爭取到最高的補償,

當然,全世界沒有哪個政府是盡責的國防、保安與協調服務提供者,

台灣政府提供的國防、保安與協調服務根本上爛得很,

你我之所以沒被中國或其他國家侵略,主要是美國重視台灣的戰略位置,

保安方面,無論是警察與軍隊,通常都保護不到你,走在街上或海上你都得自保,

至於協調服務,除非走投無路、否則沒有人會上法庭,法庭的協調不但昂貴、效率又低,

並不是說政府裡的人絕對是壞人,而是政府相關組織缺乏提供良好服務的動機,

這次的射殺事件,只是再度印證了政府沒有能力信守其承諾而已。

是說,假設菲律賓政府就是死不道歉、又不賠償,該怎麼辦?

就我看,不怎麼辦,

亂搞的是菲律賓政府、而非菲律賓人民,

無論是貿易制裁或開戰懲罰的都是菲律賓與台灣人民、而非該負責的菲律賓政府,

至於由台灣政府直接補償受害者家屬=國賠,懲罰的則是台灣納稅人,

不過相較於貿易制裁或開戰,這懲罰已經是最便宜的了--以政府行動的角度來說。

私人行動方面,

如果你真的這麼同情受害者家屬,直接提供其金錢或物資的援助,才是最合理的。

在那邊攪DDoS、期待政府下重手,都是沒意義的。

而如果你因為此事件全面性地討厭菲律賓,你當然可以排擠菲律賓的人事物,

你可以解雇你家的菲傭、排擠你認識的菲勞、拒買任何跟菲律賓進口或代工的產品,

如果這麼做讓你心靈感到舒爽,那就去做吧,雖然完全不合邏輯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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