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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只是假設,你住的城市只准有一間麵包店,

不管你吃不吃麵包、你每月都必須繳500元給這間麵包店,長期不繳、你會被抓去坐牢,

就算其生產的麵包再怎麼難吃,這個城市也不准有第二間麵包店,

為了讓某款難吃到爆炸的麵包下架,你得找上萬個市民聯屬、才有機會成功,

不管麵包店的老闆長得多醜、智商多低、手腕多爛,他都能做至少4年,

等4年的週期到了,你得以在他與其他1到5個不等的人之間做選擇,

你可以投票選擇讓長得醜、智商低、手腕差的老闆做下去,

或讓其他1到5個不等的人來擔任新的麵包店老闆,

至於新的麵包店老闆如果做出來的麵包還是難吃到爆炸,你能怎麼辦?

不能怎麼辦,你每月都必須繳500元給這間麵包店,長期不繳、你會被抓去坐牢,

在此前提下,你覺得這個城市的麵包店,長期來說能做出好吃的麵包嗎?

如果你的答案是「能」,那恭喜你,你是個合格的選民,

你可以快樂地活在民主社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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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ose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