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ighborhood_watch

如果標題有人看不清楚,那我不介意再打一遍,

笨、蛋、才、會、支、持、以、法、律、制、裁、菲、傭、便、當、文、作、者!

就算人家是造假,又怎樣?造假的言論到處都是,

鄉民說自己有30公分、能連續勃起1小時、上過百個甚至千個女人,

以上如果是造假,請問要不要施以法律制裁?

如果以鄉民為例不夠莊重,那我們以目前的執政黨為例好了,

撇開從633以來屢次出錯的預估與承諾,這些東西太複雜、我等人太笨確實可能會看錯,

但當他們聲稱馬英九能穿越時空用電腦、熱死人的夏天不吹冷氣、棉被蓋幾十年,

這顯然已經確定為是誇大的謊言、名符其實的造假,

所以,該不該處以法律制裁?

好,不用回答,回來看菲傭便當文,到底為什麼要罰?

不對,應該更進一步問,到底為什麼需要投入司法資源把作者找出來查證?

文中並沒有指明「特定商家」、沒有商家會因此損失商譽,

要說「台灣」或「台灣人」的名譽受損也很可笑,其他更明確的歧視行為早就上報,

政府反應失靈這點才是丟臉中的丟臉--我是不覺得丟臉啦,關我屁事?

將重點放在「造假」更是可笑,每個造假的言論都要被罰、一半的部落格都應該收掉,

名嘴與政客同樣整天說謊,許多謊不用查、光從邏輯就能直接戳破,有要罰嗎?

以司法資源懲罰菲傭便當文的作者,

不但浪費納稅錢,更是混淆了政府濫權與失敗的焦點,

最可怕的是,這顯示了許多人的無知與偽善,

如果你支持以法律制裁菲傭便當文的作者,那依此標準,

上至馬英九、下至外交部的所有人都應該受罰,因為他們丟的臉更大、更兇,

公開歧視菲勞的商家與民眾也該受罰,以歐美的標準來說他們根本是野蠻的下等人,

所有製作圖文消遣菲律賓的鄉民也該受罰,他們的「言論」也都是造假,

如果以上你通通贊同,那好,雖然你仍舊是個笨蛋,但至少是邏輯一致的笨蛋,

比起絕大部分邏輯不一致的偽善笨蛋高一等,恭喜你。

neighborhood_watch_ver4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oose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