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erican_scream

我不知道甚麼是愛情,但我知道是探討所謂的愛情,根本不需要用到「愛情」兩個字,

比起那定義不清、許多人不知怎麼得到、也不知怎麼失去的字眼,

將焦點放在行為、物質與非物質的利益=商品、金錢與服務,反而更為明確而具體,

甚至,將愛情、友情或親情等所謂「感情」想成各種交易關係,

或,以你理想中的工作關係來設想,絕大部分的所謂感情問題都會迎刃而解,

而許多人聽到這樣的角度,馬上覺得我是非人性的、殘酷的,

這些人認為關係不是工作、不是交易、不能買賣,而是更特別的東西,

簡言之,是某種神祕的、不合邏輯的、不能計算的東西--可能,我無法否認這可能性,

只是,所謂的特別,到底是怎麼個特別法?

每天,都有人抱怨自己的工作有多無趣、荒謬,抱怨老闆有多無能、腐敗,

然而,不管工作怎麼無趣、荒謬,老闆怎樣無能、腐敗,

只要你沒有硬著頭皮待在有財務危機的公司裡,你至少可以拿到薪水,

在你能拿到薪水的前提下,如果老闆以確保工作效率、判定工作操守為由,

要求檢視你的通話記錄、電子郵件、MSN與LINE的訊息、每天的行程,

你鐵定會翻白眼、火氣上升,然後覺得這老闆是他媽的控制狂、神經病、虐待與壓迫者,

結果,當你來到了愛情與親情的領域,面對你所謂的愛人與家人,

同樣的行為,卻被包容著,

無數的愛人與家人試著以通聯記錄與行程控制你--以愛之名,

無數的愛人與家人以各種幻想出來的責任與義務要你就範--以愛之名,

如果這些行為來自你的老闆=付錢請你做事的人,

即使他實際上擁有你用的公務電腦、電話與手機,即使你在辦公室所用的一切由他買單,

你仍然會恨他、咒罵他、詆毀他、以至於離開他,

反倒是你的愛人與家人在所謂的愛情與親情之下,幹了同樣的爛事、卻獲得了你的姑息,

付你錢的人不能幹的事,

沒付你錢、要求你免費配合、甚至在50%以上的時間都無法讓你快樂的人卻能夠幹,

這是甚麼?你說,這是愛情,這是親情,還真他媽的了不起,

我不知道甚麼是愛情,不知道甚麼是親情,

然而如果這就是你口中的愛情與親情,那這不過是比工作更荒謬、腐敗與低級的東西,

特別嗎?超級特別,特別到讓人墮落了還理直氣壯、被踐踏了還自認為有擔當,

而每個人都有自我做賤的權利,

至於以不要這麼殘酷為由要求別人做類似的事情?省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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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ose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1) 人氣()